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孕產婦健康管理
孕早期1次、孕中期和孕晚期各2次隨訪管理。
沒有助產技術服務資質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督促孕婦在孕中期、孕晚期前往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相關隨訪。
一、孕早期 健康 管理
孕13周前為孕婦建立《母子 健康 手冊》,並進行第1次產前檢查。
①孕婦 健康 狀況評估;
②開展 健康 教育和指導,告知和督促進行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
③填寫第1次產前檢查服務記錄表。
二、孕中期 健康 管理
進行孕中期(孕16 20周、21 24周各一次)隨訪管理內容包括
①孕婦 健爛宴康 狀況評估;
②開展 健康 教育和指導,告知和督促進行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
③對發現有異常孕婦及時升歷喊轉診。
三、孕晚期 健康 管理
進行孕晚期(孕28 36周、37 40周各一次)隨訪管理。內容包括:
①孕婦 健康 教育和指導;
②開展孕產婦自我臨護方法、促進自然 分娩 、母乳喂養以及學期並發症、合並症防治指導;
③高危孕婦增加隨訪次數,必要時及時轉診。
四、產後訪視:
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在收到分娩醫院轉來的產婦分娩信息後應於產婦出院後1周內到產婦家中進行產後訪視,進行產褥期 健康 管理,加強母乳喂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同吵野時進行新生兒訪視。
五、產後42天 健康 檢查: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正常產婦做產後 健康 檢查,異常產婦到原分娩醫療衛生機構檢查,進行檢查評估、 健康 指導。
② 怎樣做好公共衛生孕產婦保健工作
以下是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孕產婦保健內容,如果需要表格,我可以發給你: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規范 一、服務對象 轄區內所有孕產婦。 二、服務內容 (一)孕12周前由孕婦居住地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其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進行1次孕早期隨訪。 1.孕婦健康狀況評估:詢問既往史、家族史等,觀察體態、精神等,並進行一般體檢、婦科檢查和血常規檢查,有條件的地區建議進行血型、尿常規、肝功能、陰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學試驗、hiv抗體檢測等實驗室檢查。 2.開展孕早期個人衛生、心理和營養保健指導,特別要強調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對胚胎的不良影響,同時進行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宣傳告知。 3.根據檢查結果填寫第一次產前隨訪服務記錄表,對具有妊娠危險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嚴重並發症的孕婦,及時轉診到上級醫療保健機構,並在2周內隨訪轉診結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進行1次產前隨訪,對孕婦的健康狀況和胎兒的生長發育情況進行評估和指導。 1.孕婦健康狀況評估:通過詢問、觀察、一般體格檢查、產科檢查、實驗室檢查對孕婦健康和胎兒的生長發育狀況進行評估,識別需要做產前診斷和需要轉診的重點孕婦。 2.對未發現異常的孕婦,除了進行孕期的個人衛生、心理、運動和營養指導外,還應進行預防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產前診斷的宣傳告知。 3.開展自我監護方法指導、分娩准備教育和母乳喂養指導,並落實孕24周後到有助產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繼續進行產前檢查和住院分娩。 4.對發現有異常的孕婦,要及時轉至上級醫療保健機構。出現危急徵象的孕婦,要立即轉上級醫療保健機構急診。 (三)孕25~36周、37~40周各進行1次產前隨訪,重點孕婦應在有助產資質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並酌情增加次數。 1.詢問前次產前檢查之後有無特殊情況出現,特別要關注孕期並發症和合並症的表現特徵。 2.測量體重及血壓,檢查有無水腫及其他異常,建議復查血常規和尿常規。 3.復查胎位,聽胎心率,測宮底高度、腹圍,並注意胎兒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 4.對孕婦進行孕期保健教育,並督促做好自我監測。 (四)產後訪視: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在得到分娩醫院轉來產婦分娩的信息後,應於3~7天內到產婦家中進行產後訪視,進行產褥期健康管理,加強母乳喂養和新生兒護理指導,同時進行新生兒訪視。 1.通過觀察、詢問和檢查,了解產婦一般情況、乳房、子宮、出血和惡露、會陰或腹部傷口恢復等情況。 2.對康復正常及出現母乳喂養、產後便秘、痔瘡、會陰傷口等問題的產婦要進行產褥期保健指導和相關問題處理。 3.發現有產後感染、產後出血、子宮復舊不佳、妊娠合並症未恢復者以及產後抑鬱等問題的產婦,應及時轉至上級醫療保健機構治療。 4.通過觀察、詢問和檢查了解新生兒的基本情況。 (五)產後42天健康檢查。 1.為正常產婦做產後健康檢查,異常產婦到原分娩醫療保健機構檢查。 2.通過詢問、觀察、一般體檢和婦科檢查,必要時進行輔助檢查對產婦康復情況進行評估。 3.對已康復者進行性保健、避孕、生殖道感染、純母乳喂養6個月等方面的指導。 三、服務流程 四、服務要求 (一)開展孕產婦健康管理的機構應當具備所需的基本設備和條件。 (二)從事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工作的人員(含鄉村醫生)應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並接受過孕產婦保健專業技術培訓。 (三)按照國家有關孕產婦保健工作規范的要求進行孕產婦健康管理工作。 (四)加強與村(居)委會、婦聯、計生等相關部門的聯系,掌握轄區內孕產婦人口信息。 (五)加強宣傳,告知服務內容,使更多的育齡婦女願意接受服務,提高早孕建冊率。 (六)將每次隨訪服務的信息及檢查結果准確、完整地記錄在《孕產婦保健手冊》和孕產婦健康檔案上。 (七)積極運用中醫葯方法(如飲食起居、情志調攝、食療葯膳、產後康復等),開展孕期、產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務。 五、考核指標 (一)早孕建冊率=轄區內懷孕12周之前建冊的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