『壹』 佛學如何看待愛情,婚姻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會成為夫妻,除了愛情,也需要緣份。在世間尋尋覓覓,怎麼會遇到他?是否在冥冥之中,姻緣天已註定?不僅眾生迷惑,連學佛人也一樣迷惑。
以佛教的觀點,愛情本質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所謂『願力』,是主動積極的力量,源自內心的『意願』;所謂『業力』是被動不自主的力量,也是源自內心,但卻是『不願』。兩者力量會促使愛情的發生。(當然世間角度,會有各種理由,如溫柔體貼,美麗大方,善解人意,家境富裕等)。
就『願力』來說,如一對夫妻感情本來很恩愛,更希望來生續為夫妻,故在佛前發願,希望來生再為夫妻,甚至生生世世都為夫妻,永不分離,這種願力,將來時機成熟後就會發生(不管人變成什麼模樣)。或者今生相愛至深,因戰亂或家庭反對,以致今生無緣的男女情人,兩人相互約定,希望下輩子再來成為夫妻。因為彼此都惦記這個約定,故在輪回中兩人再次相遇,會有似曾相識的熟悉感,甚至很快便決定共渡一生。
另外一種情況,因受到對方的恩惠,無以回報,如生病被救活,或者幫忙償還債務,或者救回爹娘至親,故願意來生做牛做馬回報,所以因為感恩報恩的心願,來生可能成為妻子侍候,心甘情願,毫無怨言,這種『願力』經過多生多世之後,仍會發生。
就『業力』來說,如一個人欠下巨債,無以償還,雖然今生至死都沒有還清債務(有些人還故意拒還),然後就有一股力量,在未來世發生作用。如果是成為夫妻的情況,先生(太太)便有一種無奈,為何太太(先生)老是折磨他呢?他一點辦法也沒有,只有痛苦往肚吞,承受這樣壓力,兩個就成了怨偶。
又如果在過去生本來為夫妻,先生曾遺棄太太(如另結新歡,或惡意遺棄,或出家隱居)造成太太的怨懟,於是業力的牽引下,今生他便可能遭另一半的遺棄(或者被折磨,以了宿債),這種『業力』,不管天涯海角,時空轉變,不管變成什麼樣子,還是會發生。
由於願力和業力的相互作用,加上兩個的習性、家庭、教育、觀念等不同,並且還和其他人的牽扯,交錯復雜。構成了時間的愛情。
『貳』 佛家如何看待愛情的
愛情不過是「愛」這種感受需求專門針對情的放大而已,本質上還是屬於「愛」,也就是喜愛。 在佛法中,愛,是緣於自我的和慾望的貪和佔有,由於得到或者得不到,從而產生痴迷、嗔恨等心理狀態。無論所愛的對象是男還是女,終究仍是這樣的規律。 所以愛不是錯,執迷於得失、慾望的種種煩惱而不知道中道行事,則是錯誤的行為。 也就是說,無論怎樣理解愛,無論愛的對象是誰,都需要由自己來掌握好尺度。由愛導致的佔有慾望才會產生煩惱。 所以倒推的話:煩惱是因為各種得與失的佔有慾望;慾望是因為愛的過度,失去自我的心理控制,無論是人是物;而愛,是來源各種心理感覺和眼耳鼻舌身的感官功能對外界的認知,最後在心中集合成不同的意識,對這些意識產生喜樂憂傷種種感受;而所有心理與身體器官的功能緣於各種判斷構成的行為驅動,而這種驅動的根源就是錯誤的判斷和思維,即無明。 也就是佛法所說「無明是行(行為意願)的根源,行是識(意識驅動)的根源,識是認識名色(世界)的根源,名色是由於六入(指身體與心理的感受器官),六入產生觸(接觸),觸產生感受,受生起愛,愛產生佔有索取,取的行為產生種種有(行為後果),有構成生老病死等等苦(苦惱、煩惱),而苦惱煩惱又成為無明的因,繼續一個輪回。 導致我們行為的本能,就是「愛」,也就是貪戀、執取等等。就是我們自己的內心因為眼、耳、鼻、舌、身、心對外界物質世界感受到的色、聲、香、味、觸、想等等感覺的追求。因為貪愛五蘊的具結而生起種種執著。
『叄』 佛教是如何看待愛情的
當我們在談愛的時候,伴隨它的還有一個字,叫情。但是這兩個字要想更好地理解,從詞性上首先要把它拆開。一個是愛,一個是情,絕大多數人愛情里沒有愛,只有情。
基於佛法的基本定義來說,「情」是情緒,一個豎心邊加一個青草的青。那心裡長了草是什麼?是雜念。
當放在生活裡面,情是什麼?
情是我們的感受。有感而生情,是我們的情緒、喜好。所以當愛「著於情」的時候,就成了情緒,就開始千頭萬緒,連綿糾纏。所謂剪不斷理還亂,這就是情執,由愛情進入情緒,最後產生執著,形成情執,而情執就導致了苦難的發生。
那什麼是愛?
