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健康證需要帶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辦健康證需要帶的資料有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辦理前需進行健康查體,填寫體檢表,完成全部體檢項目,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予以辦理。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法律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⑵ 健康證需要什麼材料
健康證辦理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1、體檢人員身份證原件;
2、用人單位衛生許可證復印件並加蓋鮮章,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鮮章,用人單位出具的用工證明並加蓋鮮章,三者任意一種,鮮章需與單位名稱匹配一致;
3、如暫未取得公章的用人單位在組織員工體檢時,除需提供上述資料外,尚需出示衛生許可證或營業執照原件。
辦理健康證主要有下面幾種步驟,具體如下:
1、身份證以及個人免冠一寸彩照兩張,到交費處交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黏貼照片,填好姓名、性別等一些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面體檢項目,從而領取健康證。
健康證是從事幼托機構保育、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醫療衛生服務等工作的上崗人員必須持有的證件,主要測查是否有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痢疾或其他傳染性的疾病。每年必須檢查一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⑶ 做健康證要帶什麼材料去
辦理健康證需要的資料有:
1、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2、2張一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證件照,證件照可以選擇線上製作,簡單方便。
3、體檢表格。(體檢機構有)
4、二次辦理時還需攜帶原辦理的合格證,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體檢。
健康證的辦理流程有:
1、交費:出示身份證,交費,領取發票。憑發票登記照相、體檢、領證,請妥善保存發票。
2、登記照相:請出示身份證和發票,登記照相。
(可以自己帶照片)
3、透視:既往有患病史或現有不適感應者,請向醫生陳述。
4、腸道采樣:孕婦請向醫生出示懷孕證明,勿透視。
5、內科及皮膚檢查:有肛門疾患者請向醫生申明。
6、采血:采血為體檢的最後一步(第二步至第五步任一項未做都無法進行采血)。采血後須壓迫采血點3-5分鍾。如暈針、暈血請向護士說明,采血後血休息5分鍾,無異常方可離開。
7、領取結果:請四個工作日後憑發票和身份證領取健康證或者體檢報告。成年流動育齡婦女(戶口在武漢市城區以外的)還需同時出示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健康證辦理地點:
健康證的辦理地點,是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防疫站),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
希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