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餐飲健康證需要多久
餐飲健康證辦理下來的時間一般需要在三個月左右。
這主要就是我們在辦理餐飲健康證的時候,首先就是要去體檢,體檢的時候大約是需要一天,然後三個工作日之內就可以拿到我們的健康證了。
拿到健康證以後我們還要去相關的部門去注冊我們的營業執照,而在這個期間時間是比較遙遠的,因為我們會准備各種各樣的材料,而且還要經過審核和批准,但也需要三個月時間。
最快的可以一個月之內就可以辦理好。
⑵ 辦健康證需要多長時間
1,健康證的辦理受地方法規的約束較大,不同的地區和不同行業所需時間長短是不同的。但大致時間范圍是48小時——7天。2,注意:空腹,不能喝水。3.。價格在不同的地區也不一樣,一般為45元——100元。【遼寧盤錦市衛生防疫站45元人民幣。深圳是80元,鄭州:二七區體檢費40元、培訓費加健康證工本費25元,辦一個健康證共計65元,在5個區中最貴;中原區體檢費40元、培訓費20元,共收費60元;邙山區體檢費40元、培訓費20元,共計60元;管城區體檢費40元、培訓加辦證工本費10元,共計50元;金水區體檢費20元、培訓費10元,共計30元,在5個區中最便宜,北京:需要70元錢。還有快遞健康證業務,不需要再跑去取了,交10塊錢,最快第二天就能拿到。上海:74元。】4,健康證辦理的手續步驟大致如下:
關於健康證(食品從業人員、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批准
一、項目名稱
關於健康證(食品從業人員、公共場所從業人員)的批准
二、受理部門
上海市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體檢科
食品、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體檢、培訓時間:(注:各區縣有區別)
1、 體檢時間:
周一至周四 上午8:00-11:00 周五 下午1:00-4:00
2、 培訓時間:
食品從業人員:周一、三、四上午8:00-11:00
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周二 上午8:00-11:00 周五 下午1:00-4:00
3、 取健康體檢證、衛生培訓證時間:周一至周四 下午1:00-5:00
三、審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第二十六條;
2、《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第七條;
3、《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部、衛生部發布)第十一條
四、申請主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第二十六條、《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國務院發布)第七條、《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建設部、衛生部發布)第十一條,為食品生產經營及從業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以及直接從事供、管水的人員
五、批准條件
1、需體檢者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兩張免冠近期照片及筆;
2、符合相關的健康體檢標准。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公共衛生和飲用水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相應工作。
3、參加相關衛生知識、法律,法規培訓,未參加衛生知識培訓者不可取證。
六、審批程序
檢查項目:胸透、肛拭、內外科、抽血;
體檢順序:登記→填表→付費→胸透→肛拭→內科→抽血→交表→培訓
七、收費標准
有
(一)收費依據:滬價行(1999)第221號文
(二)收費名稱及數額:
1、體檢64元/人(人民幣)
2、培訓10元/人(人民幣)
(三)繳費方法:現金
八、審批時限
7個工作日
九、告知辦法
口頭預約
⑶ 辦健康證需要多久
辦健康證一般需要一周左右,具體要根據檢查醫院的情況確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健康證體檢項目都有以下內容:
1、肝功能,肝病是我國常見的疾病,可嚴重干擾正常工作能力,肝功能是檢查有無嚴重的肝臟疾病;
2、胸透,可排查肺結核,也可發現常見肺部疾病;
3、血、尿、大便常規,這三項檢查是健康證必檢查內容,可發現常見的血液疾病、腎臟疾病、消化道疾病;
4、內外科檢查,可檢查血壓、皮膚、心肺聽診、腹部觸診等。
具體流程如下:
1、繳費:辦的健康證種類不同收費也不相同。一般在50到100塊錢的范圍之內;
2、照相:一般都是用電腦上的攝像頭照相;
3、抽血:驗肝功能是否正常;
4、X光胸透;驗肺是否正常;
5、醫師下體檢結論,合格的話按醫院要求領健康證;
需要注意上午辦理,周末不辦理。早上不要吃早餐。
健康證需要的材料有:辦理人本人的身份證,以進行身份核驗;兩張一寸的照片,最好是藍底證件照,體檢合格後粘貼在健康證上;個人基本信息完整的體檢表格。根據法律規定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⑷ 健康證辦理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辦健康證一般需要一周左右,具體要根據檢查醫院的情況確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 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⑸ 健康證辦下來一般要多久
一般在1周到兩周內就能審批下來。
健康證的辦理流程:
1.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分為食品從業人員體檢和服務行業工作人員體檢,可能是分開體檢的,每個地方都有規定。