繁體字是個「受」字頭,中間有個「心」,下面一個類似朋友的「友」,沒了「心」就是「受」,感受的「受」,接受一切、忍受一切、承受一切。但是有「心」的時候,他就是鮮活的,被稱為「愛」。
再簡單一點,什麼是愛?
用自己的心接受一切,把所有人當朋友一樣對待,可以稱為愛。在傳統文化裡面談兩個人夫妻之情、男女之間相處之道有很好的詞,叫相敬如賓,舉案齊眉。
相敬如賓,彼此像朋友一樣,把他放在你的心裏面。真的朋友間是可以接受彼此的不好,去欣賞他的優點,而且為對方去付出,又不過度干涉。我們往往是陷於情執,最後導致的是因佔有而發生的過度干預,最後把自己拖入了苦難的地獄。而從來沒有過真正簡單的舉案齊眉、相敬如賓,真正的尊重對方、理解對方、包容對方、接納對方、用心地陪伴對方。
關於愛情我們可以做到、也應該做到的是付出愛、享受情,而不是佔有愛,困於情,這是本質的區別。
——摘自七非先生社群答疑解惑
『肆』 佛教如何看待愛情
佛教所說的「情」的概念非常廣泛,包括親情、人情、友情、愛情,以及我們各種各樣的情緒,如快樂,歡喜、孤獨、憂愁、寂寞,所有這些都屬於情的范疇。感情既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能,因此,只要合乎法律、道德,都是佛教容許和肯定的。
佛教並不排斥感情,但卻主張以慈悲來升華感情,以般若(智慧)來化導感情。佛教鼓勵夫妻之間要相親相愛,同事之間要互敬互諒,朋友之間要相互惜緣,進而做到「無緣大慈,同體大悲」,亦即將一己的私愛,升華為對一切眾生的慈悲。
佛教認為愛情是生命的根源,是生死的根本。
有情眾生為什麼會在三界六道里沒完沒了地流轉?就是因為以無明為父、貪愛為母。無明導致了盲目的、無意識的沖動,使我們干出很多不該乾的事情;又因為情的力量,使我們被三界里的各種現象系縛住了。比如對家庭有感情,就會被家庭所束縛;對事業有感情,就會被事業所束縛。正因為感情是有強烈的束縛作用,所以佛教把感情看作是生死流轉的根本,其中尤以愛情的力量為最。
古德雲:「愛不重不生娑婆。」
愛是生命的根源,根據佛教的「十二因緣」說明,人因為有情愛,所以輪回生死;人因為有情感,因此稱為「有情眾生」。情愛並非專指男女之間的愛情,舉凡父母與子女之間的親情、朋友之間的友情、同胞之間的袍澤之情、忠臣愛國之情等,都是情愛的表現,乃至個人的興趣、愛好,也是一種情感。
佛門中許多感人肺腑的孝行,如目犍連救母;陳尊宿編織蒲鞋孝養母親;無著菩薩感化胞弟世親,廣傳大乘;裴休送子出家,並作《送子出家警策箴》,惕勵其子以求道為貴等,皆是化私愛為大愛的至真至善的感情,更是情愛凈化的高度顯揚。因此,人類的情愛,除了兒女私情,更有舍棄個人貪欲的無限慈悲。
情愛人人需要,但是情愛有染污的,有純潔的;有佔有的,有奉獻的。情感如水,「水能載舟,也能覆舟」,情感處理得當,則不失為一種鼓勵向上的力量。愛如冬陽,可以溶化冰雪寒霜,可以激發人性的真善美;但是,如果愛得不當,譬如愛的對象不對、觀念不對、方法不對;愛得不正常、不應該,則不但會使雙方產生煩惱痛苦,甚至因愛生恨,導致身敗名裂,喪生滅頂。因此,佛教認為染污、佔有、自私、執著的情感,是學佛者的障道因緣。所謂「愛河千尺浪,苦海萬重波」,我們必須慎思!
感情處理不當,固然能障礙道業,但是「愛的凈化是慈悲,愛的提升是智慧」,如果能將愛升華為慈悲,則「慈息貪欲,悲止瞋恚」。
因此,佛教主張:「以智化情」、「以慈作情」、「以法范情」、「以德導情」,亦即用理智來凈化感情、用慈悲來運作感情、用禮法來規范感情、用道德來引導感情。把自私佔有的感情,轉化成無私的道情法愛;把有選擇、有差別的情愛,凈化為「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慈悲奉獻,這樣的情感生活才能更豐富,更雋永。
『伍』 佛教如何看待愛情
佛教里的愛是"博愛",與人之性愛不同,凡人的愛情是因性而愛.故佛教講"色既是空,空既是色!"色色空空,轉眼雲煙!而佛教的博愛是永恆的!
『陸』 佛法是怎麼勸人放下愛情的
首先,有一點,樓主要明白,佛是叫人放下,而不是放棄,對於有家庭的人,佛陀並不會說你們最好離婚這種話,種種電視劇的誤導其實很嚴重。
以下內容選自聖嚴法師《學佛群疑》——佛教徒可以有感情生活嗎?
