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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健康檢查高溫多少度

發布時間:2022-02-10 12:57:34

Ⅰ 勞動法有無規定室內多少溫度以上可以高溫休假

勞動法沒有規定室內多少溫度以上可以高溫休假,只是規定了室外溫度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
《關於印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
安監總安健〔2012〕89號
第八條 在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採取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輪換作業、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的休息時間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措施:
(一)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當日發布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但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2.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3.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二)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三)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四)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Ⅱ 達到多少溫度需要對高溫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

達到多少溫度需要對高溫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
GBZ/T189.7-2007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第七部分:高溫
規定:常年從事高溫作業,在夏季最熱月測量;不定期接觸高溫作業,在工期內最熱月測量;從事室外作業,在最熱月晴天有太陽輻射時測量。
也就是說,你想做高溫作業檢測,首先得清楚這個地方的氣象條件,一般來說哪個月氣溫最高,就在哪個月檢測。

Ⅲ 國家規定高溫超過多少度

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這個室外35°、室內33°可以作為參考。
至於學校,還是看氣象預報吧,建議的應對措施如下,基本沒有學校停課的說法,具體咨詢當地氣象或教育部門比較好。

高溫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高溫黃色預警信號
標准:連續三天日最高氣溫將在35℃以上。
防禦指南:
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做好防暑降溫准備工作;
2.午後盡量減少戶外活動;
3.對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溫指導;
4.高溫條件下作業和白天需要長時間進行戶外露天作業的人員應當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二)高溫橙色預警信號
標准: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37℃以上。
防禦指南:
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落實防暑降溫保障措施;
2.盡量避免在高溫時段進行戶外活動,高溫條件下作業的人員應當縮短連續工作時間;
3.對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溫指導,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4.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注意防範因用電量過高,以及電線、變壓器等電力負載過大而引發的火災。
(三)高溫紅色預警信號
標准:24小時內最高氣溫將升至40℃以上。
防禦指南:
1.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採取防暑降溫應急措施;
2.停止戶外露天作業(除特殊行業外);
3.對老、弱、病、幼人群採取保護措施;
4.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特別注意防火。

Ⅳ 職業健康中高溫的危害指哪些行業

GBT4200-2008 高溫作業分級中,高溫作業(work in hot invirment)如下定義: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其工作地點平均WBGT指數等於或大於25℃的作業。
WBGT指數也稱黑球溫度,是綜合評價人體接觸作業環境的熱負荷的一個基本參量,單位為℃。
如一個行業的作業溫度符合上述條件,該崗位就可納入高溫作業范疇管理。

Ⅳ 職業衛生中熱輻射的識別原則或識別注意事項,多少溫度

職業衛生中,只要現場有固定熱源,可能持續發散熱量,或者存在夏季露天作業,就要進行高溫檢測。現在新版的職業衛生標准中,已經沒有輻射熱了,採用的是WBGT指數,只要檢測WBGT指數大於等25攝氏度,就算高溫作業。具體檢測方法參見GBZ/T189.7-2007的規定。

