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辦理健康證大概需要多久
辦理健康證大概需要10天的時間,准備體檢的資料大概2~3天,體檢需要1天,在體檢後的3~5個工作日後領取健康證。
❷ 健康證辦理時間要多久
辦理健康證需要一到三天左右。本人攜帶身份證到當地疾控中心領取健康體檢表填寫信息,然後去當地醫院完善相關檢查,體檢結果正常之後經培訓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合格,發放合格證,通常從事餐飲的人員是需要辦理健康證的,辦理健康證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公眾的安全,避免傳染病的交叉感染蔓延。常規辦理健康證需要一到三天左右,有效使用期是一年或者兩年。過期自動作廢,需要重新補辦。
《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健康檢查結果,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者簽發健康合格證明。對不合格者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執行。原始材料同時交受檢單位或規定的存檔單位存檔。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健康檢查結果,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者簽發健康合格證明。對不合格者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執行。原始材料同時交受檢單位或規定的存檔單位存檔。
❸ 健康證需要多長時間可以辦下來
正常辦理食品的健康證一般一個星期就可以出結果拿證了,有可能地方不同時間可能有區別,基本上一個星期就可以了。
❹ 健康證辦下來一般要多久
一般在1周到兩周內就能審批下來。
健康證的辦理流程:
1.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分為食品從業人員體檢和服務行業工作人員體檢,可能是分開體檢的,每個地方都有規定。
2. 空腹
切記一定要空腹去辦健康證,空腹時間至少10個小時,因為需要做抽血化驗,吃過東西就不好。抽血前一天晚上不要吃油膩、高蛋白食物,不要喝酒、抽煙。
3. 領表
在健康證辦理處繳費,領取健康檢查表,按表上要求逐項填寫清楚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及從事行業,並貼上本人照片,如果已經參加工作,最好填上工作單位。
4. 檢查
拿著健康檢查表在規定科室做檢驗,項目有手足口檢驗、抽血檢驗、尿檢、糞便檢驗、胸透,有些地區需要做肛檢,有些地區沒這項規定。
5. 培訓
參加衛生知識、法律,法規等培訓,規定是沒有通過就不給健康證,但是不少地方根本沒有培訓這一項。
6. 領證
證件一般在1周到兩周內就能審批下來,如果檢驗合格,即可去領證,領證時需要交手續費。
7. 有限期
健康證的有限期一般在一年或者兩年,具體看證件上的說明,過期後自動作廢,需要重新補辦。
總結:通過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健康證多久可以拿到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做完檢查之後,一般在1周到兩周內就能審批下來,審批合格的情況下就可以去領取了。
❺ 健康證辦理流程要多久
法律分析:辦健康證一般需要一周左右,不同的地區,不同的醫療機構,不同的情況具體時間不同,要根據檢查醫院的情況確定。根據有關規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❻ 辦理健康證需要多久才能拿到證
辦理健康證需要最長三個工作日能拿到證。
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
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和其他有傳染性的疾病。
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理發美容、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癒後方可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一)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未按規定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進行檢驗;
(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或者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
(四)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
(六)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未按備案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九)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未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建立生產質量管理體系並有效運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報告;
(十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或者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
(十二)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十三)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製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式控制制要求。
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用水,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或者出廠的餐具、飲具未按規定檢驗合格並隨附消毒合格證明,或者未按規定在獨立包裝上標注相關內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