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辦健康證一般要多久
一、辦健康證一般需要多久
最快當天辦理當天拿到,一般時間需要3天。
1、繳費:辦的健康證種類不同收費也不相同。一般在50——100塊錢的范圍之內。
2、照相:一般都是用電腦上的攝像頭照相。
3、抽血:驗肝功能是否正常。
4、X光胸透;驗肺是否正常。
5、醫師下體檢結論,合格的話按醫院要求領健康證。
需要注意上午辦理,周末不辦理。早上不要吃早餐。
二、健康證定義
根據《食品安全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化妝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專業生產,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幼托機構保育這五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擁有健康證。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和其他有傳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理發美容、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癒後方可工作。
我國於2009年6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實施條例》,允許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所以說,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也是可以合法辦理健康證的。
健康證檢查項目:常規內外科體格檢查;肝功能一項(ALT);大便培養(痢疾、傷寒桿菌),胸部透視。
❷ 辦理健康證大概要多久
拿到健康證的時間都是不一樣的,首先是因為地方的不同,每個地方都有自己辦理健康證的時間,有些地方效率比較高,審核通過的時間就會比較快,有些地方效率比較低,通過的時間就會比較久。不過通常周一、二辦理的,本周四就可以拿到。周三、四、五辦理的,下周一就可以拿到,一般來說拿到健康證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個星期,如果不確定自己地區辦理健康證的時間,體檢的時候可以看看大廳的公告,一般都會公示的,只要留意一下就會知道了。如果實在沒有時間去醫院拿證,醫院也會有較為人性化的選擇,可以選擇郵寄的方式,只需要繳納郵寄費用就可以。
❸ 健康證要怎麼辦啊多久才能拿到證
到健康檢查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進行檢查即可;十天內可以拿到。
依據《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具備健康檢查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應向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承擔健康檢查任務的書面申請,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合理布局、保證質量、方便體檢的原則確定。
健康檢查機構應在體檢結果出具後10個工作日內,將體檢結果書面告知健康檢查人員所在單位和當地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機構的體檢結果,一年有效期內全省范圍可以相互認可。
(3)於都辦食品級健康證要多久擴展閱讀:
健康證辦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健康檢查機構負責健康合格證明的發放工作。健康合格證明在健康檢查結果送達後,無異議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發放,其有效期限為一年。
2、健康檢查表、健康合格證明樣式由省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統一規定。健康證明不得塗改、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轉讓。
3、餐飲服務單位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應當在營業場所明顯位置懸掛上牆,其它單位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在工作時隨身攜帶或者由從業人員所在單位統一保管。
❹ 健康證辦下來一般要多久
每個地方的健康證辦理時間都有所不同,一般不超過五天就可以出證。
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4)於都辦食品級健康證要多久擴展閱讀:
三、注意事項:
1、體檢時應空腹,體檢前准備好大便標本。
2、單位集體體檢,需提前一天辦理體檢有關手續。
3、辦理健康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時需持原健康證及培訓證。
四、辦證程序:
填寫保定市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登記表-->領取體檢-->培訓辦證憑證-->交費-->攝像-->領采血試管-->采便-->采血-->胸透-->查體-->領取培訓教材-->4個工作日後取證(體檢培訓合格)。
❺ 健康證需要多長時間可以辦下來
正常辦理食品的健康證一般一個星期就可以出結果拿證了,有可能地方不同時間可能有區別,基本上一個星期就可以了。
❻ 食品級健康證多久拿證
法律分析:一般一周以內,快的三天以內可拿證。
法律依據:《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在職業健康檢查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包括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檢查總結報告,書面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等情況書面告知勞動者。
❼ 健康證辦理流程要多久
法律分析:辦健康證一般需要一周左右,不同的地區,不同的醫療機構,不同的情況具體時間不同,要根據檢查醫院的情況確定。根據有關規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