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檢疫局辦理海員健康證有那些如檢查那些項目
主要檢查:視力、聽力、辯色、胸透、心電圖、血壓、轉氨酶、血糖。
Ⅱ 檢疫局辦理海員健康證有那些了解檢查的項目
主要檢查:視力、聽力、辯色、胸透、心電圖、血壓、轉氨酶、血糖(這兩項其實就是驗血驗尿)。
Ⅲ 辦健康證時抽血檢查的項目有什麼
辦健康證抽血主要檢查血常規、肝功能、腎功能,另外還需要檢查尿常規、肝、膽、脾超聲,心電、胸透等,是不檢查梅毒的,不要過於擔心,梅毒是不會影響辦健康證的。
健康證的體檢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是否有腸道傳染性疾病,比如霍亂、傷寒、副傷寒。
2、有無嚴重的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影響工作。
3、有沒有肺結核。
4、有沒有肝炎、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通常的檢查項目包括內科、外科,內科要詢問家族遺傳病史,聽診心肺,觸診肝、膽、脾。
5、外科要檢查身高、體重、脊柱、四肢關節,另外要拍胸片看有沒有肺結核,還有抽血的化驗檢查看肝功轉氨酶是否高,還要做大便培養,檢查霍亂弧菌、傷寒桿菌、副傷寒桿菌等等。
(3)海員健康證抽血都檢查什麼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在做健康證體檢前最好8~12小時內保持空腹,在檢查的前幾天留意休息好,飲食平淡,盡量不要感冒、劇烈運動、飲酒等,以免會影響檢查結果,比如說假如檢查前劇烈運動、飲酒等可能會引起轉氨酶和膽紅素偏高,而轉氨酶和膽紅素是反映肝功能的指標,假如轉氨酶或膽紅素偏高了,將直接影響肝功能檢查結果。
2、孕婦不宜辦理健康證,因為胸透有輻射。
3、健康證的有效期為1年,應注意及時更換。
Ⅳ 健康證體檢哪些項目
健康證體檢項目有:
1、首先先進行一些內科查體,看是否有灰指甲飢沒困或皮膚病(主要檢查雙手);
2、做透析,主要是檢查肺部是否有異常(如肺結核等傳染病);
3、檢驗大便,這個主要是為了檢查大腸桿菌和肝炎等傳染病;
4、抽血,在胳膊上抽少量血液(主要是檢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傳染病)。
健康證的認識誤區:
一是持有「健康合格證」就說明是健康的。健康證規定持證人一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人員察搭是流動的,而健康證的查驗是相對靜態的。有些持證人在檢查後感染了疾病,在下次檢查前持有的依然是合格的健康證明。
爛念二是辦理健康證只對服務對象有利,對於相當部分的工作人員來說,則是既出錢又麻煩而且有失業的風險。
其實,健康證的內容主要涉及傳染病的檢查,是為了保障服務行業方的健康安全,對於從事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的人員來說,不屬於服務行業根本不需要持健康證上崗,所以不能說健康證是了解身體狀況、保障健康安全的有效方式。
Ⅳ 辦健康證需要檢查哪些項目
1、首先先進行一些內科查體:看是否有灰指甲或皮膚病(主要檢查雙手)。2、然後會在一個屋子裡面做透析,主要是檢查肺部是否有異常(如肺結核等傳染病)。3、檢查大便(用帶有棉頭的小棒,在肛門處插入一侍頃小下,這個主要是為了檢查大腸桿菌和肝炎等傳染病)。4、最後是抽血,在胳膊上抽少量血液(主要是檢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傳染病)另外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在檢查的頭一天或者是幾天內注意休息好,別感冒,少吃易上火的食物,以免對檢查結果造成影響(主要是肝功)。檢查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發放健康證。檢查體結果不合格的,不予發放健康證。《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十條,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應制定預敏者防性健康檢查工作計劃。第十一條,受檢單位應按規定向衛生監督機構提交受檢人員名單;並由受檢單位負責建立個人健康檔案。第十二條,承擔健康檢查的單位根據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受檢人橋談薯員名單,按規定的應檢項目安排健康檢查。具體健康檢查工作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第十三條,健康檢查單位應將受檢人員的檢查、檢驗等原始記錄及健康檢查結果報送衛生監督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