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浙里辦怎麼綁定家人醫保卡
綁定步驟:
1、首先,完成「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下載安裝。進入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首頁,需要先登錄個人醫保電子憑證。進入登錄頁面,有【賬號登錄】和【電子憑好前證登錄】兩種方式。輸入手機號/身份證、密碼,經過【人臉識別】後,提示【認證成功】,即完成登錄。
2、完成登錄後,點擊底部菜單【我的】進入個人中心頁面,在【我的家庭成員】版塊點擊圖標「+」添加親情賬戶。
3、請根據說明選擇合適的綁定方式,然後點擊【確認】按鈕。仔細閱讀文字提示,上傳相關材料,完成綁定。
方式一 使用身份證號綁定
簽訂「家庭成員添加告知書」後,輸入家庭成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關系,並上傳指定材料。
①簽訂個人承諾書肢畝由系統生成,點擊「開始簽名」並按「確定」。
②上傳本人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被綁定人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點擊「添加賬戶」即可綁定成功。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友飢清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B. 浙里辦怎麼連綁夫妻醫保卡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連綁方法:
1、進入浙里辦APP,搜索「掌上人社」並進入,點擊「親情社保」,填寫相關事項即可綁定成功。
2、填寫完登入後,點擊底部菜單《我的》進入個人中心頁面,然後在我的家人版塊點擊圖標「+」來添加夫妻賬戶。
3、按照說明選擇適當的綁定方式,然後點擊「確認」按鈕。認真閱讀提示,上傳相關資料,完成綁定。就綁定上夫妻的醫保卡了。
C. 浙里辦醫保親情賬號怎麼綁醫保卡
目前,醫保電子憑證可以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浙里辦、支付寶及銀行等多個渠道的APP進行激活綁定,但是「親情賬戶」只能在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才能設置!
親情賬戶綁定至多隻允許綁定5名家庭成員,而該成員可以被多名親人綁定。就比如,張三孩子的醫保電子憑證既可以被媽媽綁定,也可以被爸爸綁定。
綁定步驟
0 1
首先,完成「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下載安裝。進入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首頁,需要先登錄個人醫保電子憑證。進入登錄頁面,有【賬號登錄】和【電子憑證登錄】兩種方式。輸入手機號/身份證、密碼,經過【人臉識別】後,提示【認證成功】,即完成登錄。
0 2
完成登錄後,點擊底部菜單【我的】進入個人中心頁面,在【我的家庭成員】版塊點擊圖標「+」添加親情賬戶。
0 3
請根據說明選擇合適的綁定方式,然後點擊【確認】按鈕。仔細閱讀文字提示,上傳相關材料,完成綁定。
方式一 使用身份證號綁定
簽訂「家庭成員添加告知書」後,輸入家庭成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關系,並上傳指定材料。
①簽訂個人承諾書(由系統生成),點擊「開始簽名」並按「確定」。
②上傳本人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被綁定人戶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點擊「添加賬戶」即可綁定成功。
★【溫馨提示】
如果您添加的家庭成員小於16周歲,直接點擊【添加賬戶】按鈕即可完成賬戶關聯。如果您添加的家庭成員大於16周歲,點擊【添加賬戶】按鈕後,請選擇「人臉驗證」的方式完成家庭成員認證。因此在此項操作進行時,需要被綁定的家庭成員在您身邊哦。
方式二使用醫學出生證明綁定
需要填寫的信息有:①母親姓名②母親身份證號碼③出生醫學證明編號
★那麼醫保電子憑證「親情賬戶」如何解除綁定?
解綁步驟
0 1
在個人中心頁面的【我的家庭成員】板塊,點擊右上角的【管理親情賬戶】,可以看到您關聯的所有親情賬戶。
0 2
點擊您想要解綁的親情賬戶,進入解綁頁面,勾選任一解綁方式後點擊【解除綁定】即可解綁您選擇的親情賬戶。
D. 浙里辦怎麼綁定家人醫保卡
【法律分析】:1.打開浙里辦APP。
2.找到【常用服務】,點擊【醫療保障】。
3.打開【醫療保障專區】,點擊【更多】。
4.找到【備案服務】,點擊【家庭共濟】。
5.添加授權,勾選同意合同的全部內容虛或族。
1.打開浙里辦APP。
2.找到【常用服務】,點擊【醫療保障】。
3.打開【醫療保障專區】,點擊【更多】。
4.找到【備案服務】,點擊【家庭共濟】。
5.添加授權,勾選同意合同的全部內容。
1.打開浙里辦APP。
2.找到【常用服務】,點擊【醫療保障】。
3.打開【醫療保障專區】,點擊【更多】。
4.找到【備案服務】,點擊【家庭共濟】。
5.添差弊加授權,勾選同意合同的全部內容。
6.添加成員。填寫需要綁定成員的相關信息後,點擊提交,即可完成綁定。綁定以後,小孩看病拿葯,就可以用父母賬戶裡面的余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團州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