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健康基金
提供資料不詳細,應該是指投資在醫療、醫葯等等有關健康行業的基金。
2. 普通人如何理財
以下是一些普通人應該知道的理財常識:
1. 建立緊急儲蓄基金。在生活中難免會遇到突發的支出,例坦運如醫療費用、車輛維修費用等。因此,建立一個緊急儲蓄基金可以幫助你應對這些笑橋意外支出。
2. 遵循「不把所有的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的原則。不要把全部資金投讓升梁入到同一種投資品種中,而是應該分散投資。這可以降低風險和增加收益。
3. 學習基本的理財知識。理解個人收入和支出的情況,制定預算和投資計劃,了解基本的投資產品和風險控制等。
4. 消費是有限度的。盡量減少不必要的消費,尤其是貸款消費。避免購買不必要的消費品或者過度消費。
5. 監控個人信用記錄。及時了解個人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分,確保信用記錄的良好,以便在需要時能夠獲得更好的借貸條件。
6. 選擇合適的風險和收益。在投資過程中,要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期望收益率,選擇合適的投資產品。
7. 長期投資的重要性。長期投資和穩定的收益是財務健康的基石。建立一個長期投資計劃,並堅持執行,可以幫助你實現理財目標。
以上是一些普通人應該知道的理財常識,當然還有很多其他的方面也需要注意,這些只是其中一部分。請注意,理財是一個相對較為復雜的領域,如果有不確定的問題,最好咨詢專業人士的意見。
3. 個人可以成立基金嗎有什麼要求
可以的。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八條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頃歷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條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第十條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3)普通人如何成立健康基金擴展閱讀: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條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基乎者)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依據基金會的授權開展活動,不具有法人資格。
第十三條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四條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依照本條例登記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憑登記證書依法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搏薯應當將組織機構代碼、印章式樣、銀行賬號以及稅務登記證件復印件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基金會修改章程,應當徵得其業務主管單位的同意,並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4. 普通人怎麼投資基金理財
第一步明白什麼是基金
說白了,基金就是你投出的一部分錢交給基金公司,基金公司的操盤手再用你的錢去投資,一般都是股票的形式。也相當於你花錢請專業人士替你炒股。所以選擇好的基金公司非常重要!只有基金公司賺了錢,你才有錢賺。
從廣義上說,基金是機構投資者的統稱,包括信託投資基金、單位信託基金、公積金、保險基金、退休基金,各種基金會的基金。在現有的證券市場上的基金,包括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具有收益性功能和增值潛能的特點。從會計角度透析,基金是一個狹義的概念,意指具有特定目的和用途的資金。因為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出資者不要求投資回報和投資收回,但要求按法律規定或出資者的意願把資金用在指定的用途上,而形成了基金。
第二步關於盈利和虧損如何計算
就是說,粗信基金公司賺了會按你買的股數、當天的單位凈值和贖回日期的凈值差給你相應的紅利。賠了,你同樣要以所購股數和凈值差分攤損失。
第三步其他費用
購買的時候會收取一定的手續費,一般是0.012每股,贖回的時候手續費是0.005,打個比方,如果你購買當天的單位凈值是1元,你買了10000股(一共是一萬元),你一共需要交170元的手續費。如果用網上銀行購買,會有相應的折價,大概手續費是110左右。各個銀行的手續費不一樣。
第四步基金時期
一般分為認購期、運作期(封閉期)、申購期三個階段。剛開始的時候是認購期,一般是半個月左右,在這半個月里你只能購買不能贖回(賣出),買入價一般是1元。然後進入運作期(封閉期),在這段時間里基金公司拿你的錢去建倉,也可以說是一個准備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打開之後大部分基金會有所漲幅,也有部分會回落變成0.9*或者更低,這個時候不要以為你賠了,因為你的投資才剛剛開始。接下來進入申購期,此時你已經可以自由買賣了。
第五步基金風險
風險是肯定會有的,因為有掙就會有賠,主要是看你所選的公司實力和營運狀況。但是客觀的來說,基金投資是一項長期投資,不像炒股,賺錢賠錢都很容易。因為近半年以來股市看漲,而且良性循環,所以基本上沒有一支基金是長期虧損的,前提是你投資至少半年以上。[什麼是基金風險]
第六步具體例子講解
打個比方,那景順長城來說,12月7日買入的價格是1.117,12月8日開始是連續下跌,因渣老為整個股市也是看跌,從12月11日開始持續上漲到12月15日是1.186,也就是說如果你在12月7日到11日之間贖回那麼你肯定會賠錢,12月11日到13日單位凈值長到1.134你能把手續費掙出來,從1.134到1.186的差就是你每股的利潤。可能從12月15號後還會跌,你的利潤會逐漸縮小甚至更低。推理,這就是基金的漲漲跌跌,基金的漲跌一般與股市大盤的漲跌有關,不出意外是成正比關系。由於大盤在波動的狀態下持續上漲,所以基金也是緩慢上升的(近半年來)。
第七步教你怎樣買基金
