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健康證去哪裡辦
法律分析:北京健康證辦理單位
1、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中街16號
2、北京市東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兵馬司胡同5號
3、北京市西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38號
4、北京市崇文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崇文區崇文門西曉市街16號
5、北京市宣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宣武區長椿街34號
6、北京市豐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豐台鎮西安街3號
7、北京市石景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京源路翠園西街
8、北京市門頭溝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門頭溝區新橋南大街9號
9、北京市昌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鼓樓北街7號
10、北京市大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興政街17號
11、北京市順義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光明南街1號
12、北京市通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新城南關2號
13、北京市房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月華北大街10號
14、北京市平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平谷區府前大街25號
15、北京市密雲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密雲縣密雲鎮新西路50號
16、北京市懷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懷柔區懷柔鎮富樂北里23號
17、北京市延慶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延慶縣新城街96號
18、北京市燕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燕山區燕房路24號
19、北京鐵路局中心衛生防疫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會城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傳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監督檢查職責:
(一)對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履行本法規定的傳染病防治職責進行監督檢查;
(二)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的傳染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三)對采供血機構的采供血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四)對用於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及其生產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飲用水供水單位從事生產或者供應活動以及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進行監督檢查;
(五)對傳染病菌種、毒種和傳染病檢測樣本的採集、保藏、攜帶、運輸、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六)對公共場所和有關單位的衛生條件和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對傳染病防治重大事項的處理。
❷ 北京健康證要在哪辦
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北京健康證辦理網點一覽表,一起來看看吧,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哦!
北京健康證辦理網點一覽表
北京健康證辦理單位
1、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中街16號
2、北京市東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北兵馬司胡同5號
3、北京市西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38號
4、北京市崇文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崇文區崇文門西曉市街16號
5、北京市宣武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宣武區長椿街34號
6、北京市豐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豐台區豐台鎮西安街3號
7、北京市石景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京源路翠園西街
8、北京市門頭溝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門頭溝區新橋南大街9號
9、北京市昌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鼓樓北街7號
10、北京市大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大興區興政街17號
11、北京市順義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順義區光明南街1號
12、北京市通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新城南關2號
13、北京市房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月華北大街10號
14、北京市平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平谷區府前大街25號
15、北京市密雲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密雲縣密雲鎮新西路50號
16、北京市懷柔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懷柔區懷柔鎮富樂北里23號
17、北京市延慶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延慶縣新城街96號
18、北京市燕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北京市燕山區燕房路24號
19、北京鐵路局中心衛生防疫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會城門
❸ 北京哪裡可以辦理健康證
法律分析:可辦理地點:
北京市東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4014120,北京市東城區北兵馬司胡同;
北京市西城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82061873,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38號;
北京市崇文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7016125,北京市崇文區崇文門西曉市街16號;
北京市宣武區疾病預防瞎叢控制中心,63032321,北京市宣武區長椿街34號;
北京市朝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87789789,北京市朝陽區潘家園華威里25號樓;
北京市豐台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3813805,北京市豐台區豐台鎮西安街3號;
北京市海淀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2546507,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49-2號;
北京市石景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8630439,北京市石景山區京源路翠凳空園西街;
北京市門頭溝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9842509-8024,北京市門頭溝區新橋南大街9號;
北京市昌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89711319,北京市昌平區鼓樓北街7號;
北京市大興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0283578,北京市大興區興政街17號;
北京市順義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9468575-8048,北京市順義區光明南街1號;
北京磨粗櫻市通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9521415,北京市通州區新城南關2號;
北京市房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1355939,北京市房山區良鄉西潞大街30號;
北京市平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69965023,北京市平谷區府前大街25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