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衛生健康委直屬和聯系單位有哪些
根據《中央編辦關於國家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批復》(中央編辦復字〔2018〕90號),設立中國醫學科學院 北京協和醫學院,為國家衛生健康委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
(一)開展高水平醫學科學技術研究,組織開展醫學科技創新基礎性工作,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健康科學普及。
(二)協助開展全國醫學科技創新業務指導、技術管理和保障服務,承擔國家衛生健康委重點實驗室日常管理工作,散頌或建設中國醫學科學創新體系的櫻稿核心基地。
(三)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承擔高層次醫學人才培養任務,開展醫學相關專業繼續教育、培訓與學術交流,建設世界一流的醫學院校和世界一流的醫學學科。
(四)指導所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與質量管理、幹部保健與醫療保障,承擔醫葯衛生體制改革任務。
(五)指導所屬單位承擔重大疾病防治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支撐與救援等任務,組織開展相關防治產品的研製並推動產業化。
(六)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產業政策,組織開展院校重大產業項目實施和院校特色產業群建設,對所屬事業單位對外投資及國有股權進行監督管理。
(七)組織建設國家醫學高水平智庫,為政府有關部門和機構提供信息咨詢、政策論證與決策咨詢服務。
(八)出版發行院校主辦的學術期刊雜志,組織開展醫學相關領域沖伍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國家衛生健康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⑵ 衛健委管理哪些部門
衛健委管搭范國主要是國家衛生健康,國家衛生健康委運碼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國家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完善健康保障,建設健康環境,發展健康產業,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衛健委管轄的單位和部門還是比較多的,而這些部門橡陵以及相應的單位又有著自己要從事的具體工作,在我國健康事業發展的過程中承擔著重要的角色。原來的衛生局。衛生局升格為「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簡稱「衛計委」。最後又改稱「衛生和健康委員會」,簡稱「衛健委」。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梁悄戚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螞讓物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衛健委管轄單位的工作職責:
1、辦公廳。主要負責機關的正常運轉工作,並且還承擔著安全、保密以及信訪等相應的工作。
2、人事司。主要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並且承擔著機關單位的人事管理以及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的工作。
3、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主要是負責健康中國戰略的協調以及推進工作,並且組織和滑歷擬定衛生健康事業悶液發展中長期的規劃。
4、財務司。承擔機關以及預算單位預決算和財務、資產管理以及內部的相關審計工作。
5、法規司。主要負責組織和起草相應的法律和法規草案,制定相應的規章以及標准,承擔著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法律依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衛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職責:
(一)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測和衛生技術指導;
(二)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衛生審查,並參加竣工驗收。
⑶ 衛健委下轄哪些部門
就是原來的衛生局。衛生局升格為「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簡稱「衛計委」。最後又改稱「衛生和健康委員會」,簡稱「衛健委」。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主要職能(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當地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國民健康的政策、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拓展資料:衛健委的主要職責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法律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一條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國務院組成部門,其是以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基礎,整合了原其它部門承擔的衛生健康管理職能而設立的.國家衛健委的主要職責是擬訂國民健康政策,協調推進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制定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監督管理公共衛生、醫療服務、衛生應急,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等。
⑷ 國家衛計委下屬事業單位有哪些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設下列內設機構:
1、辦公廳。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2、人事司。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3、規劃發展與信息化司。承擔健康中國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
4、財務司。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5、法規司。組織起草法律法規草案、規章和標准,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6、體制改革司。承擔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7、疾病預防控制局。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8、醫政醫管局。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准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
9、基層衛生健康司。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准和規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10、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11、科技教育司。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12、綜合監督局。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
13、葯物政策與基本葯物制度司。完善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組織擬訂國家葯物政策和基本葯物目錄。開展葯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葯品預警。提出葯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14、食品安全標准與監測評估司。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國家標准,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承擔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審查。
15、老齡健康司。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准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16、婦幼健康司。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准和規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17、職業健康司。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18、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司。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19、宣傳司。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20、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21、保健局。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中央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以及黨和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