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石油石行業為什麼要建立hse管理體系
HSE體系最初有國際知名的石油化工企業最先提出,1996年1月,ISO/TC67的SC6分委會發布ISO/CD14690《石油和天然氣工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1997年6月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參照ISO/CD14690制定了企業標准SY/T 6276-1997《石油天然氣工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SY/T 6280-1997《石油地震隊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規范》、SY/T6283-1997《石油天然氣鑽井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指南》標准;2001年2月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發布了《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安全、環境與健康(HSE)管理體系》、《油田企業安全、環境與健康(HSE)管理規范》、《煉油化工企業安全、環境與健康(HSE)管理規范》《施工企業安全、環境與健康(HSE)管理規范》、《銷售企業安全、環境與健康(HSE)管理規范》和《油田企業基層隊HSE實施程序編制指南》、《煉油化工企業生產車間(裝置)HSE實施程序編制指南》、《銷售企業油庫、加油站HSE實施程序編制指南》、《施工企業工程項目HSE實施程序編制指南》、《職能部門HSE職責實施計劃編制指南》。形成了系統的HSE管理體系標准。
HSE管理體系要求組織進行風險分析,確定其自身活動可能發生的危害和後果,從而採取有效的防範手段和控制措施防止其發生,以便減少可能引起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它強調預防和持續改進,具有高度自我約束、自我完善、自我激勵機制,因此是一種現代化的管理模式,是現代企業制度之一。
石油勘探開發、煉油化工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在生產過程中存在著很多危險因素,HSE管理體系經過近40年的發展,其管理體系和運行機制在我國石油化工行業逐步建立和發展,HSE管理體系作為國際石化行業的「准入證」,對減少石化企業環境、安全及健康事故有著重要的作用。在國際各大石油公司和有關組織的推動下,特別是在石油工業幾次重大事故震動下,HSE管理體系不斷地在向前發展,各大石油公司基本上形成了帶有自身特色的HSE管理體系模式。
HSE體系是中石油中石化行業標准與國際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完美結合,是中國石油中國石化與國際接軌保護自身、規避風險和危害、安全生產、持續改進、行之有效的行業質量保證和必由之路。
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為在安全、環境和健康管理體系方面既符合中國石化的特色,又逐步實現與國際的接軌,作了大量的調研、宣貫、起草試行標准及試點等工作。經過數年的努力,集團公司於2001年2月8日正式發布了集團公司HSE管理體系標准,共10個標准,包括1個體系、4個規范和5個指南。
1個體系是指《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環境與健康(HSE)管理體系》;
4個規范是指《油田企業HSE管理規范》、《煉化企業HSE管理規范》、《施工企業HSE管理規范》、《銷售企業HSE管理規范》;
5個指南是指《油田企業基層隊HSE實施程序編制指南》、《煉油化工企業生產車間(裝置)HSE實施程序編制指南》、《銷售企業油庫、加油站HSE實施程序編制指南》、《施工企業工程項目HSE實施程序編制指南》和《職能部門HSE職責實施計劃編制指南》。
《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環境與健康(HSE)管理體系》規定了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體系的基本要求,適用於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及直屬企業的HSE管理工作。而4個HSE管理規范是石化集團公司HSE管理體系的支持性文件,是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實施HSE管理的具體要求和規定,描述企業的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的承諾、方針和目標以及企業對安全、環境與健康管理的主要控制環節和程序。
其中,油田企業HSE管理規范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勘探局、管理局及所屬二級單位;煉化企業HSE管理規范適用於集團公司各煉油企業、化工企業;銷售企業HSE管理規范適用於銷售企業、管輸公司及所屬二級單位;施工企業HSE管理規范適用於集團公司各施工企業和油田企業、煉化企業分離出來的施工單位。
凡中石油、中石化行業:天燃氣管道生產、安裝、石油化工製品生產、銷售、設備製造、電工電氣、建設施工、建設監理、設計、交通運輸、物流、勘探鑽井等企業均可實施HSE認證。原文來源http://www.safewaychina.com/Article/shiyoushixingyeweish.html
Ⅱ 中國石油最新十六項安全管理規定 有哪些
如圖所示
Ⅲ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2000年1月9日,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發布《關於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的通知》「國檢認[2000]7號」,要求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認證機構為促進我國外向型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 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產生的背景 英國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的研究報告顯示,工廠傷害、職業病和可被防止的非傷害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約佔英國企業獲利的5-10%。各國對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法令規定日趨嚴格,日益強調人員安全的保護,有關的配合措施相繼展開,各相關方對工作場所及工作條件的要求提升。 對企業而言,職業安全衛生是應盡的社會道義和法律責任。各類企業組織日益關心如何控制其作業活動、產品或服務對其員工所造成的各種危害風險,並考慮將對職工安全衛生的管理納入企業日常的管理活動中。基於以上因素,英國標准化組織在全球率先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指南(BS8800:1996),許多企業將該指南作為綱要來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1999國際上13家知名認證組織聯合制定發布了《OHSA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模式 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控制范圍常規和非常規活動所有接近工作場所的人員(包括分承包方和參觀者)的活動工作場所的設施,無論是組織提供還是他人提供的 四、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一般涉及管理內容包括 消防管理 生產設備管理 勞防用品管理 機動車管理 辦公條件管理 保健管理 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工作要點 通過自我評估了解職業健康安全損失與風險。 針對重要職業健康安全損失與風險制定管理規定與改進計劃。 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定與計劃。 