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肥哪裡辦健康證免費
一、合肥哪裡可以辦健康證
1、合肥辦健康證在當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醫院辦的。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
2、法律依據:《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受檢單位應按規定向衛生監督機構提交受檢人員名單,並由受檢單位負責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第十二條
承擔健康檢查的單位根據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受檢人員名單,按規定的應檢項目安排健康檢查。具體健康檢查工作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
第十三條
健康檢查單位應將受檢人員的檢查、檢驗等原始記錄及健康檢查結果報送衛生監督機構。
第十四條
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健康檢查結果,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者簽發健康合格證明。對不合格者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執行。原始材料同時交受檢單位或規定的存檔單位存檔。
二、北京健康證檢查項目有哪些
1、體格檢查,包括身高、體重、有無外傷等,肛檢,主要是為了堅持是否有大腸桿菌或者肝炎等傳染性疾病;
2、內科檢查,通過測量血壓和聽心跳等來粗略判斷是否有疾病,胸透檢查,檢查是否有肺結核等疾病,肝功能檢查,通過轉氨酶的值來判斷肝細胞是否有損傷或者是出現傳染性較強的肝病;
3、血常規檢查。不同類別的健康證檢查項目也會有所不同,一般會根據檢查結果發不同類別的健康證。
Ⅱ 合肥健康證去哪裡辦,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一、合肥健康證辦理流程1、在上午空腹到合肥各區的疾病預防中心可以辦理健康證,只有上午可以辦理,注意時間安排。2、帶上二代身份證到預防中心辦理處領健康證回執單,健康證上的照片就是身份證上的照片,不需要另外照相。3、登記好後,就可以進行體檢,檢查心率正常後,醫生會在檢查單上填寫數值。4、胸透機上進行檢查,查看胸部器官是否有病變。5、抽血檢查,檢查是否有血液傳染病。6、以上檢查完成後,可以在四個工作日之後下午17:30之前到預防中心憑回執單來領取辦好的健康證,記住只有下午可以領取證件,目前辦理健康證不需要費用。二、進行體檢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第一點:體檢前晚不能吃宵夜。當然,體檢當天的早上是不能吃東西相信大家也都知道,所以這點是需穗空寬求留意的,吃了東西會對查看血糖血脂方面形成必定的影響!過了8點就不能再吃東西。第二點:因為沒有吃早餐,所以我們需要盡快將一些需要空腹做的檢查盡快做完,比如:抽血,幽門螺旋桿菌檢查,肝功能檢查等等。第三點:查看完需求空腹的體檢項目之後一般醫院都有組織早餐。吃早餐不只能夠供給之後查看的能量,還能夠攝入很多的水分,這點在做膀胱查看的時候是很有必要的,由於膀胱查看需求憋尿,同時還能夠進行尿常規的查看。第四點:作為女人同胞。很重要的一項查看就是付款查看了。很多人在這個項目會很嚴重,很不好意思,首要聲明,婦科查看的時候會有細微的疼痛,所以你有必要做到放鬆,否則在體檢進程中會更不舒暢,一起,對於醫師的主張,這點我有必要多說幾句,現在的婦科醫師都會提到一個問題,就是炎症,然後給你開一堆的葯,其實這些都不要憂慮,這種狀況可以說90%的女人都有,只需自己虧亂平常留意個人衛生,或許買點消炎葯洗洗就好了,不需要太嚴重!
