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健康證明怎麼開
健康證明怎麼開
健康證明怎麼開
健康證明一般在疾控中心和指定醫院辦理,具體情況到現場咨詢。
以下是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
第一條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公共衛生安全管理條例》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七條 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後方可從事化妝品的生產活動。
『貳』 體檢健康證明怎麼開
體檢健康證明開具的方式如下:
1、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兩張,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衛生部批準的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的衛生機構;
2、領表處領取表格,填寫個人基本信息;
3、去交費處繳納體檢費用即可。
法虧廳鍵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銷巧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辦理健康證明的條件是什麼
1、從事食品、環境、勞動、放射、學校、葯品生產經營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2、辦理健康證明,必須本人到市疾控中心進行相關項目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辦理健康證明;
3、未進行健康體檢或健康檢查不合格者均不予辦理健康證明。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細菌性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皮膚病、滲出性皮膚病及接觸性傳染的皮膚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結膜伏逗炎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人不能領取健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