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健康證去哪裡可以辦理
通常情況下,健康證一般可以到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健康證也就是健康檢查證明,可以證明當事人開始了健康檢查。主要涉及五個行業的六種疾病,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健康證的種類分為兩種:1、普通健康證;2、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Ⅱ 健康證在哪裡辦
去健康證在所在的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辦理,具體程序: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領取體檢表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Ⅲ 健康證在哪裡辦
健康證一般是在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
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具體程序如下: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發放健康證。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
健康證,是指預防性健康檢查證明,證明受檢者具備做從業規定的健康素質。健康證是指對食品、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生產的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有害作業人員、放射工作人員以及在校學生等按國家衛生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從業前、從業和就學期間的健康檢查。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健康證的種類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健康證。則另一種是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法律規定,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公共場所服務,化妝品、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等專業生產,有毒、有害、放射性作業,幼托機構保育這五大行業的相關人員必須擁有健康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Ⅳ 健康證在哪裡辦理
法律分析:健康證一般在當地衛生防疫部門辦理。辦理健康證需要材料及流程如下: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檢驗完後發放健康證。
法律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Ⅳ 健康證去哪裡辦
健康證一般是在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
健康證,是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你進行了健康檢查。它主要涉及五個行業六種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
健康證的種類分為兩種:一種是普通健康證,另一種是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健康證體檢項目一般來講主要包括抽血化驗、測量血壓、胸透、肛檢主要是為了堅持是否有大腸桿菌或者肝炎等傳染性疾病,內科檢查、外科檢查、五官檢查、肝功能檢查等。
做健康證體檢前最好8~12小時內保持空腹,在檢查的前幾天注意休息好,飲食清淡,盡量不要感冒、劇烈運動、喝酒等,以免會影響檢查結果。
Ⅵ 健康證辦理,一般在哪裡辦理
通常情況下,健康證一般可以到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健康證也就是健康檢查證明,可以證明當事人開始了健康檢查。主要涉及五個行業的六種疾病,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從業人員和服務對象的健康。健康證的種類分為兩種:1、普通健康證;2、食品健康證,是做飲食行業的人所需要的健康證。
Ⅶ 健康證去哪裡辦
【法律分析】:健康證一般是在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健康證,是健康檢查證明,證明你開始了健康檢查。
【法律依據】:《太原市衛生局關於對出入本市人員實行健康證明的緊急公告》 二、凡在本市常住和暫住人口中需返鄉和外出到其他省份或地區出差、就學等人員,可暫到下列指定醫院進行健康檢查,並取得健康證明。
1、山西省人民醫院;
2、山西醫科大學第一醫院;
3、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
4、太原市中心醫院;
5、太原市人民醫院;
6、太原市第二人民醫院;
7、太鋼總醫院;
8、太鐵中心醫院;
9、西山煤礦總醫院。
Ⅷ 去哪辦健康證
健康證 一般是在當地的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辦理。需要攜帶本人的 身份證 ,到當地三甲醫院的查體中心或者健康管理中心,辦理健康證。辦理健康證的時候需要到前台處辦理手續,然後進行體檢,體檢的常見項目是胸部正側位片的檢查,主要檢查有沒有肺結核。另外,要進行大便培養,看看有沒有霍亂弧菌、傷寒桿菌、副傷寒桿菌,確定有無腸道傳染性疾病。其他的檢查包括身高、體重、血壓、脊柱、四肢的檢查。 《 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的規定,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准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並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