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健康扶貧6種慢性病有哪些
根據國家衛健委官網發布《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貧困地區主要慢性病健康教育處方的通知》中,公布有6中慢性病的健康教育處方,並且是要求基層醫務人員免費發放給患者。這六種慢性病為高發的腦血管病、冠心病、慢阻肺、類風濕關節炎、骨關節炎、重型老年慢性支氣管炎等6種。
日常如果可以多邁開腿,如跑步,慢跑散步,多吃蔬菜水果,含有豐富膳食纖維食物,對於預防治療慢性病都有很不錯的效果。
Ⅱ 健康扶貧人員應做哪些工作
健康扶貧人員應做哪些工作?
當今世界多數國家大多是以人們的收入狀況來確定貧困線。中國的貧困線主要以是否達到溫飽為標准來確定。以下是我帶來健康扶貧人員應做哪些工作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健康扶貧救治對象:就是「三個一批」
1.一批大病。
(1)4類9種大病。已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和經民政部門核實核準的農村特困人口、低保對象、貧困殘疾人中,患消化道腫瘤(限食管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終末期腎病、兒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和兒童先天性心臟病(限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的患者。這類患者要建立救治台賬。由衛計部門牽頭,會同當地民政部門、扶貧部門,按照「鄉村摸底排查、縣級審核確定、市、縣建立台賬」的工作流程去做,其中:
a.罹患9種大病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全國健康扶貧動態管理系統」中按要求填寫《健康扶貧幫扶表》。
b.經民政部門核實核準的罹患9種大病的非建檔立卡農村特困供養人員、低保對象和貧困殘疾人,按照省市下發的《農村貧困人口大病專項救治工作實施方案》中的附表建賬並上報。
(2)5種特殊疾病。即重性精神病、農民工塵肺病、肺結核病、艾滋病和血吸蟲病晚期患者。
2.一批慢病。
主要指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脊椎病等等。
3.一批重病。
主要指除9種大病、5種特殊疾病以外的其它病逗指基種中病情危重且醫療費用較高的。
以上三批對象(含部分非建檔立卡人員)市縣鄉三級都要做到底數清楚,落實救治,動態管理。
二、政府優惠政策
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用好、用活、用足以下政策:
「三提高」: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農村貧困人口住院費用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提高10%;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降低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50%,大病住院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提高到90%以上;提高醫療救助水平,將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指前述9種大病)住院治療,其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後,政策范圍內的'自負費用,醫療救助分別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
2.「兩補貼」:農村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財政給予50%以上的補貼,特困人口全額補貼,參保達到全覆蓋;農村貧困人口參加「扶貧特惠保」家庭綜合保障保險的保費,當地政府給予不超過90%的保費補貼。
3.「一減免」:對罹患9種大病農村貧困人口實際醫山謹療費用,經由基本醫療保險等各類保險以及醫療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後,個人自付部分由定點醫院給予50%的減免。
4.「一兜底」:農村貧困人口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保險賠付等綜合補償及定點醫院減免後,剩餘合規自付醫葯費用個人支付仍有困難的,實行政府兜底保障,減輕或逗粗免除個人負擔。省級財政適當安排獎補資金,推動市縣政府落實健康扶貧救治救助主體責任。
Ⅲ 2020年健康扶貧風險預警是什麼
健康扶貧是指「三保險」是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補充的醫療保險,確保貧困人知口住院總費用實際報銷比例達道到90%以上。「三救助」是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個人繳費由財政資金給予全額救助,對25種大病的晚期患者由民政部門內給予一次性每人5千元容的大病關懷救助,對少數農村特困人口由民政部門特殊幫扶。
Ⅳ 健康扶貧三個一批是指什麼
一是大病集中救治一批。組織開展農村貧困家庭大病專項救治工作,對患有大病的農村貧困人口實行集中救治,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逐步擴大集中救治病種;
二是慢病簽約服務管理一批。全面建立農村貧困人口健康卡,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為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每年開展1次健康體檢。組織鄉鎮衛生院醫生或村醫,對農村貧困家庭實行簽約服務,對農村貧困家庭慢性病患者依據病情採取有針對性的健康管理。2017年,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要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全覆蓋;
三是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完善大病保險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農村貧困人口在起付線、報銷比例等方面給予重點傾斜。積極探索與按人頭付費相結合的門診慢性病管理。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將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全部納入救助范圍。建立健康扶貧保障機制,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等保障措施,實行聯動報銷,加強綜合保障,切實提高農村貧困人口受益水平。實行貧困人口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後付費和「一站式」即時結算,貧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時支付自負醫療費用。同時,充分發揮慈善醫療救助作用,動員慈善組織和社會公眾參與,精準對接特殊困難家庭,減輕或免除個人費用負擔。
