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健康扶貧四重保障是指
法律分析:健康扶貧「四道保障線」統一部署在全市健康扶貧領域實行的惠民扶貧政策,即: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貧困人口疾病醫療補充保險、醫療救助。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二條 社會救助制度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相銜接,社會救助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社會救助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及時的原則。
第三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國務院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應急管理、衛生健康、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相應的社會救助管理工作。
前兩款所列行政部門統稱社會救助管理部門。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有關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審核,具體工作由社會救助經辦機構或者經辦人員承擔。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有關社會救助工作。
Ⅱ 健康扶貧「四重保障」政策、四個 100%內容指什麼
「四重保障」政策是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大病保險、民政醫療救助、縣 市區兜底。四個100%內容是 新農合參合率 100%、大病保險覆蓋率 100%、一站式服務窗 口覆蓋率 100%、健康扶貧政策知曉率 100%。
Ⅲ 貧困人口"四保障一兜底"一兜底是指什麼
「社會兜底戶是指貧困人口中,貧困人口患者在享受新農合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大病補充保險、民政救助「四重保障」後,自付費用超過醫療總費用10%的再進行「政府兜底」。政府將承擔起「兜底」(負責)責任,為這部分群體實施低保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保障他們不愁吃、不愁穿。
貧困人口
貧困問題已成為當今世界最尖銳的社會問題之一。各國政黨、政府和社會各界對貧困問題一直相當重視,因此我們要弄清貧困的概念。
2014年10月,世界銀行發布預測,2015年全世界貧困人口佔全球總人口的比例有望降低到10%以下,指出經過長達四分之一世紀堅持不懈的減貧努力,世界更加接近2030年終結貧困的歷史性目標。[1]
2017年2月28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稱:「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2010年不變價)的農村貧困標准計算,2016年我國農村貧困人口為4335萬人,比上年減少1240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