《職業性健猜亮康檢查管理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職業性健康檢查系指對從事有職業危害或對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業人員的健康狀況所進行的醫學檢查。
《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規定》
第四條
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由衛生部領導,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實行統一管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轄區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
《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規定》
第五條
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制度,對本單位的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負責。
Ⅲ 在合肥辦健康證在哪裡辦
合肥健康證辦理地點
1、合肥市疾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六安路與壽春路交叉口電話:0551-62637913
2、廬陽區疾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壽春路與宿州路交叉口電話:0551-62630869
3、蜀山區疾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與龍河路交叉口向南電話:0551-65133994
4、包河區疾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花園路葛大店社居委向東電話:0551-63427881
5、瑤海區疾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鳳陽路與全椒路交叉口西南方向電話:0551-64221147
6、高新區疾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蜀南庭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電話:0551-13956991660
7、肥東縣疾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肥東縣人民路78號電話:0551-7701200
8、肥西縣疾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巢湖西路與館驛路交叉口電話:0551-68844278
9、居巢區疾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銀屏路與東風西路交叉口電話:0551-82632069
10、廬江縣疾控中心
地址:合肥市越城北路電話:0551-87322045
辦理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1寸近照2張
3、學生辦理需要同時要帶上當年注冊過的學生證。
4、外省戶口(女性)持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辦理流程
持相關證件在指定地點驗證、領表→交費→登記編號→抽血→胸透→交驗大便樣→交回體檢表到窗口→衛生知識培訓→五個工作日後告之體檢結果,合格者辦理健康證明。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左右
體檢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
領證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30—5:30。(夏季3:00-6:00)
辦理費用:50元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Ⅳ 合肥健康證辦理地點
合肥市(包括蜀山區)員工健康證必須在合肥市疾病預防管理中心處理。員工辦理健康證明書所需的相關證明書:1、合肥市戶籍(不包括三縣)持有身份證明書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1英寸近照1張2、外籍(包括三縣)持有流動人口結婚證明書(該證明書在戶籍所在地的生育部門辦理。合肥市所屬街道生育檢查蓋章方有效)原件和復印件(1英寸近照1張3、持有合肥市學生身份證明書的人必須同時提供當年注冊的學生證明書或合肥市戶籍證明書。如果不能提供,必須按第二項處理。處理流程:持有相關證明書在我中心處理證明書大廳的窗口進行驗證。收據→收費→注冊號碼→采血→胸透→大便檢查樣品→將體檢表返回窗口→衛生知識訓練→3個工作日後通知體檢結果,合格者處理健康證明書。體檢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領證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30—5:30。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Ⅳ 合肥健康證辦理地點
對於合肥健康證辦理地點的內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今天我針對該問題,梳理了以下內容。Ⅵ 合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健康證」辦理指南
廢話不多說,先曬圖。Ⅶ 合肥哪裡辦健康證當天就可以拿到的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合肥本地寶發布信息可知,合肥健康證在各疾病預防控制余慶中心或者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均可在當天辦理拿到,注意辦理當天需空腹,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一樓導診台登記信息進行攔族檢查。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豎衡握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
Ⅷ 合肥健康證辦理地點
合肥市各區縣(市)免費辦理健康證地點、聯系方式如下:
瑤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合肥市郎溪路與長臨路交口往東200米 0551-64245710
廬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合肥市碭山路2199號廬陽區公共衛生服務大樓2樓 0551-65817295
蜀山區西園街道衛生服務中心 合肥市合作化南路與貴池路交口 0551-65225752
包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合肥市葛大店龍川路中段包河區公共衛生管理服務中心一樓辦證大廳 0551-63470300
肥東縣疾控預防控制中心 合肥市肥東縣店埠鎮人民路78號 0551-67701200
肥西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合緩拿肥市肥西縣上派鎮巢湖西路C段 0551-68829192
長豐縣中醫院 合肥市長豐縣南一環與長淮路交匯處喚前西150米 0551-66674999
巢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巢湖市裕溪路與健康東路交叉口 0551-82632069
經開區高劉鎮衛生院 合肥市經開區高劉街道北街79號 0551-68663416
新站高新區三十頭衛生院(僅限工作單位在新站區) 合肥市和哪清新站高新區三十頭社區 0551-66335120
新站高新區七里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僅限工作單位在新站區)合肥市新站高新區武里山路與物流大道交叉口 0551-64281894
Ⅸ 合肥健康證辦理地點
法律分析:合肥辦理健康證的地方有:廬陽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合肥市第一人民醫院西區合肥市體檢保健中心、瑤海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蜀山區西園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包河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葛大店龍川路中段包河區公共衛生管理服務中心、高新區蜀南庭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開區高劉鎮衛生院、經開區海恆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經開區臨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新站高新區三十頭衛生院、新站高新區七里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肥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肥西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長豐縣中醫院、廬江縣同大鎮衛生院、廬江縣樂橋鎮衛生院、廬江縣廬城鎮衛生院、巢湖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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