評估職業健康安全規定與計劃。 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表現,承諾符合法令規章及其它相關要求。 想到的要說到,說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證據。六、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導入與推廣步驟 七、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對企業的益處 提升公司的企業形象。 增強公司的凝聚力。 減少企業經營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達到企業永續經營。 完善內部管理。 避免職業健康安全問題所造成的直接/間接損失。 善盡企業的國際/社會責任。 適應國際貿易的新潮流。八、二十一世紀的管理趨勢 質量管理體系:ISO9000:1994 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1996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HSAS18001:1999 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既有個性又有共性,二十一世紀的管理 趨勢是將這三個管理體系同時運用在企業的日常管理中,使顧客滿意、社會滿意、員工滿意。
Ⅳ 職業健康管理名詞解釋
1 職業健康管理
【職業衛生】以職工的健康在職業活動過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為目的的工作領域及在法律、技術、設備、組織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採取的相應措施。來源:職業安全衛生術語,GB/T 15236-94。
【職業健康監護】以預防為目的,根據勞動者的職業接觸史,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醫學健康檢查和健康相關資料的收集,連續性地監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分析勞動者健康變化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系,並及時地將健康檢查和資料分析結果報告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以便及時採取干預措施,保護勞動者健康。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離崗後醫學隨訪以及應急健康檢查。來源: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
【職業健康監護種類】分為上崗前檢查、在崗期間定期檢查、離崗時檢查、離崗後醫學隨訪和應急健康檢查五類;來源: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
【觀察對象】指具有頭痛、頭暈、記憶力減退、失眠、乏力、心悸、多汗等神經衰弱綜合征及植物神經功能紊亂的症狀,可列為觀察對象,來源:職業性溶劑汽油中毒診斷標准及處理原則,GB8785-88。
【職業禁忌證】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於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來源: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
【職業病】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來源: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07。
【傳染病】指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檢疫傳染病,是指鼠疫、霍亂、黃熱病以及國務院確定和公布的其他傳染病。監測傳染病,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確定和公布。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職業病危害因素】指勞動者職業活動中可能在作業場所接觸到的粉塵、化學性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有害因素;來源:安監總職安〔2007〕20號。
【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職業活動的所有地點;來源:石油企業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監測、評價規范,SY6284-2008。
【臨時性工作場所】一年內聯系生產不足3個月或者一年內間斷生產不足4個月的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來源:石油企業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監測、評價規范,SY6284-2008。
【檢測點】在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中根據檢測目的和現場調查的結果,選出的作為長期或定期測定的有代表性的作業點;來源:石油企業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監測、評價規范,SY6284-2008。
【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以時間為權數規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許接觸濃度,PC-TWA;來源:石油企業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監測、評價規范,SY6284-2008。
【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許段時間(15min)接觸的濃度;來源:石油企業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監測、評價規范,SY6284-2008。
【最高容許濃度】工作地點、在一個工作日內、任何時間有毒化學物質均不應超過的濃度;來源:石油企業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監測、評價規范,SY6284-2008。
【超限倍數】對未指定PC-TWA的化學有害因素,在符合8h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的情況下,任何一次段時間(15min)接觸的濃度均不應超過的PC-TWA的倍數值;來源:石油企業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監測、評價規范,SY6284-2008。
【作業場所劃分原則】根據生產規模、工藝及作業人員等情況劃分。
(一)一種生產作業如同時產生多種職業病危害因素,以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來確定作業場所種類。
(二)在同一車間(空間)內,存在同一性質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採取流水方式,且每道工序(工段)的作業點及作業人員又相對固定,每道工序(工段)為一個作業場所。
(三)在同一車間(空間)內,存在同一性質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生產規模較小,或作業工人同時完成多道工序作業,則以整個廠房(空間)為一個作業場所。
(四)凡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設備,一般以單台劃分場所,多台設備產生同一性質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而又互相影響時,可劃為一個作業場所。
(五)野外作業或作業地點不固定但有相對固定的設備,按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源劃分作業場所;沒有相對固定的設備,按作業單位劃分作業場所。來源:質安字〔2004〕78號,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規范。
