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要辦健康證
「健康證」是從業者上崗工作之前必須要做的體檢檢查的證明,目的是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人們身體健康和公共衛生。在指定的傳染病病種及其他有礙產品衛生的疾病的患者及病原攜帶者,在治癒前不得直接為服務對象服務,所以在上崗工作前必須要取得「健康合格證明」。
「健康證」有效期是一年!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有規定,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首先,從業人員是流動的,而「健康證」的查驗是相對靜態的。極易出現有些從業者健康體檢辦證後才感染了疾病,還有的是從業者因為擔心失業 而刻意隱瞞感染疾病而帶病工作,這些情況都會給公眾健康造成嚴重的威脅。
那麼哪些行業要辦理並持證上崗?
根據《食品安全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艾滋病防治條例》等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化妝品、飲用水、托幼機構保育公共場所等行業從業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合格後和衛生知識培訓後方可持證上崗工作。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和其他有傳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理發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癒後方可工作。
我國於2009年6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實施條例》 ,允許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所以說,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也是可以合法辦理健康證的。
健康證檢查項目:常規內外科體格檢查;肝功能一項(ALT);大便培養(痢疾、傷寒桿菌);胸部透視。
法律依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十條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三十八條公共場所經營者安排未獲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的從業人員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工作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款。
Ⅱ 為什麼要辦健康證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公共場所管理條例》、《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北京市凡從事食品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化妝品、有害生物用品防護等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體檢,體檢合格、接受衛生知識培訓、持健康證方可上崗。
Ⅲ 為什麼要辦健康證
法律分析:因為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 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Ⅳ 為何要辦健康證
健康證是證明你身體健康,工作上必須要去辦理的,單位都有這種規定
Ⅳ 為什麼要辦健康證
辦理健康證是維護身體健康的神敏重要手段。
健康證是一種健康檢查證明,通過對叢孫個人體檢的檢查和分析,證明其身體狀況良好,尤其是身體不帶有傳染病等有害病菌。擁有健康證可以讓個人及他人遠離疾病,避免疫情傳播,特別是在涉及到一些公共場合或食品安全等方面,健康證是必備的資格條件。
領取健康證也可以促使個人更加關注自身身體健康和生滲瞎鏈活習慣,預防和控制慢性病、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疾病的發生。
Ⅵ 為什麼找工作都得需要健康證呢
根據《食品安全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化妝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專業生產,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幼托機構保育這五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擁有健康證。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和其他有傳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理發美容、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癒後方可工作。
我國於2009年6月1日正式實施新的《食品安全法》,7月20日又出台《實施條例》
,允許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從事食品行業。所以說,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也是可以合法辦理健康證的。
健康證檢查項目:常規內外科體格檢查;肝功能一項(ALT);大便培養(痢疾、傷寒桿菌),胸部透視。
體檢和辦證流程:
統一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
一、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二、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