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衛生局是干什麼的
B. 衛生健康局從事行政管理主要做那些事
思明區衛生健康局職能
海峽導報大廈門
09月19日 · 海峽導報廈門資訊官方賬號
思明區衛生健康局 (以下簡稱區衛健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健康和老齡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我區衛生健康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區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
三、負責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貫徹落實重點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制規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協助區政府實施各項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協調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擬訂並協調落實我區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落實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環境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監管政策措施,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及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協調開展我區控煙工作。
六、負責區管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區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和醫師執業注冊、護士執業注冊;負責轄內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和母嬰保健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許可;依法規范醫療服務市場;指導平安醫院建設;協調轄內醫療單位的醫療、搶救任務;處理醫療糾紛,並受理轄內醫療事故鑒定申請。
七、組織實施中醫葯事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健全中醫葯服務體系,扶持和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推進中醫葯傳承和創新,統籌協調中西醫發展。
八、負責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轄區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劃生育相關政策。
九、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婦幼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落實初級衛生保健及優生優育、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等有關工作,推動實施生殖健康促進計劃,不斷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
十、擬訂並實施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指導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
十一、監督檢查衛生健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措施的落實;協同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衛生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重大案件和惡性案件;負責對各種衛生和計劃生育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負責實施、監督、檢查社會撫養費征管用工作;負責衛生健康行政許可事項審批;負責接待、處理群眾來信來訪。
十二、負責初審病殘兒鑒定申請;負責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公共衛生業務工作進行指導、監督,並開展績效考評。
十三、負責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慢病示範區建設、信息分析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統計調查。
十四、承擔區委幹部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區委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區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五、承擔區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區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按規定承擔安全生產方面的相關職責。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食品葯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大葯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
十七、負責對下屬事業單位的指導、督促、檢查工作,並監督管理其資金使用情況。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本部門工作的建議、議案和提案。
來源:廈門市思明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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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衛健委有哪些職能部門
【法律分析】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人事處。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政策,承擔機關、省中醫葯管理局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
(三)規劃發展與信息化處。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承擔統籌規劃與協調優化全省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編制和實施,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承擔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統計工作,參與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財務處。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建議
(五)法規處。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標准,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審批、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六)醫葯衛生體制改革處。承擔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七)疾病預防控制處。擬訂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承擔傳染病疫情信息發布工作。
(八)醫政醫管處。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范、標准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工作。擬訂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
(九)基層衛生健康處。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准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
(十)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一)科技教育與國際合作處。擬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應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工作。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十二)綜合監督處。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范執法行為。
(十三)葯物政策和基本葯物制度處。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組織擬訂全省葯物政策和基本葯物目錄。開展葯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葯品預警。會同省有關部門提出葯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參與擬訂葯品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