Ⅵ 職業健康體檢(高溫 噪音 磷酸)都查那些

7.3高溫
英文:High temperature
7.3.1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7.3.1.1目標疾病 職業禁忌證:
(1)Ⅱ期及Ⅲ期高血壓
(2)活動性消化性潰瘍
(3)慢性腎炎
(4)未控制的甲亢
(5)糖尿病
(6)大面積皮膚疤痕
7.3.1.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心血管系統、泌尿系統及神經系統症狀,如心悸、胸悶、惡心、嘔吐、腹
痛、反酸、燒心、上腹部疼痛、多飲、多尿、血尿、頭痛、暈眩等
(2)體格檢查 內科常規檢查,重點進行心血管系統檢查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項目 血常規、尿常規、血清ALT、心電圖、血糖
b.選檢項目(有甲亢病史或檢查有異常者) 血清游離甲狀腺素(FT4)、血清游離三碘甲腺原氨
酸(FT3)、促甲狀腺激素(TSH)
7.3.2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7.3.2.1目標疾病 職業禁忌證:同上崗前
7.3.2.2檢查內容 同上崗前
7.3.2.3健康檢查周期 1年,應在每年高溫季節到來之前進行。
7.3.3應急職業健康檢查
7.3.3.1檢查對象 因意外或事故接觸高溫可能導致中暑的職業接觸人群(包括參加事故搶救的人
員)
7.3.3.2檢查目的 及時發現職業性中暑(見GBZ41)患者,並提出改進和控制措施
7.3.3.3現場事故調查 環境氣象條件調查和測試,導致異常高溫的原因並界定接觸和需要進行應急健康檢查的人群
7.3.3.4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詢問高溫作業情況及中暑的相應症狀,如頭暈、胸悶、心悸、多汗、高熱、少尿或
無尿,觀察神志情況等
(2)體格檢查
a.內科常規檢查 重點檢查皮膚體溫、血壓、脈搏
b.神經系統常規檢查
(3)處理及實驗室檢查 發現可疑或中暑患者應立即進行現場急救,重症者應及時送醫院治療,必
要的實驗室檢查可根據當時病情隨時檢查。

7.1雜訊
英文:Noise
7.1.1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7.1.1.1目標疾病 職業禁忌證:
(1)各種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經性聽力損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頻率的純音氣導聽閾>25dBHL)
(2)中度以上傳導性耳聾
(3)雙耳高頻(3000Hz,4000Hz,6000Hz)平均聽閾≥40dB
(4)Ⅱ期和Ⅲ高血壓
(5)器質性心臟病
7.1.1.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有無外耳道流膿、耳痛、耳鳴、耳聾、眩暈,以及頭暈、頭痛、多夢、
記憶力減退、睡眠差、心悸、胸悶、胸前區疼痛、多汗、乏力等症狀;同時也要詢問可能影響
聽力的外傷史、爆震史、葯物史(如鏈黴素、慶大黴素、卡那黴素、新黴素、妥布黴素、萬古
黴素、多粘菌素、氮芥、卡伯、順鉑、利尿酸、水楊酸類、含砷劑、抗瘧劑等)、中毒史(如
酒精、煙草、一氧化碳等中毒)、感染史(如中耳炎、流腦、腮腺炎、流感、耳帶狀皰疹、傷
寒、猩紅熱、艾滋病、瘧疾、麻疹、風疹、水痘、梅毒等疾病史)、遺傳史(如家庭直系親屬
中有無耳聾等病史)等
(2)體格檢查
a.內科常規檢查 注意甲狀腺和心血管系統的檢查
b.耳科檢查 主要是粗聽力、外耳和鼓膜的檢查,如是否因聽力原因影響交談,雙側耳廓有無畸形,外耳道有無畸形、狹窄、閉鎖、阻塞,鼓膜有無穿孔、肥厚、鈣化,內陷、粘連、溢液等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項目 純音聽閾測試、心電圖、血常規、尿常規、血清ALT
b.選檢項目 聲導抗、耳聲發射
7.1.2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
7.1.2.1目標疾病
(1)職業病 職業性聽力損傷(見GBZ49)
(2)職業禁忌證 雜訊易感者(雜訊環境下工作1年,雙耳3000Hz、4000Hz、6000Hz中任意頻率聽力損失≥65dBHL)
7.1.2.2檢查內容
(1)症狀詢問 重點詢問有無外耳道流液,耳痛,耳鳴,耳聾,眩暈等耳部症狀和雜訊接觸史等
(2)體格檢查 同上崗前
(3)實驗室和其他檢查
a.必檢項目 純音聽閾測試、心電圖
b.選檢項目 血常規、 尿常規、 聲導抗 (鼓室導抗圖, 500Hz、 1000Hz同側和對側鐙骨肌反射閾) 、耳聲發射(畸變產物耳聲發射,或瞬態誘發耳聲發射)
7.1.2.3健康檢查周期 1年
7.1.3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7.1.3.1目標疾病 職業性聽力損傷
7.1.3.2檢查內容 同在崗期間

