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健康證要多久
辦健康證一般需要一周左右。健康證是健康檢查證明,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的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檢查身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
《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應當與用人單位簽訂委託協議書,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也可以由勞動者持單位介紹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第十七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在職業健康檢查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包括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檢查總結報告,書面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等情況書面告知勞動者。
『貳』 辦健康證一定要一周時間嗎,一天能拿到證嗎
不一定。一天不能拿到證。
辦理健康證需要2-7天不等,最晚一周的時間就可以拿到證了。
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在我們辦理健康證的時候,需要先進行相關的體檢,等到幾天之後就可以領取健康證。當然這是要在合格的情況下,健康體檢不合格肯定也領不到健康證。
(2)辦健康證等多久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在做健康證體檢前最好8~12小時內保持空腹,在檢查的前幾天留意休息好,飲食平淡,盡量不要感冒,劇烈運動,飲酒等,以免會影響檢查結果,比如說假如檢查前劇烈運動,飲酒等可能會引起轉氨酶和膽紅素偏高,而轉氨酶和膽紅素是反映肝功能的指標,假如轉氨酶或膽紅素偏高了,將直接影響肝功能檢查結果。
孕婦不宜辦理健康證,因為胸透有輻射。
健康證的有效期為1年,應注意及時更換。
『叄』 辦健康證需要多長時間
一周左右
「辦健康證一般需要一周左右,具體要根據檢查醫院的情況確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
『肆』 健康證需要多長時間可以辦下來
正常辦理食品的健康證一般一個星期就可以出結果拿證了,有可能地方不同時間可能有區別,基本上一個星期就可以了。
『伍』 辦理健康證一般需要多久
辦理健康證通常需要7個工作日。
可以去有辦理健康證資質的單位辦理,體檢的項目一般有肝功能和一些傳染病的檢查,下證大約需要一周時間。
『陸』 健康證辦下來一般要多久
每個地方的健康證辦理時間都有所不同,一般不超過五天就可以出證。
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6)辦健康證等多久擴展閱讀:
三、注意事項:
1、體檢時應空腹,體檢前准備好大便標本。
2、單位集體體檢,需提前一天辦理體檢有關手續。
3、辦理健康體檢、培訓合格證明時需持原健康證及培訓證。
四、辦證程序:
填寫保定市從業人員體檢、培訓登記表-->領取體檢-->培訓辦證憑證-->交費-->攝像-->領采血試管-->采便-->采血-->胸透-->查體-->領取培訓教材-->4個工作日後取證(體檢培訓合格)。
『柒』 辦健康證需要多久
辦健康證一般需要一周左右,具體要根據檢查醫院的情況確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健康證體檢項目都有以下內容:
1、肝功能,肝病是我國常見的疾病,可嚴重干擾正常工作能力,肝功能是檢查有無嚴重的肝臟疾病;
2、胸透,可排查肺結核,也可發現常見肺部疾病;
3、血、尿、大便常規,這三項檢查是健康證必檢查內容,可發現常見的血液疾病、腎臟疾病、消化道疾病;
4、內外科檢查,可檢查血壓、皮膚、心肺聽診、腹部觸診等。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捌』 辦理健康證要多久
辦理健康證大概是需要兩到七天時間的。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安全管理條例》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