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普通健康證都檢查什麼
法律分析:健康證的檢查項目為常規內外科體格檢查,肝功能一項、及UT檢查、大便培養,如痢疾傷寒、胸部透視這幾項檢查。根據食品安全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規,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化妝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專業生產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幼托機構、保育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擁有健康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㈡ 辦健康證需要做哪些檢查
辦健康證需要做的檢查有外科、抽血、內科、五官科、肝功能:
1、外科檢查:身高體重、脊柱四肢、甲狀腺、皮膚和淋巴結、大便肛拭化驗等。
2、抽血檢查:主要是檢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傳染性疾病。
3、內科檢查:血壓、營養和發育情況、呼吸道和肺、心血管、肝、脾、神經狀況等。
4、五官科檢查:視力、色覺、聽力、鼻子、口腔和咽喉。
5、肝功能檢查:主要查轉氨酶是否正常。
(2)健康證書是檢查什麼的擴展閱讀:
辦健康證需要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
㈢ 健康證體檢哪些項目
法律分析:健康證的體檢主要包括以下內容:1、是否有腸道傳染性疾病,比如霍亂、傷寒、副傷寒。2、有無嚴重的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影響工作。3、有沒有肺結核。4、有沒有肝炎、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通常的檢查項目包括內科、外科,內科要詢問家族遺傳病史,聽診心肺,觸診肝、膽、脾。外科要檢查身高、體重、脊柱、四肢關節,另外要拍胸片看有沒有肺結核,還有抽血的化驗檢查看肝功轉氨酶是否高,還要做大便培養,檢查霍亂弧菌、傷寒桿菌、副傷寒桿菌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第二十七條 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食品攤販,必須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食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偽造、塗改、出借衛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的發放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㈣ 辦健康證的檢查項目都有什麼具體一點
辦理健康證所要檢查的項目根據職業的不同,檢查也不同。
檢查一般包括:
1、首先先進行內科查體:量血壓、心肺聽診、看是否有高血壓、心臟病、灰指甲、皮膚病。
2、然後做胸透,主要是檢查肺部是否有異常(如肺結核等傳染病)。
3、檢驗尿常規、大便,主要是為了檢查痢疾、傷寒、大腸桿菌等傳染病。
4、最後是抽血,主要是肝功能化驗,檢查是否有肝炎或其他傳染病。
辦健康證的目的: 辦健康證的目的就是檢查是否有某種傳染性疾病。
(4)健康證書是檢查什麼的擴展閱讀:
健康證辦理流程:
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名單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統一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
一、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二、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發放健康證。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
㈤ 超市員工辦理健康證要查什麼
超市員工辦理健康證要查的項目如下:
1、外科檢查。身高體重、脊柱四肢、甲狀腺、皮膚和淋巴結、肛門和生殖器等;
2、抽血檢查。主要是檢查是否有乙肝或其他傳染性疾病;
3、內科檢查。血壓、營養和發育情況、呼吸道和肺、心血管、肝、脾、神經狀況等;
4、五官科檢查。視力、色覺、聽力、鼻子、口腔和咽喉;
5、肝功能檢查。主要查轉氨酶是否正常。
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皮膚病傳染性和其他有傳染性的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理發美容、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治癒後方可工作。
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持有健康合格證就說明是健康的。健康證規定持證人一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人員是流動的,而健康證的查驗是相對靜態的。有些持證人在檢查後感染了疾病,而他在下次檢查前持有的依然是合格的健康證明。許多疾病隱藏潛伏,帶菌者本身沒有感到症狀,也有人害怕檢查不合格意味著下崗沒飯吃,不得不刻意迴避隱瞞,造成了持有健康證的患者或帶菌者繼續工作,實際上由於對健康證的濫用導致非服務行業因此失業的例子並不少。
法律依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㈥ 辦健康證需要檢查什麼 辦健康證要檢查什麼項目
1、辦理健康證通常主要就是進行一般的體格檢查,主要包括內外科常規的體檢,同時也包括胸片,心電圖、抽血化驗,看是否有異常的傳染病,例如乙肝等情況,同時也需要進行尿檢,大便常規的檢查。
2、也需要進行皮膚的檢測,看是否有灰指甲等情況,是否有異常的皮膚病,也要根據職業的不同,檢查項目還會有一定的區別性,對於一些從事餐飲方面的檢查,或者是幼教服務行業,通常相對比較嚴格。
㈦ 健康證查什麼項目內容
體檢健康證檢查以下內容:胸部的正側位片檢查肺結核,抽血化驗肝功能檢查谷丙轉氨酶、穀草轉氨酶。內科詢問家族遺傳病史、測量血壓,並且進行心肺的聽診、肝膽的觸診。外科檢查身高、體重、體重指數、甲狀腺、乳腺,還有前列腺。並且健康證要進行大便的培養,對傷寒桿菌、副傷寒桿菌、霍亂弧菌進行檢查。健康證的檢查主要是針對的是從事飲食行業以及服務行業的人員。
《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以下職業健康檢查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承擔檢查費用:
(一)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其接觸人員名冊、崗位(或工種)、接觸時間;
(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等相關資料。
第十五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在職業健康檢查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包括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檢查總結報告,書面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等情況書面告知勞動者。
㈧ 健康證檢查哪些項目
辦理健康證需要檢查下列項目:身高、體重、血壓、聽力、視力、心肺聽診等常規性項目;和肝功能一項(ALT)、大便培養、胸部透視等特別項目,來檢查申請人是否患有痢疾、傷寒、活動期肺結核等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