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6歲能辦健康證嗎
辦理健康證並沒什麼年齡限制。但是一般來說未滿十六歲就是沒有身份證,沒有身份證是不能辦理健康證的,建議去當地防疫站咨詢,是否可以用戶口本辦理。辦理健康證和培訓證原則上是招工需要,枯攔在實際操作中,應考慮當事人的行為能力和《勞動法》所規定的年齡限制,如不能僱用童工。辦理流程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名單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統一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
一、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二、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發放健康證。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辦健康證需知: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食品、環境、勞動、放射、學校、葯品生產經營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定期進行健數敗鎮康查體,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就業、外出務工人員應當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健康檔案,在校學生也應定期進行查體建立標准健康檔案。
1、從事食品、環境、勞動、放射、學校、葯品生產經營的薯粗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2、辦理健康證明,必須本人到市疾控中心進行相關項目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辦理健康證明。
3、未進行健康體檢或健康檢查不合格者均不予辦理健康證明。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細菌性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皮膚病、滲出性皮膚病及接觸性傳染的皮膚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結膜炎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人不能領取健康證。
法律依據:
《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預防性健康檢查的內容:
(一)對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主要檢查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和皮膚病等疾病。
(二)對有害作業人員和放射工作人員主要檢查職業禁忌症、職業病及與職業有關的疾病。
(三)對在校學生主要檢查生長發育、健康狀況以及常見病、傳染病和地方病。
(四)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內容另有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
(五)根據實際情況,確需增減的預防性健康檢查的具體項目,須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七條
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頻次依照相應的衛生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進行。
Ⅱ 沒帶身份證可以辦健康證嗎
不可以的,要憑身份證進行健康查體。
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從事食品、環境、勞動、放射、學校、葯品生產經營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查體,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就業、外出務工人員應當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健康檔案,在校學生也應定期進行查體建立標准健康檔案:
1、從事食品、環境、勞動、放射、學校、葯品生產經營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2、辦理健康證明,必須本人到市疾控中心進行相關項目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辦理健康證明;
3、未進行健康體檢或健康檢查不合格者均不予辦理健康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四條 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臨時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臨時身份證在有效期內與身份證效力同等,任何單位不得拒絕公民使用臨時身份證證明身份。
第一條 為了證明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便利公民進行社會活動,維護社會秩序,制定本法。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