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區分健康權與身體權
身體權,是指公民的全部身體以及身體的有機組成部分不受不法侵犯的權利。身體權在我國的民法中沒有明確的規定,只是在憲法中規定了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搜查。
健康權是人身權中的一項具體的物質性人格權,是指人的身體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權利。
身體權保護的是身體的完整性,帶有精神權利的性質;而健康權顧名思義,保護的是公民享有身體健康不受侵犯的權利,是一種純粹的物質權利。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條,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
❷ 從定義上講,身體權和健康權的區別是答案
身體權主要指身體的完整,健康權主要指身體的健康防止疾病等危害
❸ 身體權和健康權的區別舉例
法律分析:身體權,是指公民的全部身體以及身體的有機組成部分(指頭顱、四肢、內臟等「長在身上」的部分)不受不法侵犯的權利。身體權在我國的民法中沒有明確的規定,只是在憲法中規定了「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搜查」。健康權是人身權中的一項「具體的物質性人格權」,是指人的身體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權利。身體權保護的是身體的「完整性」,帶有精神權利的性質;而健康權顧名思義,保護的是公民享有身體健康不受侵犯的權利,是一種純粹的物質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條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人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體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條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
❹ 健康權和身體權的區別
健康權和身體權的區別是二者所保護的目的不同,身體權主要是保護身體的完整性與自然人的行動自由,即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進行支配,而健康權是身心都受到保護,只要是自然人的生理機能或者是心理機能不能正常地發揮,處於疾病狀態或者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都是屬於對自然人健康權的侵犯。
身體權和健康權都是人格權的一部分。健康權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體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權利,身體健康是公民參加社會活動和從事民事活動的重要保證,保護公民的健康權,就是保障公民身體的機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對於不法侵害公民健康權的行為,不僅要追究其民事責任,有時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身體權指的是權利人享有對身體組織部分保持完整、安全的權利,任何毆打、搜查、侵擾、破壞都是侵害自然人身體權的行為。
身體權強調的是身體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權強調的是生理機能正常運作,生理機能包括內部機能和外部組織,故侵害健康權就必然造成受害人內部機能或外部組織的傷害,而侵害身體權卻並不一定。因此,要區分身體權糾紛和健康權糾紛,首先要看是否侵害受害人的內部機能或外部組織,侵害了則定健康權,沒侵害則定身體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條 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人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體權。第一千零四條 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第一千零五條 自然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的,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及時施救。
❺ 身體權與健康權的界限
人身權包括生命健康身體權、姓名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
身體權是指組成身體的所有器官和組織;健康權是指這些器官和組織的狀況。前者是實在物體,後者是狀況
❻ 生命權 身體權 健康權怎麼區分
一個有活著的權利,就是生命權。一個人有保持健康的權利,就是健康權。一個人有保持身體完成的權利,就是身體權。
❼ 人身損害中健康權與身體權的區別
法律分析:健康權是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身體權是自然人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條 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
第一千零三條 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人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體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