Ⅳ 2022年健康扶貧最新政策
1、2018年1月1日起,對農村貧困人口患者住院治療(含重大疾病門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合作醫療、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扶貧濟困基金、大病醫療救助、補充大病醫療保險等方式救助補助後,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部分,由醫療衛生扶貧專項基金按一級醫療機構(含鄉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80%、二級醫療機構60%、三級醫療機構40%給予補助。2、一個家庭自然年度累計(跨年度費用以結算時間為准)自付部分在1—2萬元的,給予患者家庭8000元的補助;自付部分在2—4萬元的,給予患者家庭10000元的補助;自付部分在4萬元以上的,給予患者家庭12000元的補助。該項補助一個家庭一年只能享受一次。
一、健康扶貧的目標為:
1、精準扶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年度內個人住院合規醫療費用經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報銷後達不到90%,由健康扶貧補充醫療補充到90%,且全年個人合規自負費用累計不超過5000元,其中特困對象(農村特困供養人員、重症精神病、艾滋病患者,以下簡稱特困對象)住院合規費用全額報銷。
2、非建檔立卡貧困戶出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次年按進貧程序進貧並執行健康扶貧相關政策;
3、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報銷規定的重大(慢性)疾病患者的門診用葯納入救助范圍。
二、健康扶貧和低保的區別為:
1、定義不同:精準扶貧戶是指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國家農村扶貧標准,有勞動能力的農戶。低保戶是指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戶,主要是因病殘、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以及生存條件惡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難的農戶。
2、認定條件不同:一般來說,精準扶貧主要是就貧困居民而言的,誰貧困就扶持誰。而低保戶是針對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
3、性質不同:精準扶貧戶是粗放扶貧的對稱,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確識別、精確幫扶、精確管理的治貧方式,主要是帶動貧困人群致富。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Ⅵ 健康扶貧政策包括哪些
健康扶貧政策包括以下內容:
1、為健康扶貧對象進行免費體檢,建立健康檔案。由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轄區內健康扶貧對象進行體檢,體檢後為貧困人口建立健康檔案;
2、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成立了由衛生院醫護人員和村醫組成的家庭醫生團隊,為簽約居民服務,以貧困人口為重點提供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率為100%,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和卧床患者實施上門服務,並對貧困人口高血壓、糖尿病和腦卒中患者針對健康狀況提供個性化簽約服務;
3、健康扶貧對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府給予補貼;
4、區域內住院治療免起付線,提高健康扶貧對象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5、實行健康扶貧對象住院「一站式」報銷便民服務;
6、實行健康扶貧對象縣域內住院治療先診療後付費;
7、「9+1」種大病專項救治。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Ⅶ 健康扶貧三個三是指什麼
健康扶貧「三個三」即:即醫療衛生機構「三建成」、醫療衛生人員「三合格」、醫療服務能力「三達標」。
具體內容如下:
1、醫療衛生機構「三建成「。每個貧困縣建成1所縣級公立醫院(含中醫院),具有相應功能用房和設施設備;每個鄉鎮建成1所政府辦衛生院,具有相應功能用房和設施設備,能夠承擔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危急重症病人初步現場急救和轉診等職能;每個行政村建成1個衛生室,具有相應功能用房和設施設備,能夠開展基本的醫療衛生服務;
2、醫療技術人員「三合格」。每個縣醫院的每個專業科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執業醫師;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執業(助理)醫師或者全科醫師;每個村衛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鄉村醫生或者執業(助理)醫師;
3、醫療服務能力「三達標」。常住人口超過10萬人的貧困縣有一所縣醫院(中醫院)達到二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常住人口超過1萬人的鄉鎮衛生院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設置臨床和公共衛生等部門;常住人口超過800人的行政村衛生室建設標准規模不低於60平方米,服務人口多的應當適當調增建築面積。村衛生室至少設有診室、治療室、公共衛生室和葯房。
法律依據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救助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社會力量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完善社會救助資金、物資保障機制,將政府安排的社會救助資金和社會救助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
社會救助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擠占挪用。社會救助資金的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