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辦健康證需要檢查哪些項目
辦理健康證一般要體檢下列項目:身高、體重、血壓、視力、聽力、心肺聽診等常規檢查項目,以及肝功、血糖、乙肝等。體檢通過的,才能申請辦理健康證,並且上崗從事相關的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B. 辦健康證的檢查項目都有什麼具體一點
辦理健康證所要檢查的項目根據職業的不同,檢查也不同。
檢查一般包括:
1、首先先進行內科查體:量血壓、心肺聽診、看是否有高血壓、心臟病、灰指甲、皮膚病。
2、然後做胸透,主要是檢查肺部是否有異常(如肺結核等傳染病)。
3、檢驗尿常規、大便,主要是為了檢查痢疾、傷寒、大腸桿菌等傳染病。
4、最後是抽血,主要是肝功能化驗,檢查是否有肝炎或其他傳染病。
辦健康證的目的: 辦健康證的目的就是檢查是否有某種傳染性疾病。
(2)婚檢地方辦理健康證檢查哪些項目擴展閱讀:
健康證辦理流程:
按照衛生監督機構確定的人員名單到健康體檢單位進行預防性健康檢查,統一使用衛生部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性健康檢查用表》。
一、辦理健康證前先進行健康查體。
1、帶身份證和個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到收費處繳納體檢費,領取體檢表,粘貼照片(另一張領健康證用)、填寫好姓名、性別等基本情況。
2、檢驗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驗。
3、內、外科常規體檢。
4、x光胸透。
5、完成全部體檢項目。
二、查體結果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經衛生監督機構組織的衛生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合格後,發放健康證。查體結果不符合發放健康證條件的,不予辦理健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