所謂感情,是指男女之間、親子之間和朋友之間的關系,亦即愛情、親情和友情。佛教徒仍是凡夫,不可能沒有父母,也不可能沒有朋友,而除了出家人之外,佛教徒也應有個人的配偶。佛把眾生稱為『有情』,也就是說脫離以上三種情,就不是眾生。而且,學佛是由眾生來學的,是由凡夫開始的,任何人之間的接觸交往,都必須合情合理合法。如果佛教只講離欲,則無法使一般人進入佛門;如果佛的教化沒有感情的成分,也很難教化眾生。
佛法所稱的『慈悲』,似乎跟感情不同,但是慈悲的基礎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有人稱之為『愛』。愛除了分為有條件和無條件之外,也有『有我』和『無我』之別。佛菩薩的慈悲是無我的,人與人之間的愛是有我的;親子之愛是無條件的,男女之愛和朋友之愛則可能是有條件,也可能是無條件的。佛法是要從基礎的愛來引導至無我的慈悲。
由於佛菩薩可以無我,眾生不可能無我,因此要教導眾生從有我的愛而漸漸進入無我的慈悲;也需要先從有條件的愛,而加以凈化成無條件的愛。因此,佛教不能一開始就叫人離開感情生活。
至於佛教徒應如何處理感情問題呢?家庭是感情關系的基礎。家庭的基礎從倫理上說是親子之情,它的構成始於男女的夫婦關系,繼而從家庭成員擴展到家庭以外的親戚朋友。這都是因家庭的需要和社會的活動而形成友情的必要。中國有句俗諺說『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又說『夫唱婦隨,白首偕老』。這些都是以感性的情為基點。如果沒有情,就像機器沒有潤滑的油,隨時都可能發生故障,也很容易因摩擦而受損傷。佛法目的不外為教化世間凡夫,誘導凡夫將矛盾化為和諧。因此,佛法有兩個不變的法門——智慧和慈悲。智慧是理性,慈悲是感性;以智慧來指導慈悲、運用慈悲,就可使凡夫的情感從混亂變為條理,從矛盾成為和諧。情感如果離開理性的智慧,就會泛濫成災,自害害人。
有一部佛經,叫《六方禮經》,其中提到釋迦牟尼佛時代的印度,有一種宗教信仰,教人專門拜方位。如有一次佛看到一位叫屍迦羅越的青年,正非常虔誠地禮拜六個方位,便問他拜的是什麼。那位青年說不出所以然,只回答這是父親的意思,父親在世時拜方位,他去世之後兒子也應照著拜。佛陀告訴他,佛教也拜六方,如其以孝順父母為東方,恭敬師長為南方,夫婦互相體諒為西方,愛護親友為北方,體恤仆從部屬為下方,尊敬出家修行人為上方;同時並說明了父母對兒女、師長對弟子、部屬傭人對主人以及修道的沙門對俗人,各別所應具有的態度和責任。像這些都屬於感情的范圍,是人間的倫理關系。能夠善於處理感情問題而過正當的感情生活,就是修行佛法的開始。
《維摩詰所說經》的〈佛道品〉中,記載普現色身菩薩與維摩詰的一段問話。
菩薩問維摩詰說:『你有父母妻子,也有親戚等眷屬,還有部屬和朋友,這不是很累贅嗎?』言下之意是你既是一位大菩薩,卻又拖家帶眷,怎會自在呢?維摩詰答道:『我的母親是智慧,父親是度眾生的方法,妻子是從修行得到的法喜,女兒代表慈悲心,兒子代表善心和誠實;我有家,但它代表畢竟空;我的弟子就是一切眾生,我的朋友就是各種不同的修行法門,在我周圍獻藝的美女就是四種攝化眾生的方便。』
這一品涵蓋了在家人生活環境中的種種人事物,維摩詰不但不因有這些累贅而不自在,反以大智慧來運用大慈悲。他雖然過著與一般人相同的感情生活,但是自有其解脫自在的內心世界。
可見,佛教徒並不需要排斥感情生活,但看其能不能以理性來指導感性;以感性來融合理性。能夠以理性的智慧來指導感性的情感,生活一定過得非常豐富、順利、左右逢源,而且自利利他。
所謂佛法的指導和智慧的原則,是教我們如何處理感情問題,而不是要我們放棄、排斥或厭惡感情。如果用情不當,會帶來困擾;用情沒有節制,也會造成災難。例如:父母對子女固然要愛護,但是溺愛,反而害了子女;男女之間應該相愛,可是婚外情或婚前復雜的感情生活,不僅會惹來家變的麻煩,也會給社會製造糾紛。另外,對親戚朋友以及師生之間、主僕之間等等關系,也都要基於理性而付出感情,否則徒生困擾。佛法,並非反對感情生活,而是要指導我們如何過合理合法的感情生活。
『柒』 佛教如何看待「愛情」
「愛情」,即是「愛」與「情」。
一切眾生皆為「愛」與「情」所困。
對於世間一切事物的喜好、厭惡、不舍等等,皆為對該事物的「愛」與「情」。
「愛別離」、「求不得」、「怨憎會」,乃人世間三大痛苦之事,「愛別離」排第一位。
「愛」與「情」的實質乃是「掛礙」、「掛念」、「牽掛」。
《心經》雲,「......故心無掛礙。無掛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