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共場所健康證檢查什麼
體檢分類及檢查項目如下圖:
一、行業(工種):餐飲業(含集體食堂)、食品加工業、副食店、商場、酒吧、水廠(含二次供水)、葯廠、葯店、幼兒園、化妝品生產等從業人員。
檢查項目:一般體檢、腸道致病菌、肝功能(谷丙轉氨酶)、HBsAg、HBeAg、胸透。
二、行業(工種):卡拉OK接待員、技師(桑拿、足浴、按摩)等。
檢查項目:一般體檢、腸道致病菌、肝功能(谷丙轉氨酶)、HBsAg、HBeAg、胸透、梅毒血清試驗(定性)、HIV檢測。
三、行業(工種):工廠員工、企事業單位文員、 公司、物業管理人員等。
檢查項目:一般體檢、視力、辯色力檢查、血常規、肝功能(谷丙轉氨酶)、HBsAg、HBeAg、胸透。
四、行業(工種):職業性健康檢查(工廠、放射人員職業性體檢)。
檢查項目:按接觸有害因素情況定檢查項目。
根據《食品安全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化妝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專業生產,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幼托機構保育這五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擁有健康證。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和其他有傳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理發美容、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癒後方可工作。
我國於2009年6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實施條例》 ,允許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所以說,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也是可以合法辦理健康證的。
健康證檢查項目:常規內外科體格檢查;肝功能一項(ALT);大便培養(痢疾、傷寒桿菌),胸部透視。
(1)飯堂健康證檢查哪些擴展閱讀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食品、環境、勞動、放射、學校、葯品生產經營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查體,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就業、外出務工人員應當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健康檔案,在校學生也應定期進行查體建立標准健康檔案。
一、從事食品、環境、勞動、放射、學校、葯品生產經營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二、辦理健康證明,必須本人到市疾控中心進行相關項目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辦理健康證明。
三、未進行健康體檢或健康檢查不合格者均不予辦理健康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健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