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健康證是在哪裡去辦理的
在每個地區健康證辦理的方式也會有些許差異,在很多村裡面,辦理健康證的流程都是先去當地社區醫院做一個簡單的體檢,帶著相關申請表前往村委會去登記信息,村委會統一帶著大家的申請資料前方相應的疾控中心,辦理健康證,那麼在城市的居民,就可以直接帶著相關申請資料前方當地疾控中心自行辦理健康證,所以我們在辦理健康證之前,提前了解好相關政策,帶著相應的材料去辦理即可,這樣也就不會走太多的彎路,在最短的時間內順利拿到健康證。
所以辦理健康證還是應該看自己身處什麼地區,不同地區的健康證辦理方式也是不同的,不管身處哪個地區,辦理之前提前了解好應該需要准備哪些材料,做好充足的准備去辦理會順利很多。
Ⅱ 蘇州辦健康證在哪裡辦的
法律分析:1、辦理地點:蘇州各大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辦理流程:1、申辦人員到當地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照醫院規定體檢項目進行健康體檢。2、由醫院工作人員用一次性採集管對申領健康證人員採集肛拭樣。3、體檢結果(除肛拭樣檢驗結果外)由醫院體檢人員在三個工作日內錄入系統。4、肛拭樣由區疾控中心統一收取送中心檢驗科檢驗,每周一、三各收取一次。中心檢驗科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肛拭樣檢驗結果錄入系統,可疑樣本在5個工作日內確定最終結果並錄入。5、中心質管科審核醫院體檢結果和中心肛拭樣檢驗結果,確定是否發放健康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
Ⅲ 合肥健康證辦理地點
法律分析:合肥辦理健康證的地方有:廬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合肥市第一人民醫院西區合肥市體檢保健中心、瑤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蜀山區西園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包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葛大店龍川路中段包河區公共衛生管理服務中心、高新區蜀南庭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開區高劉鎮衛生院、經開區海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開區臨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站高新區三十頭衛生院、新站高新區七里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肥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肥西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長豐縣中醫院、廬江縣同大鎮衛生院、廬江縣樂橋鎮衛生院、廬江縣廬城鎮衛生院、巢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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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在商場工作要辦健康證,鹽城的健康證在哪裡辦理最好離市中心不遠,具體位置在哪裡
在鹽城中醫院旁邊的好像叫鹽都區疾控預防中心那裡辦理就好了 很快的 體檢好了之後兩天帶照片還有120塊錢去取就好了 公交好像4路可以直達 ,離市中心不遠。
Ⅳ 石家莊健康證去哪裡辦
石家莊辦健康證在當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醫院辦的。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
辦理健康證步驟
1、身份證以及個人免冠一寸彩照兩張,到交費處交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黏貼照片,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健康證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健康證的種類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健康證;另一種是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大便化驗;
法答如運律依據:
《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受檢單位應按規定向衛生監督機構提交受檢人員名單,並由受檢單位負責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第十二條
承擔健康檢查的單位根據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受檢人員名單,按規定的應檢項目安排健康檢查。具體健康檢查工作按國家有關清梁技術規范進行。
第十三條
健康檢查單位應將受檢人員的檢查、檢驗等原始記錄及健康檢查結果報送衛生監督機構。
第十四條
衛生監督機構根橡緩據健康檢查結果,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者簽發健康合格證明。對不合格者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執行。原始材料同時交受檢單位或規定的存檔單位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