一般是銀行代理,不同的銀行代理的基金種類也是不同的;或是在基金公司的指定地點直接購買。在銀行購買時拿本人身份證和一張存有購買金額的借記卡在窗口辦理。時間是上午9點半到11點辦,下午1點到3點。
第八步投資基金其他問題
基金再投資:就是指已經分紅過後又重新回落的基金,這種基金會落後的價格一般和新發行的差不多,好處是免去了2、3個月的如凳升准備期,可以自由買賣;不利之處是往往買家要比新發行時的1元稍高一些,但不會高得太多。
第九步分紅問題
價格回落的時候,利潤已經按照你買的股數和單位凈值差回報給你了,所以不用擔心在分後之前的贖回時期問題。比方說你花1元買了10000股(一萬元),半年之後在單位凈值1.717的這天分紅後又回落到1塊,那麼去了0.017的手續費,你每股掙0.7元即7000。這部分利潤,如果打算繼續投資會變為你的基金股數,如果贖回會變現。
第十步結論
基金不失為一種較好的理財方式,雖然有一定的風險,但是比股票來說要少的多,所以非常適合新手投資第一步可以選購基金的主要原因。但是一定要非常謹慎的選擇發行公司,而且不能著急,至少要投資半年以上較為保險,總的來說和股票相比,風險小,長期持有回報率較高,(在股市正常運轉的環境下)一般是凈回報60%-80%。
5. 如何設立專項基金
設立專項基金的程序,希望對你有幫助:
1.
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有關組織及個人向基金會書面或口頭提出出資設立專項基金意向。
2.
基金會與出資單位或個人草擬設立專項基金協議。
3.
雙方商定專項基金使用對象、方式、方向,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
出資方將資金匯入基金會指定的帳戶。
5.
基金會為出資單位開具專用收據。
6.
雙方正式簽定設立專項基金協議。
6. 個人可以成立公益基金嗎,最少需要多少資金,需要怎麼做
基金會管理辦法
2005年08月30日
(國務院令【1988】18號 1988年9月27日發布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基金會的管理,以利於基金會肢碰的健康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基金會,是指對國內外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自願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民間非營利性組織,是社會團體法人。
基金會的活動宗旨是通過資金資助推進科學研究、文化教育、社會福利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發展。
由國家撥款建立的資助科學研究的基金會和其他各種專項基金管理組織,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建立基金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性質、宗旨和基金來源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的規定;
(二)有人民幣十萬元(或者有與十萬元人民幣等值的外匯)以上的注冊基金;
(三)有基金會章程、管理機構和必要的財務人員;
(四)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第四條 基金會可以向國內外熱心於其活動宗旨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募捐以籌集資金,但必須出於捐贈者的自願,嚴禁攤派。
第五條 基金會的領導成員,不得由現職的政府工作人員兼任。
基金會應當實行螞飢彎民主管理,建立嚴格的資金籌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帳目。
第六條 基金會的基金,應當用於資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動和事業,不得挪作他用。基金會不得經營管理企業。
第七條 基金會可以將資金存入金融機構收取利息,也可以購買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但購買某個企業的股票額不得超過該企業股票總額的20%。
第八條 基金會對接受資助者使用資助資金的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如果發現不按原定的協議使用資金,基金會有權減少、停止或者收回資助的資金。
第九條 基金會工作人員的工資和辦公費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開支。
第十條 國外捐贈給基金會的外匯,歸基金會所有,允許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國外捐贈給基金會的物資,免徵關稅,歸基金會所有;基金會有權將其作為資助,無償轉讓給與其宗旨有關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但不得出售。
第十一條 建立基金會,由其歸口管理的部門報經人民銀行審查批准,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發給許可證,具有法人資格後,方可進行業務活動。
全國性的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請登記注冊,並向國務院備案。地方性的基金會,報中國人民銀行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審查批准,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悶悶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申請登記注冊,並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基金會改變名稱、合並或者撤銷,按照申請成立的程序辦理。
第十二條 基金會應當每年向人民銀行和民政部門報告財務收支和活動情況,接受人民銀行、民政部門的監督。
基金會的活動違反本辦法時,人民銀行有權給予停止支付、凍結資金責令整頓的處置,民政部門有權給予警告、吊銷許可證的處罰。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和民政部負責實施,並可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