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偽造健康碼被發現會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1.民事責任:可能面臨賠償因其行為導致他人感染新冠病毒所支出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行政責任: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發布的決定和謊報疫情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可能面臨行政拘留和罰金。
3.刑事責任:故意偽造健康碼的行為涉嫌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可能面臨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疫情時期,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我們應該團結起來,正確使用好健康碼,才能贏得這場「戰疫」的勝利。健康碼雖小卻無比重要,切記不要為貪圖一時的便利而把國家和他人的安全置於危險之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泄露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因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國家建立傳染病監測制度。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國家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傳染病監測規劃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監測計劃和工作方案。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傳染病的發生、流行以及影響其發生、流行的因素,進行監測;對國外發生、國內尚未發生的傳染病或者國內新發生的傳染病,進行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