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體檢報告丟失的話,買保險的時候告知應該怎麼辦
體檢報告丟失的話,買保險的時候告知保險公司會進行審核,是否需要體檢報告,需要什麼標準的體檢報告,在審核後保險公司會告訴你的。你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准備資料即可。若果需要體檢報告的話一般體檢中心都可以重新列印的。
投保時,健康告知只需要根據保險公司提供的健康告知問題,如實填寫回答即可。可以不用提供體檢報告。
一、健康告知無非兩種:
有限告知:也就是詢問告知,問什麼回答什麼,不問就不說;
無限告知:要求投保人將已知和應知的所有情況盡量告知保險人,不得保留。
目前,國內的保險業主要實行的是前者——有限告知,而後者更接近於香港保險。
《保險法》第十六條對此規定: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一言以蔽之:問了你就說,不問不必說。
二、補充告知:
很容易理解,就是我買了一份保險,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保單順利承保了,我現在擔心以後理賠有問題,我又想告知了,這時候就可以向保險公司進行補充告知。
它屬於保險保全的一個項目,投保人可就投保時問詢的問題未告知的,告知不詳的,告知有誤偏差的等,進一步補充說明。
補充告知後,原保險合同會重新由核保員進行審核。
一般來講,補充告知的結果通常有三種:
1、原保險合同原條件繼續有效,也就是說補充的內容不足以影響原核保結論。比如闌尾炎住院病史未告知,補充告知後,保單繼續原條件有效。
2、原保險合同附加條件繼續有效,也就說補充告知的內容已經影響到了原核保結論,但還不至於拒保,這個時候核保員會做出加費、除外等處理結果。
比如補充告知乙肝病毒感染,原標准體的住院醫療險被除外責任。
3、原保險合同解除,表明告知的異常不在可保范圍內。例如補充告知糖尿病病史,原標准體的重大疾病保險拒保,解除保險合同。
Ⅱ 買重疾險的時候,健康告知該怎麼填
越來越多的人買保險,不過保險的種類非常多,有人身意外險,重疾險,人壽保險,分紅險等。意外險和重疾險很多人都會購買的,但是很多保險在購買之前都需要將個人的健康情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尤其是重疾險,甚至還需要將父母的病史也如實告知,那麼告知,保險公司自己的身體健康情況之後,很多人不知道應該怎麼填寫健康告知,下面就給大家說一說。
如今互聯網的發展,全國醫院的信息都是可以互通的,只要在醫院,看過病,全國的醫院都可以看到,這個病人的信息,只要一查就能查到以前的記錄。所以投保的時候一定要如實告知自己的健康情況,不要抱著僥幸的心理,畢竟這種事情一查就可以查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