(十四)食品安全標准與監測處。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准,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標准備案。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十五)老齡健康處。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准和規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婦幼健康處。擬訂婦幼衛生健康政策、標准和規范,推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十七)職業健康處。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標准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八)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處。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十九)宣傳處。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十)健康指導處(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擬訂健康建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健康建設綜合協調工作;擬定健康建設任務監測評估辦法,並組織考核評估。擬訂全省愛國衛生運動有關政策、標准、規范並組織實施。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牽頭履約工作。承擔健康領導小組和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交辦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保健局。負責省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省直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以及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二十二)機關黨委。負責機關、省中醫葯管理局和直屬單位的黨群、紀檢工作。
(二十三)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和省中醫葯管理局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法律依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D. 縣衛生局人事科科長職能是什麼
應該是科長的職責,而非職能。如果是人事科長的職責,以下可做參考。
人事科科長:
負責人事科的全面工作。兼管人事、紀檢監察,負責制定本科工作計劃、目標,並組織實施;
負責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和管理工作,組織本科人員做好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管理和公務員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和評聘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進修、培訓的安排和管理;負責青、工、婦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組織人事科日常行政事務,對本科的人員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的檢查監督;負責組織人事科各項會議,檢查會議決定事項的執行和落實;負責組織本科人員做好各類文件的編寫和修改,審查簽發前的文稿;加強人事科的自身管理,抓好政治和業務學習、協調、平衡各部門關系,及時處理和疏導各種矛盾和問題;完成分管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具體還要看,人事科長是否協管紀檢監察、工青婦等工作。一般都兼,如果沒有,則去掉相關內容。
E. 衛生健康局是干什麼的
衛生健康局是負責地方公共衛生、醫療機構管理的政府機關。主管醫療護理質量,醫療糾紛,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愛國衛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艾滋病防治和新農合基金管理的總協調。
衛生健康局是地方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有關政策、規劃和規范性文件,組織實施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協調推進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
擬訂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等。
衛生健康局的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相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區國民健康政策。
2、協調推進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
3、制定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指導全區衛生健康應急能力建設。
4、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衛生局
F. 衛生健康局是干什麼的
衛生健康局是負責地方公共衛生、醫療機構管理的政府機關。主管醫療護理質量,醫療糾紛,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監督、愛國衛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艾滋病防治和新農合基金管理的總協調。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當地實際,研究起草衛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研究制訂當地衛生事業發展改革的有關方案、工作規劃、政策和指導性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當地衛生事業的發展規劃、區域衛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三)負責制定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依法監測傳染病,建立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促進。
職能
負責當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涉及衛生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建立當地院前急救系統和醫療救治系統,組織開展應急醫療救護工作。
負責對傳染病防治、公共場所衛生、飲水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等相關公共衛生實施監督管理。研究監測各類與人群健康密切相關的重大危險、致病因素。
負責對當地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設置、醫療服務項目開設、醫療新技術運用、大型醫用設備配置、醫療衛生從業人員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等實施許可准入和監督執法。依法動員、組織公民無償獻血,監督管理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
G. 衛健委宣傳科是什麼編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宣傳教育中心,為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正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35名,主要職責是:「承擔市衛生健康委新聞發布相關工作,承擔有關輿情監測、分析、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相關政策及健康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承擔「接訴即辦」相關工作。」
H. 我想問問衛生局是具體做什麼工作的,下屬單位都那些有多少科室,具體各做什麼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開展綜合性調研,管理機關事務;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機關各科室的工作關系、督促各科室業務工作;制定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起草有關文件和報告;負責衛生信息的收集和編印、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保密、檔案、信訪、保衛及機關其它行政事務管理工作;協助有關業務科室貫徹執行衛生法律、法規、條例和有關規定;督促檢查依法行政落實情況及有關行政訴訟承辦工作
二)人事科
研究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方案;負責衛生專業技術隊伍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幹部考核任用、人員的調配、錄用等人事工作。