2. 空腹
切記一定要空腹去辦健康證,空腹時間至少10個小時,因為需要做抽血化驗,吃過東西就不好。抽血前一天晚上不要吃油膩、高蛋白食物,不要喝酒、抽煙。
3. 領表
在健康證辦理處繳費,領取健康檢查表,按表上要求逐項填寫清楚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及從事行業,並貼上本人照片,如果已經參加工作,最好填上工作單位。
4. 檢查
拿著健康檢查表在規定科室做檢驗,項目有手足口檢驗、抽血檢驗、尿檢、糞便檢驗、胸透,有些地區需要做肛檢,有些地區沒這項規定。
5. 培訓
參加衛生知識、法律,法規等培訓,規定是沒有通過就不給健康證,但是不少地方根本沒有培訓這一項。
6. 領證
證件一般在1周到兩周內就能審批下來,如果檢驗合格,即可去領證,領證時需要交手續費。
7. 有限期
健康證的有限期一般在一年或者兩年,具體看證件上的說明,過期後自動作廢,需要重新補辦。
總結:通過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健康證多久可以拿到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做完檢查之後,一般在1周到兩周內就能審批下來,審批合格的情況下就可以去領取了。
⑹ 健康證需要多長時間可以辦下來
正常辦理食品的健康證一般一個星期就可以出結果拿證了,有可能地方不同時間可能有區別,基本上一個星期就可以了。
⑺ 辦健康證大概需要多久
辦理健康證的時間一般是一周左右。
具體要根據檢查醫院的情況確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要進行上崗前的健康檢查,符合規定的發給健康證。健康證是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了勞動者具備就業的健康素質。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健康證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公共衛生安全管理條例》 第七條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應當在職業健康檢查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包括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報告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檢查總結報告,書面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應當將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等情況書面告知勞動者。
《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以下職業健康檢查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承擔檢查費用:
(一)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其接觸人員名冊、崗位(或工種)、接觸時間;
(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等相關資料。
⑻ 辦理健康證要多久
辦理健康證要五個工作日進行領取,辦理流程如下: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6、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發放健康證。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
辦理程序:
1、對象:從事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化妝品生產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不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接觸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2、主要檢查項目:病毒性肝炎、痢疾、傷寒、活動性肺結核、皮膚病、內外科常規、X光胸透、糞便細菌學培養(某些地區無此項)等;
3、體檢和辦證流程:統一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
法律依據:《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十條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應制定預防性健康檢查工作計劃。
第十一條
受檢單位應按規定向衛生監督機構提交受檢人員名單,並由受檢單位負責建立個人健康檔案。
第十二條
承擔健康檢查的單位根據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受檢人員名單,按規定的應檢項目安排健康檢查。具體健康檢查工作按國家有關技術規范進行。
第十三條
健康檢查單位應將受檢人員的檢查、檢驗等原始記錄及健康檢查結果報送衛生監督機構。
第十四條
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健康檢查結果,對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者簽發健康合格證明。對不合格者提出處理意見並監督執行。原始材料同時交受檢單位或規定的存檔單位存檔。
第十五條
衛生監督機構須按年度將管轄范圍內的預防性健康檢查情況統一匯總、分析並及時報送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上級衛生監督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