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駕照健康證明檢查什麼
駕照健康證明檢查以下:
1、常規內外科體格檢查:包括血壓、頸部、心臟、肺部、腹部等的常規檢查;
2、肝功能一項(ALT);
3、大便培養(痢疾、傷寒桿菌);
4、胸部透視:主要排除有無結核病。
預防性健康檢查的內容:
1、對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主要檢查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和皮膚病等疾病。
2、對有害作業人員和放射工作人員主要檢查職業禁忌症、職業病及與職業有關的疾病。
3、對在校學生主要巧伍檢查生長發育、健康狀況以及常見病、傳染病和地方病。
4、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內容另有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
5、根據實際情況,確需增減的預防性健康檢查的具戚州體項目,須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法律依據:《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七條
健康檢查單位不得隨意增減健康檢查項目和頻次。必須接受上級專業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衛生監督機構質量控制、技術考核等全面監孝仔或督管理。每年定期向衛生監督機構報告預防性健康檢查工作情況,按規定做好疫情、職業病報告和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