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理健康證需要什麼材料
個人辦理健康證需要准備材料:
(1)體檢人員身份證原件;
(2)用人單位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並加蓋鮮章,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鮮章,用人單位出具的用工證明並加蓋鮮章,三者任意一種,鮮章需與單位名稱匹配一致。
(3)如暫未取得公章的用人單位在組織員工體檢時,除需提供上述資料外,尚需出示衛生許可證或營業執照原件。
辦理意義
一、衛生監管部門定期開展對餐飲單位、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情況專項整治工作。對無證上崗人員實施責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處罰。執法人員要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寓服務於監督之中,耐心進行衛生法相關內容的宣傳教育。
二、為保證廣大消費者行使監督權,衛生監管部門應要求從事餐飲、理發、浴池等服務行業的人員在工作期間佩戴健康證。
三、經營者和服務人員要明確持證上崗的重要性,自覺主動地參加每年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
以上內容參考 南充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咨詢處理結果
⑵ 辦理健康證需要什麼材料
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辦理流程
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名單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統一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
一、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二、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發放健康證。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
(2)南充健康證多久可以拿到擴展閱讀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和其他有礙健康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理發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癒後方可工作。
人們對健康證有一些誤區:
一是持有「健康合格證」就說明是健康的。健康證規定持證人一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人員是流動的,而健康證的查驗是相對靜態的。有些持證人在檢查後感染了疾病,而他在下次檢查前持有的依然是合格的健康證明。許多疾病隱藏潛伏,帶菌者本身沒有感到症狀;也有人害怕檢查不合格意味著下崗,刻意迴避隱瞞,造成了持有健康證的患者或帶菌者繼續工作。
二是辦理健康證只對服務對象有利,對於相當部分的工作人員來說,則是既出錢又麻煩。其實,健康證保障的是服務雙方的健康安全,比如從事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的人員,健康檢查對他們來說,是定期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保障健康安全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