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商業協會是幹嘛的有什麼作用
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是經國資委、商務部、民政部等政府部門同意並批復,2006年1月,原「中華集體商業企業聯合」會正式更名為「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協會由國務院國資委主管,業務上接受商務部、工信部中小企業司指導和監督。中國商業聯合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原中華集體商業企業聯合會會長姜明任協會會長兼法定代表人。
按照政府有關部門委託及協會章程規定,中國中小商業企業協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能:
1.向政府部門反映中小商業企業行業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和政策性建議,參與制定中小商業企業整體發展戰略和區域性發展規劃,完成政府委託、交辦的各項任務。
2.協調中小商業企業合作,建立企業與政府部門的關系;開展行業自律,維護會員合法權益。
3.根據政府要求推薦中小商業企業先進典型並組織表彰活動,促進和諧發展。
4.組織全國性商品交易、展示活動,幫助中小商業企業開拓市場,建立新的經營方式和流通渠道。
5.接受政府委託,參與組織國家有關標准和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與實施,開展企業評選活動。
6.協調提供信用擔保服務,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問題。
7.組織國際合作與交流,協助中小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經營管理方法和資金項目,引導中小企業由小到大、由弱到強、由分散到聯合的健康發展。
8.接受政府委託,開展中小企業的統計分析工作,為國家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決策提供依據。
9.建立中國中小商業企業信息網站,為中小企業搭建交流互動的信息平台。
10.組織開展管理、技術、進出口業務和成長性工程培訓,全面提高中小企業素質,促進中小企業向現代化邁進。
㈡ 商會有什麼作用
商會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實現資源優化配置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是實現政府與商人、商人與商人、商人與社會之間相互聯系的重要紐帶。
商會,是商品經濟的必然產物。一般是指商人依法組建的、以維護會員合法權益、促進工商業繁榮為宗旨的社會團體法人。商會法律特徵:互益性、民間性、自律性、法人性。商會是商人身份確立的過程,也是商人組織有序化的過程。
中國商會建立意義
商會是中國近代最早建立的現代意義上的社會團體之一,同時也是社會影響力最大的社團之一。從法律意義上而言,中國商會制度建立的過程,也是近代意義上商人身份確立的過程,是商人組織有序化的過程。
與當時西方的民間商會相比較,它更具官方色彩,更依賴於國家法律的制度催化。這種制度的催化作用的成效十分顯著,它相當迅速地改造、吸納了各種形式的傳統商人組織,成為具有主體性的利益集團。中國早期的商人組織的結構、形式與功能都比較單一,幾為純商人間的封閉型組織。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