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雲南昆明一小區居民為何等了10年,花了2000萬,卻住進爛尾樓里
近日,雲南昆明「別樣幸福城」小區陸續搬進去30名住戶。有住戶稱自己在2013年在這買了房,開發商承諾2015年交房,但房子從2014年停工到現在,成為 " 爛尾盤 " 之後,業主們萬不得已,已經團結一致,前後 6 次籌款約 2000 萬,進行 " 自救 "。
從 2014 年開始," 別樣幸福城 " 因資金鏈斷裂,交房日期一拖再拖,業主們多次找到開發商都沒能解決問題。2012 年開發商信誓旦旦的向業主承諾:別樣幸福城,就是要給業主帶來幸福感。事實證明,太美的承諾因為太年輕,現在開發商已經跑路,無人應答了。
2009年,口頭約定2011年交房。
2010年,內部團購價從3100元漲到3700元。
2011年,開發商稱因拆遷困難未能及時動工。
2013年,合同價格漲到4200元,承諾2014年交房。
2014年,開發商因資金鏈問題,封頂後停工,交房遙遙無期。
2015年,業主第一次自救,籌集1700萬被用完,距離交房仍有960萬資金缺口。
2016年,業主連續三次自救,定於10月交房,但因開發商問題,再次停工。
2017年,業主第五次、第六次自救,先後籌集87萬、2000萬自救款。
2018年,交房。不過業主要把 2017年 -2019年的物業費交完才能拿到鑰匙。
至此,綠化、道路未做,距離達到真正入住標准還差1500多萬資金缺口。
經過十年的努力,才成功 " 自救 " 裝上了電梯,勉強達成了交房標准。
(1)幸福城四居室首付多少擴展閱讀
業主們團結改造小區
業主們陸陸續續搬回來,因為他們真的在外面撐不住了。在樓盤擱置的這些年,他們只能在外面租房住。租房費用,加上幾次自救,早就掏空了很多人半輩子的積蓄。
大家合力打開了被鐵鎖捆住的正門,決定團結起來,整修小區。這里是自己的家,無論如何也要搬進來。他們搬來床和小沙發,掛上窗簾就成了 " 家 "。這里不通水、不通氣、不通電,洗手洗腳的水要從工地旁的水池裡打上來,生活用水要去很遠的地方買。
孩子讀書需要照明,除了電瓶充電的小台燈,就只能用蠟燭。因為天氣原因,最近溫差大,在沒有窗子的房間里,他們只能架起帳篷取暖。就是在這種可以稱為十分艱苦的條件下,四號地塊除了狼藉,卻沒有奔奔預想中的抱怨和不滿。
搬來的業主們打起精神,親力親為建設起了自己的家園。自發拉起了歡迎回家的橫幅,為自己打氣,風風火火搞起了小區基建。光禿禿的戶外樓梯,小朋友和老人走起來特別困難,大家就找來廢棄的木板裝扶手。下雨頻繁,到處都是水窪,連一條能走的路都沒有。大家一起搬磚鋪路,防止路滑跌倒。
而最先住進來的陳艷春,她在空地上放了一把火,火熄滅後,這塊空地成了大家的菜地,周末孩子們會一起來種菜澆水。沒有小區居民應有的生活便利,他們選擇用自己的方式,讓生活變得 " 好一點 "。
因為不通水電,家裡做不了飯,而入住的家庭卻越來越多,陳艷春主動提出,將門口的幾間工棚改為集體廚房,為大家做起了 " 大鍋飯 "。這樣可以省錢,每人每天只要幾塊錢。樓上的阿姨說," 樓下一叫,我們就下去吃飯 ",幾十個人圍在一起也吃得開開心心。
雖然因為經濟拮據,大家吃的都是素菜。但他們依舊覺得,很滿足了。晚上沒燈,業主們常常聚在一起聊聊天,互相幫助,互相照應。沒人會想到花光上半輩子積蓄買的學區房,會成為一場豪賭。
B. 昆明爛尾樓別樣幸福城復工,當初是為啥爛尾的
昆明官渡區關上街道辦發通知,“別樣幸福城”4號地爛尾樓,於8月27日啟動復工續建 。政府承諾將在2021年10月底竣工交房 。
昆明早年因為造城運動,項目數量大幅增加,部分實力不強的中小地產商紛紛涌進,在快速擴張中遭遇運營、環保、政商等各類風險,為後續大規模預售樓盤爛尾現象埋下伏筆。
幸福城在爛尾5年後,終於有業主因為經濟壓力,而不得不搬進他們別樣的家,對他們來說,這個爛尾樓才是他們的家,雖然家裡空無一物,他們還是義無反顧的搬了進來,他們要修理樓梯,想辦法把窗戶擋住,要把電梯井圍好,沒有水和電,要在窩棚里做飯,被野狗追趕,他們都不在乎,他們只想住進自己的房子里,在自己的房子裡面他們才安心,而在前不久,其中的一個業主的房子里因為暴雨,把所有的東西都打濕了,他拍視頻發到短視頻平台,這才引起廣泛的關注,也就是因為這樣,這個不一樣的幸福城,才會引起當地政府部門的注意,並且續建。
C. 廊坊華夏幸福城二手房
可以關注房產交易中心,也可以通過各大二手房網站了解。
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項:
一、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二、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四、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五、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六、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七、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八、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九、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十、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D. 華府幸福城的具體情況
二期7#樓(,10月28日(下周六)會開盤
南北朝向
在售戶型有:
套三:
72平米(*)
95平米(*)
101平米(*)
套四:140平米(清水)
(100平米必須購買車位
對中庭帶平台必須購買車位
頂躍必須購買車位)
均價:8300
交房時間:2020年12月底
梯戶比:3梯7戶(共34層)
可以貸款,是否支持公積金開盤當天才清楚
(首付金額預計30萬-60萬,其中定房當天需准備現金(部分帶車位:8-30萬)
E. 華府幸福城最新情況
二期7#樓
南北朝向
在售戶型有:
套三:
72平米(*)
95平米(*)
101平米(*)
套四:140平米(清水)
(100平米必須購買車位
對中庭帶平台必須購買車位
頂躍必須購買車位)
均價:8300
交房時間:2020年12月底
梯戶比:3梯7戶(共34層)
可以貸款,是否支持公積金開盤當天才清楚
(首付金額預計30萬-60萬,其中定房當天需准備現金(部分帶車位:8-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