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我國僱傭童工會罰款多少錢
法律分析:在我國僱傭童工會罰款的要求: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國務院令第364號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有義務保障其不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
法律依據:《禁止使用童工規定》 第六條 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准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罰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准,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②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53規定最多罰款多少
第五十三條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以下稱合格證明文件)。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從事食品批發業務的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並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
第五十三條涉及內容較多,具體是哪項內容?
法律責任:
第一百二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
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二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並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經營上述食品;
(二)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三)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製品;
(四)經營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五)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六)生產經營添加葯品的食品。
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葯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外,可以由公安機關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拘留。
第一百二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五)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注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業以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監督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第一百二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一)生產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未按規定進行標示;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二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一)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未按規定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進行檢驗;
(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或者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或者未按規定建立並遵守進貨查驗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和銷售記錄制度;
(四)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五)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凈、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飲服務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
(六)食品生產經營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或者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食品經營者未按規定要求銷售食品;
(八)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或者未按備案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
(九)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未將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產品配方、標簽等向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十)特殊食品生產企業未按規定建立生產質量管理體系並有效運行,或者未定期提交自查報告;
(十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或者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未按規定處理;
(十二)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築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未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十三)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製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式控制制要求。
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用水,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或者出廠的餐具、飲具未按規定檢驗合格並隨附消毒合格證明,或者未按規定在獨立包裝上標注相關內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
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者未按規定對生產的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監督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違反本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一款規定給予處罰。
第一百二十七條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的違法行為的處罰,依照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具體管理辦法執行。
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事故單位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未進行處置、報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的,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吊銷許可證。
第一百二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提供虛假材料,進口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二)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未提交所執行的標准並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或者進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
(三)未遵守本法的規定出口食品;
(四)進口商在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依照本法規定召回進口的食品後,仍拒不召回。
違反本法規定,進口商未建立並遵守食品、食品添加劑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境外出口商或者生產企業審核制度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一百三十條違反本法規定,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台出租者、展銷會的舉辦者允許未依法取得許可的食品經營者進入市場銷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違反本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的,依照前款規定承擔責任。
第一百三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台服務等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消費者通過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購買食品,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要求賠償。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賠償。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者食品生產者追償。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承諾的,應當履行其承諾。
