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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崗位離職時需健康檢查

發布時間:2023-05-31 03:27:50

A. 離職體檢時間規定

正常是90天。
對准備脫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或者崗位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崗前30日內組織勞動者進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勞動者離崗前90日內的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可以視扒燃為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離崗體檢不是指離職時體檢,而是指離開目前所從事的崗位時需要開展體檢安監總局49號令 第十五條 「對准備脫辯此頌離所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或者崗位的勞動。
有法規規定,體檢完後90天內離職無需再次體檢,所以不用再體檢 受到了阻力,面臨兩難抉擇,這個時候,別忘記發封郵件申明你的。
相關視頻說法 員工離職時間是員工辦理離職手續離開公司的時間在員工想要離職時,一般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有些用人單位對上述法律規定不理解「人都離職了,為什麼還要出錢給他做體檢?」 其實,為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安。
另一方面,在客觀上比較常見的是,員工有時候不辭而別,員工自 將不能進行體檢的責任全部歸責與自動離職員工本人,並將相關的。
但是根據時間做一個大致的判斷是比較有效的,至於後續該如何改進,文中也會做一個詳細的介紹入職2周離職主要與入職溝通有關。
法律意見一般來說,企業每隔一段時間,就應當組織員工進行體檢的這是企業員工的一項基本福利之一,也是員工的基本權利除了職業病需要強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攜鄭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B. 單位為什麼要提供離職健康檢查

主要兄差粗是單位擔心員工離職後在其他地方得的職業傷害或職業病,但追溯到單位。所以單位為一些容易得職業羨鎮病或職業傷害的崗位的員工提供離職健康檢查,減少相關風險慶宴。

C. 單位為什麼要提供離職健康檢查

單位為什麼要提供離職健康檢查

2009年1月1日,沈某與一家公司簽訂了一份為期一年的勞動合同,約定由沈某從事製冷作業。合同到期後,公司向沈某發出了《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但沈某覺得自己的身體由於工作導致健康不適而又不明原因,便要求公司在其離崗前為自己進行健康檢查,否則不同意離崗,公司以沒有離職健康檢查職責為由拒絕。雙方因而成訟。

法院審理認為,對從事有毒有害特殊崗位的職工,給予離崗前健康檢查,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公司拒不履行義務是違法的。遂判令公司在沈某離崗前為其進行健康檢查,並按檢查結果作出相應處理。

一方面,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而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另一方面,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而根據國家經貿委1999年頒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指出,有毒有害特種作業的范圍包括從事製冷作業。因此,本案沈某所從事的製冷作業屬於勞動合同法和職業病防治法的保護對象。公司在沒有為沈某進行身體健康檢查的情況下,終止與沈某的勞動合同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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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離職需要體檢嗎工作七年了,油漆車間

是否要做離職前職業健康檢查,首先取決於該工種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職期間是否有每年安排有職業健康檢查。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員工必須要先去體檢嗎? 1.也不一定,體檢只是針對一些特殊的行業以及不同的工種;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二十七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勞動權利。用人單位招用人員,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准。用人單位錄用女職工,不得在勞動合同中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第二十八條各民族勞動者享有平等的勞動權利。用人單位招用人員,應當依法對少數民族勞動者給予適當照顧。第二十九條國家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殘疾人就業統籌規劃,為殘疾人創造就業條件。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歧視殘疾人。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招用人員,不得以是傳染病病原攜帶者為由拒絕錄用。但是,經醫學鑒定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治癒前或者排除傳染嫌疑前,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傳染病擴散的工作。有毒有害單位離職未體檢,勞動合同他們能單方終止,勞動者可以要求體檢,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體檢,勞動者可以依法進行體檢,如果存在職業病,勞動者可以依法申請工傷鑒定,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要求賠償。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年之內,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如下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3.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拆輪或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旅伍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桐兄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

E. 公司對離職人員的職業病健康體檢,國家強制規定一定要做還是離職員工自己決定是否要做

這個的分行業,一般有危險的對身體有影響的如果離職了,公司會強制你去體檢的。也就是健康體檢,說白了就是看看你在工作期間有沒有的職業病,對身體有危害的病!比如說有些凳哪絕工作類型,粉塵比較多,工作環境不是太好,離職了就要去體檢,做職業病體檢,就是為了防止得塵肺病的。有些職業比如說化工化學類的,離職了也要去體檢的,畢竟任何化學品,都是對人體有害的,時間久了,就容易對身體有傷害,比如說在化學廠酸性液體比較多,時間久了,人體自然而然的就變成酸性體質棗姿了緩宏,容易生病抵抗力自然就有下降了。至於隱形的病只能去醫院體檢才能確證的。所以說離職了最好去體檢,對你和公司都好!

F. 公司離職需要體檢嗎

法律分析:需要視情況而定。不是所有崗位都需要離職體檢的,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G. 你好,我想問一下,入職不到三個月的員工,離職是否需要進行職業病體檢

這個看你所在單位是接觸的什麼崗位,離職體檢僅針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特種作業崗位人員才需要。李碧塌
如果你接觸有職業危害的崗位,離職體檢也是務必要去做的,也是對自己的健康狀況負責任。如果體慧悔檢哪圓狀況有問題,可以進行職業病鑒定,要求公司賠償。
如果其他一般性的感覺,自己也可以做,就當健康檢查吧,沒什麼壞處,做體檢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的。
離崗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是用人單位的強制性義務,不得規避。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組織離崗前健康檢查,在其離職後發現職業病,用人單位將承擔相應的工傷賠償責任。

H. 員工離職時要求進行職業病檢查合理嗎

員工離職時要求進行職業病檢查是合理的。根據相關規定勞動者享有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衛生保護權利。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分析
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涉職業病危害企業員工離職時必須做職業健康檢查,離職體檢僅針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特種作業崗位人員才需要。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員工,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享有取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衛生保護權。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如果單位不同意對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解除勞動關系無效,並要求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病情緊急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到合格的醫療機構進行身體檢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應當包括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病危害接觸史、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和職業病診療等有關個人健康資料。勞動者離開用人單位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復印件上簽章。

I. 為什麼離職還要體檢

勞動法沒有規定員工離職是需要體檢的,但在職業病防治法中有規定,對於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在離職時是需要進行體檢的。
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埋雀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粗胡動合同。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岩液攔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法律依據
《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條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職業健康檢查應當由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規范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J. 員工調離危害因素的崗位後,離職時還需要健康檢查嗎

員工調離危害因素的山鄭崗位和離職實施豎讓還需要進行健康體檢的,正規的公司在入職時需要進行體檢在辭職時也是需要進行體檢余唯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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