【檢測點設置原則】作業場所必須設檢測點,檢測點設置應選擇有代表性的工作地點,其中必須包括空氣中待測物濃度最高、職工接觸時間最長的工作地點。檢測點確定後,應繪制檢測點方位平面圖。
(一)同一作業場所,同一有害因素,不同工種、不同設備、不同工序,須分別設檢測點。
(二)同一作業場所,同一有害因素,同一工種、同類設備或相同操作,至少設1個檢測點。有多台同類設備時,一般3台以下設1個檢測點,4-10台設2個檢測點,10台以上至少設3個檢測點。
(三)同一作業場所,不同有害因素,須分別設檢測點。
(四)移動式有塵毒危害作業,可按經常移動范圍長度,10m以下設1個檢測點,10m以上設2個檢測點,依次類推。
(五)儀表控制室和職工休息場所,面積在20m2以下的,設置1個檢測點;20m2以上的,設置2個檢測點。
(六)物理因素檢測點應根據相應的測試規范要求定點。
(七)對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進行衛生學效果評價時,根據情況確定檢測點,但改進前後檢測點應盡可能一致。來源:質安字〔2004〕78號,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規范。
【生產性粉塵】指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能較長時間浮游在空氣中的固體微粒;來源: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GB 5817-86。
【總粉塵】指可進入整個呼吸道(鼻、咽和喉、胸腔支氣管、細支氣管和肺泡)的粉塵,簡稱總塵。技術上系用總粉塵采樣器按標准方法在呼吸帶測得的所有粉塵;來源: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 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
【呼吸性粉塵】按呼吸性粉塵標准測定方法所採集的可進入肺泡的粉塵粒子,其空氣動力學直徑均在7.07μm以下,空氣動力學直徑5μm粉塵粒子的采樣效率為50%,簡稱「呼塵」;來源: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 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
【接觸生產型粉塵的作業】工人在有生產型粉塵的工作地點,從事生產勞動的作業;來源: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GB 5817-86。
【工作地點】指勞動者從事職業活動或進行生產管理而經常或定時停留的崗位作業地點;來源: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 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
【接塵時間】指在一個工作日內實際接塵作業時間;來源: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GB 5817-86。
【工人接塵時間肺總通氣量】指工人在一個工作日的接塵時間內吸入含有生產性粉塵的空氣總體積;來源: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GB 5817-86。
【生產性粉塵濃度超標倍數】在工作地點測定空氣中粉塵濃度超過該生產性粉塵的最高容許濃度的倍數。每個采樣點的樣品不得少於五份,取其超標倍數的算術平均值表示;來源: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GB 5817-86。
【放射工作單位】指開展下列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質和放射源)的生產、使用、運輸、貯存和廢棄處理;
(二)射線裝置的生產、使用和維修;
(三)核燃料循環中的鈾礦開采、鈾礦水冶、鈾的濃縮和轉化、燃料製造、反應堆運行、燃料後處理和核燃料循環中的研究活動;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和放射工作場所的輻射監測;
(五)衛生部規定的與電離輻射有關的其他活動。來源: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 第55號。
【放射工作人員】指在放射工作單位從事放射職業活動中受到電離輻射照射的人員;來源: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 第55號。
【勞動防護用品】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和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目錄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確定並公布;未列入目錄的勞動防護用品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來源:《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1號。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是確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性能符合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准許生產經營單位配發和使用該勞動防護用品的憑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由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證書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標識兩部分組成。來源: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志實施細則。
【勞動防護服裝「四統一」】指統一性能、款式、顏色、標示;來源:中國石油天然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中油質安字[2004]672號。
【職業衛生檔案】是在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職業病防治以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中形成的,能夠准確、完整反映職業衛生工作全過程的各類文件材料,是職業病防治過程的真實記錄和反映,是企業職業健康管理的重要基礎信息資料;來源: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質安字〔2005〕56號。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指為實施職業病防治法服務的職業衛生技術機構,來源:衛生部令第31號。
【建設項目】指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項目是指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所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項目。來源: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 第49號。
Ⅳ 《石油天然氣工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是從哪年哪月哪日開始實施的
1997年6月27日
Ⅵ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控制有什麼原則
1、系統性原則
①程序文件的數量和覆蓋面應符合《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和《指導意見》對全部要素的要求和用人單位的實際需要;
②各層次文件均應作到介面清楚、結構合理、協調有序;
③各層次文件應涉及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一個邏輯上獨立的部分;
④所有的文件均應按統一規定的方法編輯成冊;
2、法規性原則
①體系文件應遵循國家及本行業頒布的法規、標准要求;
②企業制定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是用人單位的法規性文件,必須嚴格執行;
