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健康證去哪裡可以辦理
健康證可去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帶身份證、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兩張,到相關部門領取表格,填寫個人基本信息,貼照片。進行各項體檢。體檢後到指點時間、地點參加培訓。培訓及體檢合格者就可以去相關地點領「健康證」。
一、健康證怎麼辦在哪裡辦?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照片二張,到所在地疾控中心健康體檢領取體檢表和培訓學習卡,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告改本情況。
2、完成體檢,這個體檢有條件可以在疾控中心完成,沒有條件的有疾控中心指定某個醫院完成。
3、參加衛生知識培訓和考核。
4、體檢和培訓合格者由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科發放健康證。
二、辦健康證都有哪些體檢項目?
健康證體檢項目一般來講主要包括抽血化驗、測量血壓、胸透、肛檢主要是為了堅持是否有大腸桿菌或者培橋肝炎等傳染性疾病,內科檢查、外科檢查、五官檢查、肝功能檢查等。
做健康證體檢前最好8~12小時內保持空腹,在檢查的前幾天注意休息好,飲食清淡,盡量不要感冒、劇烈運動、喝酒等配友猛,以免會影響檢查結果。
三、辦理健康證的意義何在?
1、衛生監管部門定期開展對餐飲單位、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情況專項整治工作。對無證上崗人員實施責令限期改正的行政處罰。執法人員要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原則,寓服務於監督之中,耐心進行衛生法相關內容的宣傳教育。
2、為保證廣大消費者行使監督權,衛生監管部門應要求從事餐飲、理發、浴池等服務行業的人員在工作期間佩戴健康證。
3、經營者和服務人員要明確持證上崗的重要性,自覺主動地參加每年健康體檢和衛生知識培訓。
四、辦理健康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1、從事食品、環境、勞動、放射、學校、葯品生產經營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2、辦理健康證明,必須本人到市疾控中心進行相關項目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辦理健康證明。
3、未進行健康體檢或健康檢查不合格者均不予辦理健康證明。
綜上所述,個人辦理健康證,要先持身份證到當地疾控中心或者定點醫院接受體檢,經體檢合格後參加衛生部門組織的培訓,等培訓結束後就可以拿到健康證。這就是小編給大家總結的健康證怎麼辦在哪裡辦的有關知識。在准備體檢的時候,要上午就過去,並保持空腹,具體體檢醫院可以登錄當地疾控中心網站查詢。
Ⅱ 請問東莞市哪可以辦理健康證啊最好是大嶺山鎮可以辦理的.
在東城醫院
而且只有在人民公園那兒的總部可以
大概貫用是84.5元
Ⅲ 健康證去哪裡可以辦理
一般當地的疾病控制中心和部分醫院可以辦理。
體檢地點: 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此項工作的,其出具的體檢單衛生監督機構不予受理簽發健康證。
對象: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不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生活飲用水的供、管水人員、化妝品生產企業生產人員;旅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其他場所的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兩年體檢一次。
辦理說明:
1、《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二證合一)有效期為一年。
2、從業人員本人須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者縣人民醫院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領取健康證明。
3、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和皮膚病等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理發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等到治癒後才可以工作。
4、健康證明是已對證件持有者進行了相關項目的健康體檢,並對其健康狀況作出說明的一種證明。
5、未辦理過健康證或辦理後已滿一年的,健康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Ⅳ 健康證去哪裡可以辦理
健康證可去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
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山禪謹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襲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健康證辦理流程如下:
1、攜帶上述辦理材料到當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辦理;
2、領取體檢表並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
3、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4、內、外科常規體檢;
5、X光胸透;
6、完成全部體逗基檢項目之後,體檢合格者3~7個工作日後領取健康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的規定,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