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地市級機關,衛生局好還是計生委好
根據當前的行政機構組建情況,地市級衛生局與計生委早就於2013年合並,組建了「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隨著形勢的發展,今年兩會上,國務院再次公布大部制改革,原國家衛計委撤銷,組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因此,你無需再為「衛生局好還是計生委好」發愁,因為都已合並成一個部門了,無需再作無為的挑選。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㈡ 衛生監督所和計生局執法大隊哪個更好都是參公管理。
你說的是身份定位和工作許可權、待遇和前途吧。
這么說吧,衛生監督所是二級單位,隸屬於縣區級衛生局。而衛計局的執法大隊是局裡的一個構成,類似於一個科室。也就是說其成員身份屬於衛計局。
所以,那個所謂的「最佳答案」純屬胡扯。她只有開頭第一句話說對了:「衛生監督所是具有獨立法人的單位,具有法定的執法權。」就這句是對的。
執法大隊沒有執法權,還叫什麼執法大隊?他們每個人都是有執法證的,和監督所的人員是是一樣的,而衛生監督所的「執法主體」,還是縣區級衛計局。只是這個執法隊和監督所的工作強度不是一碼事,或者說,監督所最有執法義務,因為他是一個單位,而執法大隊算是一個科室。換句話說,計生局重在管理全盤,而監督所偏重於執法業務,比較接地氣,但也因此所處的層面不如局執法隊。
所以我認為,衛計局執法隊比監督所好。這是從身份編制上說的。執法隊編制在局裡,監督所的人編制在局屬二級單位,一般全都是職業編制。而局裡的人有的是公務編制,有的是事業編制,就算同是事業編,局裡總比二級單位好。
那麼我們再來看一個隱性的因素:
從工作其他方面來說,監督所主要對口的是系統內上級單位也就是區衛計局,然後就是負責對轄區的「四小門店」、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工作。
而衛計局要聯系市衛計委,還要管理局屬二級單位、轄區所有的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還要管理計劃生育方面工作。雖然這些事情很多不在執法大隊職責之內,但是誰都知道,在事業和機關單位,最重要的是人脈、見識和磨練,在局機關,動不動就要和局長陪區長檢查工作、調研工作,還要陪省市領導檢查轄區工作,最高可以接觸國家衛計委領導,是監督所乘以N都換不來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局裡的視野更廣,層面更高。而對於你的工作性質而言,閱歷、磨練、見識,這是非常重要的。這一隱性因素,不是錢可以換來的。
根據我的個人感觸,因為「視野」和「層面」的關系,局裡人的進步和個人水平發展,要比在下屬單位快得多。
補充:現在很多地方的監督所已經更名為「衛生健康執法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