第一百三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未按要求進行食品貯存、運輸和裝卸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拒絕、阻撓、干涉有關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事故調查處理、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違反本法規定,對舉報人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擊報復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承擔責任。
第一百三十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一年內累計三次因違反本法規定受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以外處罰的,由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第一百三十五條被吊銷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食品生產經營者聘用人員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一百三十六條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一百三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工作的技術機構、技術人員提供虛假監測、評估信息的,依法對技術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技術人員給予撤職、開除處分;有執業資格的,由授予其資格的主管部門吊銷執業證書。
第一百三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食品檢驗機構、食品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資質,沒收所收取的檢驗費用,並處檢驗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檢驗費用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依法對食品檢驗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給予開除處分。
違反本法規定,受到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自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內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因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出具虛假檢驗報告導致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終身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食品檢驗機構聘用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的人員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食品檢驗機構的檢驗資質。
食品檢驗機構出具虛假檢驗報告,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三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認證機構出具虛假認證結論,由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沒收所收取的認證費用,並處認證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認證費用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直至撤銷認證機構批准文件,並向社會公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負有直接責任的認證人員,撤銷其執業資格。
認證機構出具虛假認證結論,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四十條違反本法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或者發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廣告內容與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
廣告經營者、發布者設計、製作、發布虛假食品廣告,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個人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中向消費者推薦食品,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等部門、食品檢驗機構、食品行業協會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消費者組織以收取費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對食品作虛假宣傳且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決定暫停銷售該食品,並向社會公布;仍然銷售該食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銷售的食品,並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一百四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媒體編造、散布虛假食品安全信息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罰,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依法承擔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第一百四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主要負責人還應當引咎辭職:
(一)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時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有效處置,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失;
(二)對本行政區域內涉及多環節的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未及時組織整治,造成不良影響或者損失;
(三)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
(四)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連續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
(一)未確定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未落實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
(二)未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或者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未按規定立即成立事故處置指揮機構、啟動應急預案。
第一百四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其主要負責人還應當引咎辭職:
(一)隱瞞、謊報、緩報食品安全事故;
(二)未按規定查處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未及時處理,造成事故擴大或者蔓延;
(三)經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不安全結論後,未及時採取相應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不良社會影響;
(四)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許可,或者超越法定職權准予許可;
(五)不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導致發生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百四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造成不良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在獲知有關食品安全信息後,未按規定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或者未按規定相互通報;
(二)未按規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
(三)不履行法定職責,對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不配合,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
第一百四十六條食品葯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在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違法實施檢查、強制等執法措施,給生產經營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一百四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生產經營者財產不足以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一百四十八條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接到消費者賠償要求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實行首負責任制,先行賠付,不得推諉;屬於生產者責任的,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存在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的瑕疵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怎麼處罰生產劣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對生產劣葯罪這樣處罰:生產劣葯,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
