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辦理健康證
一、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3、內、外科常規體檢。4、x光胸透。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二、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將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到所管轄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健康證明。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⑵ 辦健康證需要什麼 什麼是健康證
1、辦理健康證時需要攜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是用來貼在健康證上的。最好還要帶上現金和卡,許多體檢中心不支持掃碼支付。健康證指的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能在很大的程度上保護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2、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3、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⑶ 的健康證是什麼樣的
健康證是一張卡片的樣式,上面記載了持卡人的姓名;證件號碼;從業類別;體檢單位;體檢結果;健康狀況;體檢日期;以及有效期限,體檢單位的蓋章等內容。一定要使用自己的健康證,不能使用假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但是,使用假冒的畢業證進行詐騙活動_,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所以,若使用假畢業證進行非法活動,會觸犯刑法,涉嫌犯罪。
⑷ 健康證如何辦理
法律分析:辦理健康證需要准備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⑸ 健康證明是什麼
健康證是一張卡片的樣式,上面記載了持卡人的姓名;證件號碼;從業類別;體檢單位;體檢結果;健康狀況;體檢日期;以及有效期限,體檢單位的蓋章等內容。
健康證的辦理流程如下:1、身份證以及個人免冠一寸彩照兩張,到交費處交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黏貼照片,填好姓名、性別等一些基本情況;2、檢驗室采血,大便化驗;3、內外科常規體檢;4、X光胸透;5、完成全面體檢項目,從而領取健康證。
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准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⑹ 健康證是什麼的
健康證是一張卡片的樣式,上面記載了持卡人的姓名;證件號碼;從業類別;體檢單位;體檢結果;健康狀況;體檢日期;以及有效期限,體檢單位的蓋章等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