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是指個體心理在本身及環境條件許可范圍內所能達到的最佳功能狀態,不是指絕對的十全十美的狀態。心理健康包括一切旨在改進及維持上述狀態的措施,諸如精神疾病的康復,精神病的預防,減輕充滿沖突的世界帶來的精神壓力,以及使人處於能按其身心潛能進行活動的健康水平等。而在我國的一些心理學著作中,認為心理健康是以積極、有效的心理活動,平穩、正常的心理狀態,對當前和發展著的社會和自然環境,以及自我內環境具有良好的適應功能。因而,對心理健康一詞我們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去理解:
(一)沒有心理疾病
心理疾病又稱精神疾病,是心理活動的異常表現。沒有心理疾病是心理健康的基本要求,因為心理疾病狀態下人無法正常地發揮心理活動的功能,對日常生活和工作有明顯的影響,心理疾病無疑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現。
(二)對不良心理活動能夠及時而有效地調節
人生活在復雜的社會中,矛盾沖突、壓力打擊隨處可見,沒有人能夠事事順心,時時愉快,在各種生活事件中產生消極心理是在所難免的。心理健康的人並不是永遠都處於良好的心理狀態下,他在生活中也有煩惱,也有痛苦,有這樣或那樣的心理困擾。出現這些問題時,心理健康的人能及時發現,並能採取合適的方法和手段調節心理活動,使之盡快恢復到正常的活動狀態中。在充滿競爭的現代社會中,能夠很好地調整心態是保持心理健康的一個重要要求。
(三)保持積極、平穩的心理狀態
使心理活動正常地發揮功能,在社會生活中充分發揮身心潛能,這是心理健康的理想狀態。它包括在各種社會條件下保持平穩、正常的心理狀態,不論順境還是逆境,不論成功還是失敗,不論自己處於社會的哪一個位置,心理健康的人都盡可能地做到心平氣和、愉快滿意地對待現實,較少產生心理困惑。另外,這種理想狀態還包括對社會的良好適應能力,比如能夠勝任工作和學習,能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得一定的事業成就與社會認可,能與周圍各種人保持融洽的人際關系,勇於承擔責任,善於解決面臨的各種社會問題等等。
2. 什麼是健康的心理
心理健康是指心理的各個方面及活動過程處於一種良好或正常的狀態。心理健康簡單說就是人格相對完整、智力正常、認知正確、情感適當、意志合理、態度積極、行為恰當等。
心理健康的標准主要為以下十點:
1.安全感高,自我價值感高。
2.適度地自我批評,接納自己的不完美,能與自己友好地相處。
3.在日常生活中,積極主動,樂觀向上。
4.不是活在虛擬世界中,能夠坦然接受現實,能容忍生活中挫折的打擊。
5.有自己的正常需要,並有能力為自己的需要付出努力。
6.清楚自己的動機和目的,並能對自己的能力作出理性客觀地評估。
7.人格相對完整,個人的價值觀適應社會的標准,工作認真負責,精力集中。
8.有積極樂觀適當的生活目標。
9.有從經驗教訓中學習和成長的能力,能適應現實環境的需要。
10.能相對良好地處理人際關系,有愛人和被愛的能力。在不違背社會標準的前提下,能保持自己的個性,能良好地處理生活中發生的各種情況,不過分在意他人和社會的評價,自我獨立,有判斷是非的標准,即為心理健康。
3. 什麼叫做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mental health)是指心理的各個方面及活動過程處於一種良好 或正常的狀態。心理健康的理想狀態是保持性格完美、智力正常、認知正確、情感適當、意志合理、態度積極、行為恰當、適應良好的狀態。
中文名
心理健康
外文名
mental health
應用學科
心理學
應用范圍
臨床與咨詢心理學
快速
導航
制約因素健康標准異常心理維護途徑
簡介
個體能夠適應發展著的環境,具有完善的個性特徵;且其認知,情緒反應,意志行為處於積極狀態,並能保持正常的調控能力。在生活實踐中,能夠正確認識自我,自覺控制自己,正確對待外界影響,從而使心理保持平衡協調,就已具備了心理健康的基本特徵。[1]
制約因素
1、先天遺傳的好壞
2、外界刺激的優劣
3、心理素質水平的高低
4、心理保健服務的有無。
健康標准
心理學家將心理健康的標准描述為以下幾點:
1、有適度的安全感,有自尊心,對自我的成就有價值感。
2、適度地自我批評,不過分誇耀自己也不過分苛責自己。
3、在日常生活中,具有適度的主動性,不為環境所左右。
4、理智,現實,客觀,與現實有良好的接觸,能容忍生活中挫折的打擊,無過度的幻想。
5、適度地接受個人的需要,並具有滿足此種需要的能力。
6、有自知之明,了解自己的動機和目的,能對自己的能力作客觀的估計。
7、能保持人格的完整與和諧,個人的價值觀能適應社會的標准,對自己的工作能集中注意 力。
8、有切合實際的生活目標。
9、具有從經驗中學習的能力,能適應環境的需要改變自己。
10、有良好的人際關系,有愛人的能力和被愛的能力。在不違背社會標準的前提下,能保持自己的個性,既不過分阿諛,也不過分尋求社會贊許,有個人獨立的意見,有判斷是非的標准。
異常心理
心理異常的實質,就是異常心理的原因、機理和心理結構問題。心理異常是大腦的結構或機能失調或者人對客觀現實反映的紊亂和歪曲,既反映了個人自我概念和某些能力的異常,也反映為社會人際關系和個人生活上的適應障礙。判別正常心理和異常心理的標准有如下幾種:
自我評價標准
如果自己認為有心理問題,這個人的心理當然不會完全正常,但一般不可能存在大問題。心理基本上正常的人,完全可以察覺到自己心理活動和自己以前的差別、自己的心理表現和別人的差別等等。這種自我評價在精神科叫自知力。
心理測驗標准
心理測驗通過有代表性的取樣、成立常模樣本、檢測信度、檢測效度和方法的標准化,才能形成測評量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專家的主觀看法,但是,心理測驗也存在誤差,尚並不能代替醫生的診斷。
病因病理學分類標准
這種標准最客觀,是將心理問題當作軀體疾病一樣看待的醫學標准。如果一個人身上表現的某種心理現象或行為可以找到病理解剖或病理生理變化的依據,則認為此人有精神疾病。其心理表現則被視為疾病的症狀,其產生原因則歸結為腦功能失調。
外部評價標准
人的心理活動總是表現在生活的各個方面,如果大家都認為某個人有問題,一般就是正確的。即使旁邊人沒有看出來,專業人員也可以通過各種表現判斷當事人是不是有問題。
社會適應性標准
在正常情況下,人體維持著生理心理的平衡狀態,人能依照社會生活的需要適應環境和改造環境。因此,正常人的行為符合社會的准則,能根據社會要求和道德規范行事,亦即其行為符合社會常模,是適應性行為。如果由於器質的或功能的缺陷使得個體能力受損,不能按照社會認可的方式行事,致使其行為後果對本人或社會是不適應的時候,則認為此人有心理異常
維護途徑
1、注意優婚優生,避免先天缺陷;
2、優化現實環境,減少不良刺激;
3、加強心理修養,提高心理素質;
4、接受心理教育,學會心理調適;
5.主動向人求助,及時緩解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