③文件的修改、廢止均應按規定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程序進行;
3、協調性原則
①體系文件的所有規定應與用人單位的其它管理規定相協調;
②體系文件之間應相互協調;
③體系文件應與有關技術標准、規范相互協調;
④體系文件的各種職責應清楚,避免不協調或職責、許可權不清。
4、見證性原則
①向管理者、相關方、第三方審核機構證實本企業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②對審核來講,體系文件可作為下列方面的客觀依據:
A.符合國家、本行業的法律、法規和標准;B. 危險因素已被辯識、評價和有效控制;C.所有涉及的活動均有程序予以規定和控制;D.運行正常、績效明顯,及持續改進承諾的實現。
5、適用性原則
①體系文件應根據《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審核規范》和《指導意見》的要求、組織的規模、生產活動的具體性質採用不同的形式;
②體系文件的詳略程度應育人員的素質、技能和培訓等因素相適應;
③文件的所有規定,在實際工作中都能得到有效貫徹。
6、唯一性原則
①對於一個企業,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文件是唯一的;
②通過清楚、准確、簡單扼要的表達方式,實現唯一的理解;
③決不允許針對同一事項的相互矛盾的不同文件同時使用;
④不同用人單位的文件可具有不同的風格。
Ⅶ 中石油安全管理制度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切實保障員工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規章制度,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企事業單位(含股份公司地區分公司,以下簡稱企業)應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和貫徹「誠信、創新、業績、和諧、安全」的核心經營理念,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監督機制,採用先進適用安全技術、裝備,抓好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堅持安全生產檢查,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加大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三條 企業應建立並推行健康安全環境(HSE)管理體系,在基層組織實施HSE作業指導書、作業計劃書、現場檢查表(即「兩書一表」),加強風險管理,有效減少和防止各類事故。
第四條 企業要加強基層安全建設,開展安全質量標准化活動,加強生產作業的過程管理,按照標准、規范組織生產,努力做到施工現場標准化、崗位操作標准化、基層管理標准化。
第五條 企業應切實保障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權利。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應簽訂《員工安全生產合同》;為員工創造安全作業環境,提供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工具。員工應履行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義務,在生產作業過程中遵守勞動紀律,落實崗位責任,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六條 本規定適用於集團公司各企事業單位。
第二章 組織與職責
第七條 企業行政正職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八條 企業應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統一協調指導企業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職業健康等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主任委員,其他成員由相關人員組成。
第九條 安委會主要職責:
(一)審定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計劃,並督促落實;
(二)監督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組織、協調安全生產大檢查,組織、協調調查處理安全事故;
(四)組織重大事故隱患評估,並督促立項整改;
(五)審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六)審核實施HSE管理體系運行計劃和HSE管理方案;
(七)審定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和先進工作者,決定表彰事宜;
(八)討論決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應採取的措施;
第十條 企業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日常工作。安委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向安委會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建議;
(二)協調、督促相關部門的安全工作;
(三)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綜合檢查工作;
(四)負責考核領導幹部定點聯系安全生產關鍵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的工作情況;
(五)掌握安全生產動態,通報安全信息,遇重大問題,及時向安委會主任、副主任匯報;
(六)負責各類事故的報告以及員工傷亡、火災、交通事故報表的匯總上報;
(七)完成安委會交辦的其它任務。
第十一條 企業及其所屬二級生產經營單位應設置相對獨立的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科研設計、事業單位可根據實際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或專職安全管理崗位。油氣生產、儲存、煉油化工、工程技術服務、建築施工等企業所屬三級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其它生產經營單位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基層隊(車間、站)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企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比例不得低於從業人員總數的5‰,其中專業技術人員比例應達到80%以上。
第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宜頻繁調動。其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變動崗位,應先徵得上級安全部門同意。
第十三條 企業可依據有關規定,成立安全生產的培訓、咨詢、檢驗、評價機構,取得國家或有關部門資質認證或備案後,開展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設備、設施的檢驗,提供有關咨詢以及安全評價工作等。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十四條 企業應制定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應覆蓋本單位所有組織和人員,做到「一職一責,一崗一責」。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簡練、實用,符合崗位要求,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條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崗位員工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