生產、銷售劣葯,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本條所稱劣葯,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葯品管理法》的規定屬於劣葯的葯品。
④ FIBA:因疫情缺席比賽,中國籃協被罰百萬,他們這操作合理嗎
2020年我們一直都受到新冠疫情的影響,不論是對我們的生活還是工作等等。由於新冠疫情情況在國際上一直都沒有所緩解,因此很多大型的活動都推遲舉辦或者是取消了。由於全球其他國家新冠疫情情況屬實是比較嚴重的,因此我國對於出入境是有嚴格規定的,在這種情況下,國際籃聯因中國籃協沒能在2020年11月參加在卡達舉行的亞洲杯資格賽,就予以罰款並且還扣除相應分數,這種操作是不合理的。這並不是由於主觀原因導致的,是由於客觀原因導致的,因此這波操作表示不是很理解。
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健康權糾紛怎麼判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第二條【依法賠償】
案例1
國家賠償法中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包括不作為
案例2
具體行政行為和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是請求國家賠償的條件
第二章 行政賠償
第一節 賠償范圍
第三條【侵犯人身權的行政賠償范圍】
案例3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和行政賠償訴訟發生競合時,當事人具有選擇的權利
案例4
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侵犯財產權的行政賠償范圍】
案例5
濫用職權造成財產損失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6
侵害期待的財產利益,不屬於造成財產損害
案例7
行政機關行使職權時未盡注意義務,造成他人財產損害的應予賠償
第五條【行政侵權中的免責情形】
第二節 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
第六條【行政賠償請求人】
案例8
與具體行政行為不存在法律上利害關系的,不具有適格的原告主體資格
第七條【行政賠償義務機關】
案例9
內設協調機構不具有行政賠償訴訟的被告資格
案例10
受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給相對人造成損失的,該組織或者個人與相對人達成的賠償協議不能抵銷委託機關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經過行政復議的賠償義務機關】
案例11
針對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訴訟產生的律師代理費,不屬於復議機關加重損害的情形
第三節 賠償程序
第九條【賠償請求人要求行政賠償的途徑】
第十條【行政賠償的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案例12
共同被告對受害人的賠償責任是連帶責任,被告之間可根據內部責任劃分賠償比例
第十一條【根據損害提出數項賠償要求】
第十二條【賠償請求人遞交賠償申請書】
第十三條【行政賠償義務機關作出賠償決定】
第十四條【賠償請求人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舉證責任】
案例13
舉證不能的承擔敗訴風險
第十六條【行政追償】
第三章 刑事賠償
第一節 賠償范圍
第十七條【侵犯人身權的刑事賠償范圍】
案例14
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已經執行的刑罰,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案例15
再審判決撤銷部分罪的,對此部分罪已經執行的,受害人有權取得國家賠償
案例16
逮捕或者拘留的,若案件被依法撤銷,無論撤銷的理由如何,當事人都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
第十八條【侵犯財產權的刑事賠償范圍】
第十九條【刑事賠償免責情形】
案例17
沒有犯罪事實的不屬於國家賠償免責條款
案例18
公民故意偽造的免責,要求公民主觀上有欺騙的目的
第二節 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
第二十條【刑事賠償請求人】
案例19
案外人財產被非法扣押的,有權提起國家賠償
第二十一條【刑事賠償義務機關】
案例20
在監管范圍內,利用職權造成被監管人人身損害的,監獄管理機關和看守所應該承擔國家賠償責任
案例21
再審之後發回一審法院重審,一審法院認定有罪,二審法院又改判無罪的,按照再審改判無罪確定賠償義務機關
第三節 賠償程序
第二十二條【刑事賠償的提出和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
案例22
賠償義務機關有國家賠償法規定賠償的情形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刑事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決定的作出】
第二十四條【刑事賠償復議申請的提出】
第二十五條【刑事賠償復議的處理和對復議決定的救濟】
案例23
復議機關逾期未作出復議決定的,賠償請求人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舉證責任分配】
第二十七條【賠償委員會辦理案件程序】
第二十八條【賠償委員會辦理案件期限】
第二十九條【賠償委員會的組成】
第三十條【賠償委員會重新審查程序】
第三十一條【刑事賠償的追償】
第四章 賠償方式和計算標准
第三十二條【賠償方式】
案例24
申請人的財產被轉給第三人的,第三人不是賠償的責任主體
第三十三條【人身自由的國家賠償標准】
案例25
《國家賠償法》不具有溯及力
第三十四條【生命健康權的國家賠償標准】
案例26
因重大誤解達成的賠償協議無效
第三十五條【精神損害的國家賠償標准】
案例27
侵害人身權利,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第三十六條【財產權的國家賠償標准】
案例28
行政機關的違法行政行為對行政相對人的財產權造成損害的,應按照直接損失給予賠償,但未經證實的不確定利益不能作為直接損失
案例29
因自然損耗,未投入實際使用造成的損失,不屬於國家賠償的范圍
案例30
拍賣價格明顯低於真實價值的,應該給付賠償金
第三十七條【國家賠償費用】
第五章 其他規定
第三十八條【民事、行政訴訟中的司法賠償】
案例31
原審判決的執行導致被執行人無能力履行債務的,不屬於對判決的執行錯誤,不應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九條【國家賠償請求時效】
第四十條【對等原則】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不得收費和征稅】
案例32
賠償請求人要求國家賠償的,人民法院不得向賠償請求人收取訴訟費用
第四十二條【施行時間】
案例33
發生在《國家賠償法》施行以前的國家賠償案件。不適用《國家賠償法》
附錄
綜合
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賠償、刑事賠償辦法
(1995年9月8日)
⑥ 懲罰性賠償計算按國家賠償法日算為多少
懲罰性賠償計算按國家賠償法日算為多少? (1)撫慰性 賠償標准 撫慰性賠償標準是指國家對受害者的 賠償金 低於甚至遠遠低於受害人遭受的實際損失的賠償標准。撫慰性賠償標準的主要功能在於表明國家向受害人承認錯誤的態度,對受害人進行一定的撫慰,國家賠償對彌補受害人遭受的實際損失通常只具有象徵意義。在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情況下,通常採用撫慰性的賠償標准。但採用撫慰性賠償標准,受害者遭受的損失顯然無法獲得完整的填補,這有違公平正義的基本理念,也會使國家賠償制度彌補損害的功能受到嚴重損害。而且採用撫慰性賠償標准,就意味著國家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的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只須支付很少的賠償費用,這種賠償費用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此獲得的巨大收益相比可能是微不足道的,這對於防止國家權力的濫用,實現國家賠償制度預防損害的功能無疑是非常不利的。 (2)補償性賠償標准 所謂補償性賠償標准,是指侵權人向受害人支付的賠償數額與受害人實際遭受到的損害基本相當的一種賠償標准。補償性賠償標準是一種比較通行的確定國家損害賠償數額的標准。根據補償性賠-26- 償標准,國家應當足額賠償受害人因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 侵權行為 遭受的全部損失,這有利於實現國家賠償制度彌補損害的功能,有利於促使國家採取措施遏制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從而實現國家賠償制度預防損害的功能。 (3)懲罰性賠償標准 懲罰性賠償標準是英美法系國家應用比較廣泛而又一直存在爭議的制度。根據懲罰性賠償標准,侵權人支付給受害者的賠償金必須高於甚至遠遠高於受害者實際遭受的損失。相對於撫慰性賠償標准以及補償性賠償標准,懲罰性賠償標准能夠更好地發揮國家賠償制度預防損害的功能。但懲罰性賠償標准作為國家賠償的標准將意味著國家對賠償的支出大大增加。對於某些損害,如果適用懲罰性賠償標准,要求國家對受害者支付超過其實際損害的賠償金,這種賠償對於國家來說是不公平的。 根據修改後的《國家賠償法》,我國國家賠償的計算標准主要採用撫慰性賠償標准與補償性賠償標准相結合的模式。其中撫慰性賠償標准主要體現在侵犯人身自由權和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追繳財產等方面的賠償;補償性賠償標准主要體現在侵犯 生命健康權 的 醫療費 、 護理費 、誤工費、康復費、 殘疾賠償金 、 死亡賠償金 等方面的賠償,以及侵犯財產權的 罰金 、 沒收財產 等方面的賠償。目前的賠償標准主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生活和生存需要,彌補其直接損失為限,使受害人受到的損害能夠得到適當的賠償。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懲罰性賠償計算按國家賠償法日算為多少該問題需要分類進行解答。主要有撫慰性賠償,補償性賠償,懲罰性賠償等三類賠償標准。在實際案件當中,根據不同的賠償類型相對應進行賠償,有時由於案件的特殊性還會採用三類標准相結合的賠償方式。
⑦ 上海開出3萬元」頂額罰單」懲罰場所控煙不利,你怎麼看
這種懲罰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對於場所控煙不力的地方就應該頂額罰款,讓每一個場所都能夠成為無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