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辦理健康證多久可以拿證
辦理健康證兩天到七天可以拿證,辦證流程如下:
1、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2、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3、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4、內、外科常規體檢;
5、x光胸透;
6、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7、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
法律依據:《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十條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應制定預防性健康檢查工作計劃。
第十一條
受檢單位應按規定向衛生監督機構提交受檢人員名單,並由受檢單位負責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第十二條
承擔健康檢查的單位根據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受檢人員名單,按規定的應檢項目安排健康檢查。具體健康檢查工作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
第十三條
健康檢查單位應將受檢人員的檢查、檢驗等原始記錄及健康檢查結果報送衛生監督機構。
第十四條
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健康檢查結果,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者簽發健康合格證明。對不合格者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執行。原始材料同時交受檢單位或規定的存檔單位存檔。
第十五條
衛生監督機構須按年度將管轄范圍內的預防性健康檢查情況統一匯總、分析並及時報送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衛生監督機構。
㈡ 健康證辦理時間要多久
拿到健康證的時間都是不一樣的,首先是因為地方的不同,每個地方都有自己辦理健康證的時間,有些地方效率比較高,審核通過的時間就會比較快,有些地方效率比較低,通過的時間就會比較久。不過通常周一、二辦理的,本周四就可以拿到。周三、四、五辦理的,下周一就可以拿到,拿到健康證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個星期,如果不確定自己地區辦理健康證的時間,體檢的時候可以看看大廳的公告,都會公示的,只要留意一下就會知道了。如果實在沒有時間去醫院拿證,醫院也會有較為人性化的選擇,可以選擇郵寄的方式,只需要繳納郵寄費用就可以。
法律依據:
《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健康檢查結果,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者簽發健康合格證明。對不合格者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執行。原始材料同時交受檢查單位或規定的存檔單位存檔。
㈢ 健康證辦理完幾天可以拿證
辦健康證一般七天就可以拿到。辦理健康證需要2至7天不等,最晚一周的時間就可以拿到證了。到當地的衛生防疫部門就可辦理,注意檢查當天指含不要吃早餐,以免影響抽血化驗結果。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健康證的有效期一般為一年,健康證規定持證人一年進行一次健康檢,可以咨詢當地的疾控中心。
【法律依據】:《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十一條唯返笑
受檢單位應按規定向衛生監督機構提交受檢人員名單,並由受檢單位負責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第十二條
承擔健康檢查的單位根據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受檢人員名單,按規定的應檢項目安排健康檢查。具體健康檢查工作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
第十三條
健康檢查單位應將受檢人員的檢查、檢驗等原始記錄及健康檢查結果報送衛生監督機構。
第十四條
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健康檢查結果,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者簽發健康合格證明。對不合格者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執行。原始材料同時交受檢單位或規定的存檔單位存檔。
北京健康證檢查項目有哪些
1、體格檢查,包括身高、體重、有無外傷等,肛檢,主要是為了堅持是否有大腸桿菌或者肝炎等傳染性疾病;
2、內科檢查,通過測量血壓和聽心跳等來粗略判斷是世耐否有疾病,胸透檢查,檢查是否有肺結核等疾病,肝功能檢查,通過轉氨酶的值來判斷肝細胞是否有損傷或者是出現傳染性較強的肝病;
3、血常規檢查。不同類別的健康證檢查項目也會有所不同,一般會根據檢查結果發不同類別的健康證。
㈣ 健康證結果一般多久出來
【法律分析】:辦理健康證需要2-7天不等,最晚一周的時間就可以拿到證了。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3、內、外科常規體檢。4、x光胸透。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
【法律依據】:《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以下職業健康檢查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承擔檢查費用:
(一)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其接觸人員名冊、崗位(或工種)、接觸時間;
(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等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在職業健康檢查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包括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檢查總結報告,書面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等情況書面告知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