第十七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獎懲。實行各級領導、機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述職報告制度,將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列為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第四章 安全監督
第十八條 企業及其所屬二級重點生產經營單位應設置安全總監、副總監。安全總監一般由同級副職兼任。安全副總監可以兼任安全部門負責人,按同級助理、副總師管理。
第十九條 企業按專業設置物探、鑽井、井下作業、海上作業、建築施工、煉化檢維修等安全監督站、所。安全監督站由專職安全監督和兼職安全監督組成。安全監督人員必須接受資格培訓,經考核合格,持集團公司頒發的證書從事安全監督工作。
第二十條 企業要加強對基層單位或建設(工程)項目的異體安全監督。在物探、鑽井、測井、試油、修井、建築施工、煉化檢維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險的關鍵施工工程項目,作業者(或建設單位)或承包單位應派駐安全監督,負責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監督工作。重點建設工程項目,作業者(或建設單位)必須派駐專職安全監督。
第二十一條 企業要加強對各級安全總監、安全監督和安全監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項管理規定,完善監督責任體系。
第五章 安全技術
第二十二條 企業要重視安全科技工作,組織科技專題立項,加強安全技術研究與開發,提升安全技術水平。
第二十三條 企業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快先進生產安全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自主創新步伐;要大力推廣和應用先進適用安全科技成果,積極推廣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依據國家行業法規和標准,加大技術改造力度,及時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後工藝技術和設備,提高本質安全。
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應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三同時」管理要求,按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
第二十五條 企業應按規定對在役生產裝置、重要和特種設備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和評估,及時解決存在問題。要堅持設備監測和檢驗制度,定期維修保養,使之符合安全技術生產條件。
第二十六條 企業要鼓勵和引導員工積極參與安全技術革新,廣泛開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議活動。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十七條 企業應採取各種途徑,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八條 企業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條 應堅持新入廠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和轉崗工人的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做到「一人一卡」。「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第三十條 要加強對臨時僱用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以及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並記錄備案。
第三十一條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並按規定進行復審。
第三十二條 企業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使用新設備前,要組織對相關人員進行專門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後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條 企業要加強安全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操作技能和防範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 安全檢查
第三十四條 企業應制定安全檢查制度,堅持日常檢查和定期組織安全檢查。企業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綜合安全檢查,企業所屬二級單位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檢查,基層隊(車間、站)要落實崗檢、巡檢、交接班檢查。
建立HSE管理體系的單位,可將安全檢查納入管理體系審核。
第三十五條 企業應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生產特點,以及特殊作業要求,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三十六條 企業應建立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聯系點制度,定期對關鍵生產裝置和要害部位(單位)安全生產聯系點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第三十七條 企業應完善安全檢查手段,依據標准、規范及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檢查人員應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其處理情況,做出書面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簽字;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並向上級報告。整改情況應有回執記錄。
第三十八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辦法,加大對違章檢查、監督和處罰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三違」行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應當場予以糾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對嚴重違章行為要從嚴懲處,絕不姑息。
第三十九條 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責令排除,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前或在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將作業人員從危險區域內撤出,責令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排除後,經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對檢查中發現一時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隱患,應當制定防範和監控措施,在評估的基礎上,按管理許可權制定計劃,投入整改經費,並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條 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建立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和動態監測數據台帳,配備必要的監測、檢測儀器和設備,對重大危險源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確保重大危險源處於受控狀態。
