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健康證去哪裡可以辦理
一般當地的疾病控制中心和部分醫院可以辦理。
體檢地點: 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承擔預防性健康檢查的醫療衛生機構,未經批准擅自開展此項工作的,其出具的體檢單衛生監督機構不予受理簽發健康證。
對象: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不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對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人員、生活飲用水的供、管水人員、化妝品生產企業生產人員;旅店、咖啡館、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游泳場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其他場所的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每兩年體檢一次。
辦理說明:
1、《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二證合一)有效期為一年。
2、從業人員本人須到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或者縣人民醫院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領取健康證明。
3、健康檢查主要涉及的疾病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和皮膚病等疾病。如果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理發美容、公共浴室等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需等到治癒後才可以工作。
4、健康證明是已對證件持有者進行了相關項目的健康體檢,並對其健康狀況作出說明的一種證明。
5、未辦理過健康證或辦理後已滿一年的,健康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⑵ 健康證去哪裡辦理
一般去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1.辦理健康證所需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張;(2)用工證明並加蓋公章(限所有員工)或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僅限法人);(3)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張(紅、白、藍底皆可)。2.辦理健康證僅限於工作地點或營業場所在未央區所屬轄區內,其他區域均不予辦理。3.可免費辦理健康證的工種范圍:(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如:廚師、幫廚、餐廳服務員、洗碗工、食品加工、食品銷售等人員。(二)《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的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如:美容師、美發師等人員。(三)《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的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如:賓館酒店客房服務員、洗浴、足浴服務人員、地鐵安檢等人員。(四)《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供水單位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原衛生部印發《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規范》(2001)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直接從事水質處理器(材料)生產的人員。4.不予辦理的工種范圍:對照上述行業,不在此范疇的人員,不能免費辦理。如:保安、保姆、保潔、月嫂、護工、育嬰師、教師、辦公室行政人員、電工、前台、經理、店長、主管、領班、收銀、執業葯師等。⑶ 健康證在哪裡辦
通常情況下,健康證一般可以到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
健康證也就是健康檢查證明,可以證明當事人開始了健康檢查。主要涉及五個行業的六種疾病,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健康證的種類分為兩種:1、普通健康證;2、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
法律依據:
《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2010法信匯編版)》第十六條預防性健康檢查的內容:
(一)對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主要檢查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和皮膚病等疾病。
(二)對有害作業人員和放射工作人員主要檢查職業禁忌症、職業病及與職業有關的疾病。
(三)對在校學生主要檢查生長發育、健康狀況、以及常見病、傳染病和地方病。
(四)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內容另有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
(五)根據實際情況,確需增減的預防性健康檢查的具體項目,須報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⑷ 健康證在哪裡辦
法律分析:健康證辦理地點為當地健康體檢單位,一般是當地的防疫站。
健康證的有效期是一年的,超過一年則失效,辦理費用包括理論知識培訓費及還有10元錢的制卡費。具體全部費用各地不相同,需要咨詢當地防疫站。
法律依據:《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三條 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全國范圍內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轄區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的監督管理;結合職業病防治工作實際需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並提供必要的保障條件。
⑸ 健康證去哪裡辦
【法律分析】:健康證,是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你開始了健康檢查。健康證一般是在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
【法律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二條 衛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衛生監督職責:
(一)對公共場所進行衛生監測和衛生技術指導;
(二)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⑹ 健康證在哪裡辦
健康證一般是在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
健康證,是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你開始了健康檢查。它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健康證的種類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健康證。則另一種是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
法律依據: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⑺ 健康證去哪裡辦
【法律分析】:健康證一般是在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健康證,是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你開始了健康檢查。
【法律依據】:《太原市衛生局關於對出入本市人員實行健康證明的緊急公告》 二、凡在本市常住和暫住人口中需返鄉和外出到其他省份或地區出差、就學等人員,可暫到下列指定醫院進行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證明。
1、山西省人民醫院;
2、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
3、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
4、太原市中心醫院;
5、太原市人民醫院;
6、太原市第二人民醫院;
7、太鋼總醫院;
8、太鐵中心醫院;
9、西山煤礦總醫院。
⑻ 健康證在哪辦
健康證一般是在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健康證,是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你開始了健康檢查。健康證的種類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健康證。則另一種是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
法律依據:
《食品衛生許可證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任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法律、法規、規章、標准和規范的要求,具有與其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條件。
第十二條申請從事食品生產加工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與食品生產加工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廠房、設施、設備和環境;
(三)具有在工藝流程和生產加工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具有符合衛生要求的生產用原、輔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裝物料;
(五)具有能對食品進行檢測的機構、人員以及必要的儀器設備;
(六)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七)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三條申請從事食品經營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符合衛生要求的營業場所、設施、設備和環境;
(三)具有在食品貯藏、運輸和銷售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申請從事餐飲業和食堂經營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衛生管理制度、組織和經過專業培訓的專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二)具有符合衛生條件和要求的加工經營場所、清洗、消毒等衛生設施、設備;
(三)具有在食品采購、貯存、加工製作過程中控制污染的條件和措施;
(四)從業人員經過上崗前培訓、健康檢查合格;
(五)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五條申請衛生許可證所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具體要求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規定。
⑼ 健康證去哪裡可以辦理
辦理健康證一般都是在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理的,還可以去當地的醫院辦理。
辦理健康證的准備主要有以下幾個:
1、二代身份證;
2、一寸近照2張;
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人們對健康證有一些所謂的誤區:
一是持有「健康合格證」就說明是健康的。健康證規定持證人一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人員是流動的,而健康證的查驗是相對靜態的。有些持證人在檢查後感染了疾病,而他在下次檢查前持有的依然是合格的健康證明。許多疾病隱藏潛伏,帶菌者本身沒有感到症狀;也有人害怕檢查不合格意味著下崗沒飯吃,不得不刻意迴避隱瞞,造成了持有健康證的患者或帶菌者繼續工作,實際上由於對健康證的濫用導致非服務行業因此失業的例子並不少。
二是辦理健康證只對服務對象有利,對於相當部分的工作人員來說,則是既出錢又麻煩而且有失業的風險。其實,健康證的內容主要涉及傳染病的檢查,是為了保障服務行業方的健康安全,對於從事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的人員來說,他們不屬於服務行業根本不需要持健康證上崗,所以不能說健康證是了解身體狀況、保障健康安全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