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業主委員會籌備組可否向物業公司索要小區全體業主的聯系方式以便通知業主參加業委大會。
從您提的問題可以看出,目前,貴小區並未成立業主大會並選舉出業主委員會,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八條至第十二條的規定,在貴小區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詳見第九條,各個地方的地方性法規可能有更具體的規定),業主可以向小區所在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籌備業主大會書面申請,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業主提出籌備業主大會書面申請後60日內,負責組織、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依據第八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小區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時報送籌備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所需的文件資料,其中就包括業主名冊。依據第十條規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就包括建設單位代表,所以,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向獲得業主聯系方式等相關信息,在理論上沒有障礙。
當然,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也可以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提供這些信息,理論上這些信息資料是屬於全體業主的,物業服務企業一般會配合提供,除非他們沒有這方面的法律意識。如果物業服務企業不配合,可以進行以下方式維權:一是向小區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投訴,尤其是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物業科;二是結合現行物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質量綜合考慮在業主大會成立後是否選聘其繼續為小區提供物業服務,這是業主的權利,可以選聘也可以不選聘這家物業服務企業。如果物業服務企業不配合,就現行有效的法律來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並非適格的訴訟主體,故無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以訴訟的方式解決。
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相關條款
第八條物業管理區域內,已交付的專有部分面積超過建築物總面積50%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時報送下列籌備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所需的文件資料:
(一)物業管理區域證明;
(二)房屋及建築物面積清冊;
(三)業主名冊;
(四)建築規劃總平面圖;
(五)交付使用共用設施設備的證明;
(六)物業服務用房配置證明;
(七)其他有關的文件資料。
第九條符合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業主提出籌備業主大會書面申請後60日內,負責組織、指導成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
第十條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籌備組由業主代表、建設單位代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員會代表組成。籌備組成員人數應為單數,其中業主代表人數不低於籌備組總人數的一半,籌備組組長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代表擔任。
第十一條籌備組中業主代表的產生,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員會組織業主推薦。
籌備組應當將成員名單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業主對籌備組成員有異議的,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建設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配合協助籌備組開展工作。
第十二條籌備組應當做好以下籌備工作:
(一)確認並公示業主身份、業主人數以及所擁有的專有部分面積;
(二)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形式和內容;
(三)草擬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四)依法確定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表決規則;
(五)制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產生辦法,確定業主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名單;
(六)制定業主委員會選舉辦法;
(七)完成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其他准備工作。
前款內容應當在首次業主大會會議召開15日前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業主對公告內容有異議的,籌備組應當記錄並作出答復。
㈡ 我剛買的二手房小區怎麼找到業主委員會
摘要 很快回來哦
㈢ 投訴業委會最有效辦法
法律分析:投訴業委會最有效辦法是到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投訴。
法律依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六條物業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負責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日常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㈣ 業委會的聯系方法,有誰能幫我
這個。。。
不是應該每個業主都有的嗎
如果沒有的話
下去大堂問保安就可以了
㈤ 小區成立業委會,社區街道政策不透明,像誰投訴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㈥ 怎樣和業主委員會聯繫上
用電話聯系。
每星期一可直接到辦公地點去找,或者可到其領導家裡上門找。
㈦ 業委會成員的住址聯系方式必須公開嗎
不用。
業委會職責范圍及義務: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㈧ 怎麼知道業主委員會聯系方式
可以找相關的負責人。
每個地區的負責人都有不同的聯系方式,而且這只是一個業主的小單位,解決會遇到的問題。
㈨ 業委會委員的電話號碼,可以公開嗎
可以在小區公開業委會主任的電話,給業主服務,但需要經過本人同意。
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代表組成,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的一個民間組織。
業委會的功能:代表業主的利益向社會各方反映業主意願和要求並監督物業管理公司管理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