第四十一條 企業對當地政府和上級單位安全監督檢查人員依照法律和相關規定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應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第八章 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條 企業要保證用於安全生產方面的資金投入。在編制年度預算時,要優先保證安全費用,按規定和實際需要列支事故隱患治理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經費。
(一)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事故隱患治理計劃由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編制,需投資安排的項目由規劃計劃部門按規定納入投資計劃;
(二)企業計劃、財務部門應將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和事故隱患治理計劃納入企業預算,落實資金投入;
(三)安全技術措施和事故隱患治理計劃由企業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查和匯總,由企業有關部門負責編入投資計劃之中或單獨編制計劃下達;需要報請上一級審定的,經上級審定後下達,安全部門檢查、督促實施;
(四)安全技術措施和事故隱患治理計劃實行項目管理,對已經完成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隱患治理項目,由規劃計劃和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第四十三條 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的主要范圍包括:
(一)安全技術:各種機器設備的防護、保險、信號、報警裝置;安全起動和緊急停車設施;生產區域內危險場所的指示及警告標志;採用新技術、推廣新工藝、新成果;有毒有害作業點的檢測、檢查儀器;以及對繁重費力或人工操作有危險的作業所採取的輔助機械化措施等;
(二)職業健康:生產廠房的通風換氣和採光照明裝置;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粉塵或煙霧等生產過程的機械化、密閉化或空氣凈化設施;生產場所為防止輻射熱危害的隔熱防暑設施;為減輕或消除工作中的雜訊、震動及輻射等的防護設施;工作廠房或輔助房屋內應增設或改善的防寒取暖設施等;
(三)輔助房屋及設施:女工較集中車間的女工衛生室,車間或工作場所的休息室、用膳室、更衣室及其相應的設施;
(四)宣傳教育:包括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的研究與實驗工作及其所需的工作儀器;為企業員工建立的「安全教育室」;購置或編印安全技術、勞動保護管理所使用的輔助器材、書籍、刊物、畫片、規章制度宣傳材料、幻燈片、電影拷貝、錄像帶等。
第九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四條 企業應加強企業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整體部署,落實各級組織防火安全責任制。
第四十五條 企業應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加強消防宣傳教育,組織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四十六條 企業應按規定配置消防裝備和設施,加強管理,定期進行檢查、檢驗,確保消防裝備和設施完善、可靠。
第四十七條 企業應加強對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工業動火票(或作業許可)制度,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落實現場監護,確保工業動火施工安全。
第四十八條 企業應加強公眾聚集場所的安全管理與防火檢查,制定公共安全應急預案,嚴格監護措施,防止群體傷亡事故發生。
第四十九條 按照《消防法》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伍,實施專業化管理,配置所需要的滅火裝備和人員。基層單位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伍,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使用防護器具和會自救互救。
第十章 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條 企業應加強企業內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納入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整體部署。
第五十一條 企業應加強對駕駛人的管理,實行內部「准駕證」制度,強化駕駛人行車安全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駕駛人員安全意識。
第五十二條 企業要加強對車輛的維護保養,保持車況良好。強化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特種車輛、分散車輛、租賃車輛的管理與控制,採取有效措施,減少交通事故。
第五十三條 企業應加強內部交通安全檢查,落實節假日 「三交一封」制度(交車輛鑰匙、交行車證、交准駕證,定點封存車輛)。
第五十四條 企業應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全體員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保證交通安全。
第十一章 職業健康和勞動防護
第五十五條 企業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和勞動防護法規政策,建立完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員工健康監護檔案,做好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第五十六條 企業應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和特種作業的人員,按規定的檢查項目和周期,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病症的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第五十七條 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和評價,達不到國家衛生標準的應採取措施進行治理,不斷改善工作條件,減少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產生。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開工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竣工驗收前應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評價。
第五十八條 開展施工作業健康管理,進行健康風險識別及評價。改善施工作業中醫療健康保障條件,嚴格飲食、飲用水、環境衛生管理,做好傳染病、地方病等疾病預防。
第五十九條 對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應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在職業病危害工作場所,設置警示標牌、操作規程及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第六十條 對於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運輸和儲存,必須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從事放射的工作人員要佩戴個人劑量計,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
