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健康2030計劃的主要內容
法律分析:(1)健康是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條件,是民族昌盛和國家富強的重要標志,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追求。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出發,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更好保障人民健康作出了制度性安排。編制和實施「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保障人民健康的重大舉措,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具有重大意義。同時,這也是我國積極參與全球健康治理、履行我國對聯合國「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承諾的重要舉措。
(2)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健康領域改革發展成就顯著,人民健康水平不斷提高。同時,我國也面臨著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以及疾病譜、生態環境、生活方式不斷變化等帶來的新挑戰,需要統籌解決關系人民健康的重大和長遠問題。
(3)「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是今後15年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行動綱領。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正確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健康優先、改革創新、科學發展、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為核心,以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為動力,從廣泛的健康影響因素入手,以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完善健康保障、建設健康環境、發展健康產業為重點,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顯著改善健康公平。
(4)推進健康中國建設,要堅持預防為主,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營造綠色安全的健康環境,減少疾病發生。要調整優化健康服務體系,強化早診斷、早治療、早康復,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求。要堅持共建共享、全民健康,堅持政府主導,動員全社會參與,突出解決好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流動人口、低收入人群等重點人群的健康問題。要強化組織實施,加大政府投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健康人力資源建設,推動健康科技創新,建設健康信息化服務體系,加強健康法治建設,擴大健康國際交流合作。
(5)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堅持問題導向,抓緊補齊短板,不斷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打下堅實健康基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十一條 國家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現代醫葯和我國傳統醫葯,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街道組織舉辦各種醫療衛生設施,開展群眾性的衛生活動,保護人民健康。
國家發展體育事業,開展群眾性的體育活動,增強人民體質。
第四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國家發展勞動者休息和休養的設施,規定職工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受到國家和社會的保障。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
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第四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國家培養青年、少年、兒童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