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健康證需要多長時間
1,健康證的辦理受地方法規的約束較大,不同的地區和不同行業所需時間長短是不同的。但大致時間范圍是48小時——7天。2,注意:空腹,不能喝水。3.。價格在不同的地區也不一樣,一般為45元——100元。【遼寧盤錦市衛生防疫站45元人民幣。深圳是80元,鄭州:二七區體檢費40元、培訓費加健康證工本費25元,辦一個健康證共計65元,在5個區中最貴;中原區體檢費40元、培訓費20元,共收費60元;邙山區體檢費40元、培訓費20元,共計60元;管城區體檢費40元、培訓加辦證工本費10元,共計50元;金水區體檢費20元、培訓費10元,共計30元,在5個區中最便宜,北京:需要70元錢。還有快遞健康證業務,不需要再跑去取了,交10塊錢,最快第二天就能拿到。上海:74元。】4,健康證辦理的手續步驟大致如下:
關於健康證(食品從業人員、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批准
一、項目名稱
關於健康證(食品從業人員、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批准
二、受理部門
上海市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科
食品、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體檢、培訓時間:(注:各區縣有區別)
1、 體檢時間:
周一至周四 上午8:00-11:00 周五 下午1:00-4:00
2、 培訓時間:
食品從業人員:周一、三、四上午8:00-11:00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周二 上午8:00-11:00 周五 下午1:00-4:00
3、 取健康體檢證、衛生培訓證時間:周一至周四 下午1:00-5:00
三、審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第二十六條;
2、《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第七條;
3、《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部、衛生部發布)第十一條
四、申請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第二十六條、《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第七條、《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部、衛生部發布)第十一條,為食品生產經營及從業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以及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
五、批准條件
1、需體檢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兩張免冠近期照片及筆;
2、符合相關的健康體檢標准。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公共衛生和飲用水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相應工作。
3、參加相關衛生知識、法律,法規培訓,未參加衛生知識培訓者不可取證。
六、審批程序
檢查項目:胸透、肛拭、內外科、抽血;
體檢順序:登記→填表→付費→胸透→肛拭→內科→抽血→交表→培訓
七、收費標准
有
(一)收費依據:滬價行(1999)第221號文
(二)收費名稱及數額:
1、體檢64元/人(人民幣)
2、培訓10元/人(人民幣)
(三)繳費方法:現金
八、審批時限
7個工作日
九、告知辦法
口頭預約
『貳』 國家規定每年幾月份統一檢查健康證
這個是隨機的,沒統一時間。健康證應該去當地疾控中心、防疫站或衛生院辦理,
各省各市各醫院入職體檢價格一百元左右,
各單位 公司招聘工作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標准;
若沒乙肝.肺結核等傳染病代表體檢人體檢通過了。
最好周一至周五早上8點到11點空腹去體檢。
『叄』 衛生局多久查一次健康證
這個是隨機的,沒統一時間。健康證應該去當地疾控中心、防疫站或衛生院辦理,各省各市各醫院入職體檢價格一百元左右,各單位 公司招聘工作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標准;若沒乙肝.肺結核等傳染病代表體檢人體檢通過了。最好周一至周五早上8點到11點空腹去體檢。健康證是從事幼托機構保育、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醫療衛生服務等工作的上崗人員必須持有的證件,主要測查是否有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痢疾或其他傳染性的疾病。每年必須檢查一次。
一.健康證辦理流程: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照片二張,到所在地疾控中心健康體檢領取體檢表和培訓學習卡,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完成體檢,這個體檢有條件可以在疾控中心完成,沒有條件的有疾控中心指定某個醫院完成;
3、參加衛生知識培訓和考核;
4、體檢和培訓合格者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科發放健康證。體檢者若無法提供材料仍堅持要求體檢的,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告知體檢者可享有的相關公共服務內容,在取得體檢者簽字同意後開展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出具醫學證明文件,按照相對應的醫療服務項目收取相關費用。
二.衛生局怎麼查健康證
看你是否有健康證,健康證上的照片跟本人是否是一致的,是否蓋有公章,是否在有效期范圍內。
三.辦理程序
體檢地點: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此項工作的,其出具的體檢單衛生監督機構不予受理簽發健康證。
對象:
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不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生活飲用水的供、管水人員、化妝品生產企業生產人員;旅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其他場所的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兩年體檢一次。
四、注意事項
1、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時前空腹進行;
2、體檢前避免劇烈運動,忌飲酒和肉類食物,以免影響肝功能化驗結果。
法律依據:
《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多久應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要每年進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