磷酸
4 診斷要點
4.1 明確病因
隱匿式中毒患者就診時不能提供毒物接觸史。明確病因首先從病史、體征、實驗室檢查或(和)現場調查中獲得可能為中毒的線索。從線索中得到啟發,再深入觀察、檢查、調研、生物材料檢測等,以明確中毒的病因,包括
a)致病毒物品種;
b)中毒原因;
c)吸收毒物時間;
d)侵入途徑;
e)估計吸收劑量等。
這些是確診為化學物中毒的首要依據。
4.2 較完整的臨床資料
4.3 綜合分析
經綜合分析,包括鑒別診斷,以得出病因和疾病有確切因果關系的結論。
隱匿式中毒明確病因後,其診斷方法、分級標准等,與一般急性化學物中毒完全相同,應按GBZ71處理。
4.4 毒理學試驗
如可疑致病毒物的毒理學資料甚少,致使判斷診斷有困難時,則應進行必要的毒理學實驗,以闡明該毒物的毒性和毒作用等,作為診斷綜合分析資料之一。

有機磷
5.1 急性中毒
5.1.1 輕度中毒
短時間內接觸較大量有機磷殺蟲劑後,在24小時內出現較明顯的毒蕈鹼樣自主神經和中樞神經系統症狀,如頭暈、頭痛、乏力、惡心、嘔吐、多汗、胸悶、視物模糊、瞳孔縮小等。全血或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一般在50%—70%。
5.1.2 中度中毒
在輕度中毒基礎上。出現肌束震顫等煙鹼樣表現。全血或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一般在30%—50%。
5.1.3重度中毒
除上述膽鹼能興奮或危象的表現外,具有下列表現之一者,可診斷為重度中度:
a) 肺水腫;
b) 昏迷;
c) 呼吸衰竭;
d) 腦水腫。
全血或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一般在30%以下。
5.2 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征
在急性中毒後1~4天左右,膽鹼能危象基本消失且意識清晰,出現肌無力為主的臨床表現者。
5.2.1 輕型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征
具有下列肌無力表現之一者:
a)屈頸肌和四肢近端肌肉無力,腱反射可減弱;
b)部分腦神經支配的肌肉無力。
5.2.2 重型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征
在輕型中間期肌無力綜合征基礎上或直接出現下列表現之一者:
a) 呼吸肌麻痹;
b) 雙側第Ⅸ對及第X對腦神經支配的肌肉麻痹造成上氣道通氣障礙者。
高頻重復刺激周圍神經的肌電圖檢查,可引出肌誘發電位波幅呈進行性遞減。全血或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多在30%以下。
5.3 遲發性多發性神經病
在急性重度和中度中毒後2~4周左右,膽鹼能症狀消失,出現感覺、運動型多發性神經病。神經-肌電圖檢查顯示神經源性損害。全血或紅細胞膽鹼酯酶活性可正常。

Ⅶ 職業危害高溫標准限值

高溫作業允許持續接觸熱時間限值:

1、在不同工作地點溫度、不同勞動強度條件下允許持續接觸熱時間不得超過下表1所列數值。

2、持續接觸熱後必要休息時間不得少於15min。休息時應脫離熱環境。

3、梵谷溫作業工作地點空氣濕度大於75%時,空氣濕度每增加10%,允許持續接觸熱時間相應降低一個檔次,即採用高於工作地點溫度2℃的時間限值。

Ⅷ 高溫多少度才能算職業病

職業病一般指由於工作環境條件惡劣,致人生病。
如在粉塵環境中工作因吸入粉塵形成的矽肺病。
售貨員長久站立,形成的下肢靜脈曲張。
久坐辦事的人,因久坐而影響的頸椎變形的頸椎病。
高燒的病因要找到,是什麼引起的高燒。

Ⅸ 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應在什麼季節進行

高溫季節期間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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