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思考如何當好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養成文明健康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
養成好的作息時間,加強鍛煉調整心態,健康運動騎自行車坐公交車散步走路,等等
⑵ 自我承擔的健康責任有哪些
我們平時都這樣認為,有病找醫生,好像開啟我們健康之門的鑰匙在醫生手裡,其實不然,健康之門的鑰匙其實在我們每個人自己手中。世界衛生組織在1992年提出的《維多利亞宣言》中健康四大基石是:合理膳食、適當運動、戒煙限酒、心理平衡。看上去簡單的十六個字,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真正能堅持做到這些的又有多少。
面對日益增多的疾病譜,人們常常會發出疑問,為什麼生活條件好了,健康卻呈現下降趨勢?這樣的疑問已成社會主流現象。貧困時候,人們只為溫飽發愁,富裕時候,人們卻開始為健康發愁。真的保持健康有那麼困難嗎?答案應該在我們每個人手中和心中。要保持真正意義上的健康,首先要在對待健康與生命問題上實現三大轉變:一、有病治病轉變為無病保健;二、葯物治療轉變為非葯物治療;三、因病痛離開人世轉變為頤養天年無疾而終。要知道健康的維護不能片面的迷信醫生,也不能片面的依賴葯物,最重要是自身的努力,應該用健康的心態、健康的觀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去面對疾病的侵襲,事實上,不只在疾病纏身時,即使在身體健康的情況下,只要懷著健康的心態,用健康的生活度過每一天,疾病自然望而卻步。最明智的保健原則就是:預防為主,治療為輔。
哈佛大學的一份研究報告認為:健康生活是指一個人在飲食、體育鍛煉和如何對待逆境等方面作出正確選擇的結果。研究人員通過長達60年跟蹤調查,最終確定了導致健康、幸福與長壽的七個因素:適量飲用酒精飲料、不吸煙、婚姻穩定、體育鍛煉、體重適中、克服困難的積極態度以及保持心情開朗。並由此得出這樣的結論:一個人活得健康幸福並不取決於命運,而是取決於我們的基因和我們自己。
所以世界衛生組織很久前就提出這樣的理念:自己的健康自己負責。健康把握在自己手中,為了自己的健康,必須關注並愛護自己的身體,養成良好的習慣,自己的健康自己做主
⑶ 企業職業健康安全第一責任人歸屬誰
環保、職業健康和勞動安全的第一負責人:
第一種情況:法人代表參與企業管理,那麼第一負責人一定是法人代表(注意我說的是法人代表,不是企業負責人,也不一定是總經理)。
第二種情況:法人代表不參與企業管理,法人代表任命的企業負責人(如總經理)。
第三種情況,法人代表不參與企業管理,也無任何任命,那還是法人代表是第一負責人。
⑷ 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這句話是誰提出的呢
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這句話是一個健康的養生專家提出的,確實是只有自己對自己負責,才能夠獲得健康。
⑸ 職業健康安全承擔最終責任的領導是( )
聯業健康安全承擔最終責任的領導是企業第一責任人。
⑹ 父母是心理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對嗎
對,父母是心理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家長是孩子身心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家長對孩子應當是最關心的、最愛護的,因為心理素質是良好的學習成績和未來發展的必要條件;父母是塑造孩子良好心理品質最關鍵的人。
家長需要留意孩子釋放的尋求關注的信號,孩子在遇到心理危機時,會發出如下信號:明確表達自殺念頭;出現自殘行為;每天長時間刷手機,睡眠嚴重不足;長期心情郁悶,對什麼都不感興趣;經常曠課,不交作業;情緒激動,與家長發生劇烈爭吵。
家長在察覺到這些信號後,家長應該有的意識:不要以為孩子只是說說,不會真的那麼做;向孩子表達關心,詢問他們為什麼有這樣的念頭,不要忌諱談論自殺;告知學校老師;帶孩子去醫院診斷並遵醫囑;確保家中設施安全;盡可能陪伴孩子;避免向孩子施壓,保持和諧親子關系;並在有需要時配合學校老師的家訪和對孩子進行的心理輔導。
兒童心理健康的標准
判定孩子心理是否健康,其標准大致有如下幾方面:良好的生活習慣生活習慣包括飲食、睡眠、運動、言行等方面。
有的幼兒喜歡在入睡時由母親撫著、有的偏愛吃某類零食等,這也屬於成長過程的正常現象,並非心理疾玻良好的個性具有一定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控能力,無怪癖、無惡俗舉止,在日常生活中基本能保持平和、樂觀、謙讓、樂於助人等正常人格。
正常的智力孩子的智力水平是有差異的,只要基本符合該年齡階段的智力發展水平,便屬正常,這可從語言、想像力和思維能力等諸多方面來測定。
正常的心理素質無過分畏懼、驚恐、焦慮表現,喜怒哀樂表諸於色,活潑大方尊重他人,具有一定的適應能力。反之,常常表現出過度恐懼、多動態症、強迫症、狐獨症、憂鬱症以及偏執傾向等,說明孩子的心理素質並非良好。
較強的好奇心和記憶力具有較強的好奇心和記憶力,尤其是對於自己感興趣的東西,更會顯得好奇興奮、念念不忘。如果一個孩子對任何新鮮事物都顯得漠然冷淡,那麼孩子的心理便有問題。
⑺ 你怎麼理解你是健康第一責任人
自己就是自己身體健康的第一責任人,這句話是完全正確的,因為只有身體好才會有將來,好的身體決定著你將來的發展。
⑻ 食品安全責任分擔原則中第一責任人是哪個
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
《食品安全法》
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⑼ 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是誰
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是食品生產經營者。
⑽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中法人和主要負責人職責是什麼
(1)總經理的職業健康職責
①總經理是企業職業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②認真貫徹執行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准,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③每季召開一次職業健康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職業病防制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④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以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方可進行建設,切實做到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⑤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建立職業健康管理網路,配備專業或兼職職業健康監督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健康、職業病防治工作。
⑥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工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本企業職業健康工作的意見,並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⑦親自參加企業內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2)常務副總經理的職業健康職責
①協助總經理做好公司全面工作,對分管部門工作承擔主要責任。
②負責組織和指導公司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相關政策規定建立健全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制度,並適時進行持續改進。
③負責組織和指導分管部門制定年度職業健康工作計劃 。
④負責組織和指導對分管部門的情況進行檢查及考核,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督促整改。
⑤協助主要負責人檢查並考核同級副總經理和所屬單位正職職業健康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⑥負責主管部門搞好職業健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幹部職工的安全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