第六十一條 工作場所和員工宿舍應設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達到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通暢的安全通道;生產、經營、儲存及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建築物內,並保持安全距離;在有較大危險的生產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六十二條 工作場所和員工宿舍應保持清潔衛生,並有防潮、防寒、防熱輻射和消毒等設施。其道路、採光照明、飲用水和排污道均應符合國家規定,並根據需求設置衛生輔助設施。
第六十三條 按照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為上崗員工提供滿足安全生產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服裝應符合集團公司「四統一」要求(統一性能、款式、顏色、標識)。
第六十四條 企業必須做好女工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第六十五條 企業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金。
第十二章 承包、租賃經營安全管理
第六十六條 企業應加強承包、租賃經營的安全管理。在發包和簽訂的各種承包(含承包任務書)或租賃合同中,必須明確相關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不得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也不得租賃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場所和設備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十七條 作業者(或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總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應在簽訂工程技術服務經濟合同的同時,簽訂《工程技術服務安全生產合同》,依法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和協調。
施工單位應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服從建設單位安全監督管理。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安全監督管理。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十八條 生產經營項目、場所有多個承包、承租單位的,作業者(或建設單位)應當與各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分別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作業者(或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第六十九條 發包方或出租方必須為承包方或租賃方提供出租場所和設備的相關資料,承包方或租賃方必須在滿足發包方或出租方安全生產要求的條件下,從事相關經營活動。
第十三章 應急管理
第七十條 企業要制定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方針,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第七十一條 企業應健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建立專業化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救援裝備水平,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儲備物資。加強與當地政府、周邊相關方的溝通,建立起預警、接警、救援和恢復的聯動機制,增強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能力。
第七十二條 企業應分類、分級編制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重點是針對井噴失控、危險化學品、煉化裝置、油氣儲存庫(站)、長輸管道、海上作業,以及民爆器材、放射源、特種設備、公眾聚集場所等各類重大突發險情。應急預案內容應詳細、齊全,要充分考慮對周邊地區相關方造成的危害,與當地政府、周邊相關方建立預警救援機制,並按規定搞好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
第七十三條 各單位制訂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上報給搶險救援的相關部門及其他相關方,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備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要立即按程序啟動應急預案。
第七十四條 應對重大突發事件要堅持「企業負責、區域聯動、屬地管理、分級落實」的原則,自覺接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和檢查。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規定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有關主管部門。處置突發事件要做到「反應迅捷、職責明確、指揮統一、救人優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減小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章 事故管理
第七十五條 企業應加強事故管理工作。對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均應報告,並按照規定統計。
第七十六條 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減少人員傷亡。
第七十七條 各類事故都必須及時逐級上報。發生重、特大事故,企業必須立即按照管理許可權,上報集團公司或股份公司,並按照規定報當地政府安全生產主管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銷毀有關證據。
企業應建立事故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信箱或電子郵件地址,並及時受理和按規定處理。
第七十八條 發生事故後,應按照分管許可權成立事故調查組,及時認真的調查事故。事故調查處理應當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准確查清事故原因,重點查找設施設備、工藝技術、規章制度缺陷、安全管理漏洞等方面的原因,明確事故性質和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並依據有關規定,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根據事故分類和分級,由企業及有關部門、人員向上一級單位或主管部門匯報事故情況,並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匯報。
第七十九條 按規定時間做好事故的結案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管理檔案。
第十五章 考核與獎懲
第八十條 集團公司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按年度下達安全生產考核指標。
第八十一條 集團公司對企業實施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評比。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合格,獲安全生產達標企業稱號,發給證書;對安全生產考核指標達到先進要求,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考核優秀,經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審定,授予安全生產先進企業稱號,發給獎牌、證書和獎金。