(三)計劃財務科
編制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擬定衛生經濟管理辦法,並檢查督促執行;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市級醫療衛生單位基本建設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國有資產及全市衛生專項投資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組織擬定全市衛生裝備標准,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協調、管理國外衛生貸款,承擔衛生統計和信息咨詢等工作。
(四)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科
擬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婦女兒童保健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衛生組織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組織指導嚴重危害婦女、兒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貫徹實施《母嬰保健法》等法律、法規,負責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優生優育宣教工作和質量督查、業務指導工作。
(五)醫政科
貫徹實施全市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標准,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管理法規和服務標准;負責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改革、業務技術指導和醫療機構的評審校驗、醫療事故爭議的調解與處理,制定全市中醫工作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負責全市中醫院、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和綜合性醫院中醫科的宏觀管理;擬定並組織實施中醫醫療和科研發展、醫療事故爭議調解、處理工作;做好全市中醫信息收集、統計工作,組織開展全市中醫對外交流和中西醫結合工作;制定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科技情報、科研項目、學術交流、科技成果鑒定、推廣應用;指導全市中等衛校的招生教育管理工作,對行業內的社會辦學進行監督、指導。
(六)疾病預防控制辦公室(市地方病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擬定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疾病的防治計劃和措施,制定疾病預防控制的規章制度和防治方案並組織實施;開展疾病監督監測工作,完善疫情上報分析制度;遇有自然災害和重大疫情,會同有關部門採取措施控制疾病的發生和流行;組織開展健康教育,實施計劃免疫等。
貫徹執行省、市地方病防治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市血吸蟲病等地方病防治規劃、計劃和方案,並督促執行;檢查考核防治工作責任目標管理落實情況;重點擬定血吸蟲病及部分限期消滅的地方病的防治措施;協調農、林、水等部門整改滅螺以及耕牛家畜查治工作,承擔市地方病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創建衛生城市、衛生村鎮的方針、政策和規章;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全市愛國衛生工作和創建工作規劃、計劃和責任管理目標,組織開展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管理和群眾性社會衛生監督活動;負責全市愛國衛生工作的檢查、督促、協調和指導;開展愛國衛生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推進「九億農民健康促進行動」;組織實施農村改水改廁,改善環境衛生條件;組織開展城鄉除「四害」活動,控制和減少蟲媒和鼠媒疾病;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七)市委保健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市民保健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定工作,研究、宣傳保健知識;負責市委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來宜的高級領導、外賓、僑胞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市各級醫療幹部門診、病房的管理和業務指導,開展預防為主的中老年健康知識宣傳工作;承辦市委保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局直機關黨委
負責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制定落實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員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基層黨組織的換屆改選,組織發展民主評議和黨組織評先評優工作;指導基層黨組織開展組織生活,並做好黨員幹部的管理工作,監督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執行;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組織的管理工作。
(九)監察室
督查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員遵守、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政府的決定情況,受理對本局行政機關及國家公務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局機關及國家公務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受理國家公務員和局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主管行政機關給予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機構履行的職責。
(十)工會
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指導和幫助基層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換屆等各項職能的施行,發揮工會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履行工會的維權職能。 關心廣大衛生系統職工群眾的生活,協助和督促基層單位行政領導辦好職工集體福利。開展職工互助互濟活動,協助做好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協同有關方面做好女職工特殊保護工作。開展職工職業技能、醫學論文水平、科研項目應用等各項比賽,促進職工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專業技術水平,組織職工開展多種形式的文化體育活動,豐富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促進職工身心的健康發展。
(十一)團委
負責主管市衛生局13家直屬單位的團組織。宣傳、執行上級黨團組織的指示和決議,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團結帶領青年充分發揮突擊隊作用,積極投身全市衛生改革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全市衛生行業政治文明、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作貢獻。培養教育適齡青年加入團組織,做好經常性發展團員工作,收繳管理團費。深入調查研究,指導基層單位團組織根據《團章》要求按時換屆,協助局直屬單位黨組織加強對各級團幹部的選拔、培養和管理。
(十二)紅十字會辦公室
根據獨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則,開展救災、救護、無償獻血等人道主義求援活動,依照紅十字會基本原則完成人民政府委託事宜。紅會辦負責處理市紅會日常事務。
(十三)醫學會
開展學術活動,學術交流,舉辦各種形式學術講座,組織重點學術課題的探討。宣傳普及醫學衛生知識,提高我市廣大群眾的醫學衛生知識水平。協助搞好醫學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的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等工作。評選和獎勵優秀科技成果,學術論文和科普作品出版醫學期刊。
(十三)醫鑒辦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是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專門機構,接到行政調解或司法訴訟的申請後,分層隨機抽取專家庫內相關專業專家組成鑒定委員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實行必要的病歷開放制度,維護病人的知情權。客觀、公正地統一規范醫療事故的鑒定程序。
I. 衛生局人事科忙嗎
不忙。衛生局人事科在通常情況下不忙,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會很忙。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