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健康證在什麼地方辦理
辦理健康證一般都是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的,還可以去當地的醫院辦理。
辦理健康證的准備主要有以下幾個:
1、二代身份證;
2、一寸近照2張;
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人們對健康證有一些所謂的誤區:
一是持有「健康合格證」就說明是健康的。健康證規定持證人一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人員是流動的,而健康證的查驗是相對靜態的。有些持證人在檢查後感染了疾病,而他在下次檢查前持有的依然是合格的健康證明。許多疾病隱藏潛伏,帶菌者本身沒有感到症狀;也有人害怕檢查不合格意味著下崗沒飯吃,不得不刻意迴避隱瞞,造成了持有健康證的患者或帶菌者繼續工作,實際上由於對健康證的濫用導致非服務行業因此失業的例子並不少。
二是辦理健康證只對服務對象有利,對於相當部分的工作人員來說,則是既出錢又麻煩而且有失業的風險。其實,健康證的內容主要涉及傳染病的檢查,是為了保障服務行業方的健康安全,對於從事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的人員來說,他們不屬於服務行業根本不需要持健康證上崗,所以不能說健康證是了解身體狀況、保障健康安全的有效方式。
健康證的有效期是一年的,超過一年則失效,辦理費用包括理論知識培訓費及還有10元錢的制卡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Ⅱ 健康證可以異地使用嗎
可以,只要不出省就行。健康證不是全國通用。一般來說是以省、自治區或直轄市劃分的,所以市、縣衛生行政部門所出具的健康證在本省內沒問題,但跨省時因為每個地方法規的具體執行不同,可能產生偏差。
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辦理健康證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健康體檢單位領取體檢表並繳納體檢金,進行相關項目體檢。完成體檢後結果符合條件給予辦理健康證,經衛生監督機構核實後,提供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
綜上所述,健康證一般是可以跨市使用的,同省內跨市區都可以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同一個地區,健康證也是有年限的,一般有效期為一年,過期前要重新體檢辦理健康證。
法律依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謹斗豎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祥大安全疾銷野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Ⅲ 健康證明證在哪裡辦
健康證明證在所在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
從業人員本人須到各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參加體檢,具體程序如下:
1.登記並領取體檢表交費、電腦防偽快速照相、內外科檢查 帶菌檢查、驗血、 衛生知識培訓等。
2、體檢後次日起5天內到領表處查詢結果,合格者,領取健康證明。
紙質健康證明請前往用戶所在區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健康證明是由有資質的機構如:疾控中心,醫療機構在對證件持有者進行了相關項目的健康體檢後,出具的證件持有者身體健康體檢合格的證明。健康證明的用途有以下幾個方面:
1、某些特殊工作崗位對健康有較高要求,這里健康證明是由正規三甲以上醫院提供的。
2、某些員工由於公司需要等原因出差或出國到其他單位工作,對方要求出示健康證明,這里健康證明一般 是由派遣出差者的公司提供的。健康證明一般在以上兩種情況下會用上。為了驗證《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對乙肝「解禁」是否真正奏效,才提出辦理健康證的需要。
此外,健康證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健康證。另一種是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由於一些行業的特殊性,健康證明是必須辦理的,而健康證明在哪裡開呢?健康證明在疾病中心體檢後辦理,必須體檢合格才會發放健康證明,健康證明一般在兩年內有效,健康證明用途意義重大,因此需要辦理的行業人員都必須積極辦理,並且值得注意的是,健康證明不能說明完完全全是健康的。
法律依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Ⅳ 健康證可以在外地辦嗎
健康證可以在外地辦。從現行法律來看,健康證的辦理未規定是否區分異地,因此只要就業者在該地工作,並出具本單位證明就可以異地辦理。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健康證的有效期一般為一年,健康證規定持證人一年進行一次健康檢,可以咨詢當地的疾控中心。
如何辦理健康證
1、身份證以及個人免冠一寸彩照兩張,到交費處交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黏貼照片,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面體檢項目,從而領取健康證。
【法律依據】:《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受檢單位應按規定向衛生監督機構提交受檢人員名單,並由受檢單位負責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第十二條
承擔健康檢查的單位根據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受檢人員名單,按規定的應檢項目安排健康檢查。具體健康檢查工作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
第十三條
健康檢查單位應將受檢人員的檢查、檢驗等原始記錄及健康檢查結果報送衛生監督機構。
第十四條
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健康檢查結果,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者簽發健康合格證明。對不合格者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執行。原始材料同時交受檢單位或規定的存檔單位存檔。
Ⅳ 健康證只能在當地用嗎
法律分析:是的。一般來說健康證分兩種,一種是,在縣區防疫部門辦理的,只能在縣區轄區內使用。另一種是在市級防疫部門辦理培梁的,可以在轄區內所有縣區使用。沒有跨省使用的健康證,而且有效期過後,得重新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段中友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握槐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