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和獎勵標准按《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先進企業考核評比辦法》執行。
第八十二條 企業應制定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指標,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單位、個人的評比標准和獎懲辦法。
第八十三條 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企事業單位給予獎勵。獎勵建議由安全部門提出,經企事業單位領導批准執行。
(一)模範遵守安全生產法令、遵章守紀,認真貫徹執行本規定,在安全、文明生產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發現事故預兆,及時採取措施和向上級報告或阻止違章指揮行為,避免重大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的;
(三)積極組織事故搶險,對減少人員傷亡有突出貢獻的;
(四)在安全科學技術、安全管理及學術研究,標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效果顯著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議,進行安全技術革新,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
第八十四條 企業應制定違章處罰規定,對查出的違章行為進行處理。
第八十五條 安全生產獎勵的來源及使用
(一)企業對安全生產先進的獎勵,由企業在獎勵基金,或應付工資年度工資總額,或安保基金中支付;
(二)企業對所屬單位安全生產違章和事故處理等項扣款,可用於安全生產獎勵。對單位的扣款應從該單位的應付工資中列支。
第十六章 附 則
第八十六條 企業應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第八十七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中油質字[1999]194號)同時廢止。
第八十八條 本規定由集團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Ⅷ 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區別和聯系
質量管理體系(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QMS)是指確定質量方針、目標和職責,並通過質量體系中的質量策劃、控制、保證和改進來使其實現的全部活動,EMBA、MBA等主流商管教育均對質量管理及其實施方法有所介紹。
環境管理體系(EMS,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根據ISO14001的3.5定義:環境管理體系是一個組織內全面管理體系的組成部分,它包括為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環境方針所需的組織機構、規劃活動、機構職責、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還包括組織的環境方針、目標和指標等管理方面的內容。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Occupation Health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英文簡寫為「OHSMS」)是20世紀80年代後期在國際上興起的現代安全生產管理模式,它與ISO9000和ISO14000等標准體系一並被稱為「後工業化時代的管理方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產生的主要原因是企業自身發展的要求。隨著企業規模擴大和生產集約化程度的提高,對企業的質量管理和經營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必須採用現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產管理在內的所有生產經營活動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
安全生產標准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規范的要求,人(人員)、機(機械)、料(材料)、法(工法)、環(環境)、測(測量)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以上四個要素組成我們常聽到的QHSE。
國外和石油化工行業流行HSE(職業健康(Health)、安全生產(Safety)和環境保護(Environment)三位一體的管理體系。)在國外HSE管理適用於各種行業,每個行業都需要關注這三個方面。
Ⅸ 石油化工企業存在哪些職業健康危害因素
石油化工生產的特殊性,決定了這一行業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極為重要。 大多數石油化工企業的生產環境都比較特殊,一線工人接觸酮、雜訊、粉塵、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質的機會較多,防治慢性職業病就顯得非常重要。目前,大型企業推行一把手負責制,職業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較為完善。石油石化企業都有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建立了全面的石油石化企業衛生管理規定,提高了職業衛生管理的科學性。然而,現場安全管理與職業衛生管理有相互交疊和重復的內容,突發事件往往因安全監管而得到防控,就被誤認為只要抓好了現場安全監管,職業衛生管理就不會有問題。這樣一來,不少一線員工的長期慢性健康損害往往得不到足夠重視,員工勞動過程中應有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保障。為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改善作業環境,保障勞動者生命健康權益,筆者認為,要逐步建立並完善職業安全健康監管機制。一是健全機構,理順監管職責,切實加強職業安全健康監管機構的建設,對地方和基層職業安全健康監管機構建設給予指導和支持。二是加強與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會等部門和組織的溝通協作,形成監管合力。針對石油和化工等職業危害突出的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人群,要重點監督檢查,要開展經常性的檢查、抽查,發現問題給予嚴肅處理;建立職業危害事故調查處理的事故追究責任制;定期開展培訓,建立職業健康監督員崗位制度。
Ⅹ 質量、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QHSE)三合一體系是什麼意思
QHSE管理體系的定義
指在質量(Quality)、 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環境(Environmental)方面指揮和控制組織的管理體系。是在ISO 9001標准、ISO 14001標准、GB/T28000族標准和SY/T 6276 《石油天然氣工業 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的基礎上,根據共性兼容、個性互補的原則整合而成的管理體系。
QHSE管理的需求和目標
滿足顧客的需求、保證員工的 安全、保護周邊的環境。
最大限度的滿足顧客的需求, 做到無事故、無傷害、無損失。
QHSE管理體系的特性
四個特性:整體性、層次性、持久性、適應性,是全員、全方位和全過程的管理體系。
QHSE工作方法與重點
(一)工作方法
PDCA循環:計劃、實施、檢查、改進
(1)整個體系的循環
(2)某項管理業務的循環
(二)工作重點
1、通過過程識別和控制規范管理
--職責落實(職能分配)
--制度建設(體系文件化)
2、通過風險控制避免各類事故
-- 不合格品
-- 安全隱患
-- 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