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們是靜海縣北五里幸福家園的業主,開發商交房時才看到綠化連一根草都沒有,樓間原規劃綠地變成了車庫 我
如果沒有《竣工驗收備案表》,可以拒絕收方。
收房流程及收房注意事項
加入時間:2007-11-29 13:17:37 作者: 來源:互聯網 一、注意及時接收入住通知書
1. 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開發商約定的交房時限在通知書寄出30天內,所以購房者要安排好時間。
2. 接到入住通知書後,首先應判斷開發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則應提出處理意見,並根據開發商的答復決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約定的時間前往收房。
特別提示:
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錯過收樓日期麻煩多 。
2. 收樓日期可提早不可推遲。若實際交樓日期超過了合同上約定的收樓日期,可考慮向開發商按合同索賠。
3. 有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到場的,可以書面形式委託親友、律師進行,也可及時與開發商聯系,商議另行約定時間,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4. 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收房手續,從法律角度來說,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買家應從通知單的最後期限之日起承擔所有購房風險責任及稅費。
二、確定房屋是否達到交付條件
1. 《竣工驗收備案表》 ――最重要
《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房環節中最應該注意的文件。該表是建設部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合驗後,在工程竣工15天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備案。
《竣工驗收備案表》中的項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後,發展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所以《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按照有關規定,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是「黑樓」,是不能入住的,購房者有權拒絕收房。
2. 《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范圍作出的承諾,必須作為購房合同的附件,與購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細審查其中的具體各款,特別注意保修期限。
3. 《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數、牆體結構類型等作出的相關說明和提出注意事項。
4. 《建設工程質量認定證書》
5. 《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6. 實測面積登記表
特別提示:
1. 只有具備上述文件,才說明房屋已經具體交付條件。所以收房時先要審查相關文件,確認房屋已經具備交付條件之後,才能進一步進行驗房、結算費用、交鑰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對這些文件給予重視,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復印件。
2. 《建築工程竣工備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時不能只看開發商有沒有這張《備案表》,一定還要仔細察看各個分項有沒有都備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開發商做得再好,如果沒有此表就說明它根本不具備交房的標准,您有權拒絕收房。
3. 對於這些文件,一方面要驗收它有沒有,另一方面也要看驗收這些文件取得的合法性。
4. 如果開發商拒絕出示這些證明文件、或文件不全,您可按購房合同第十一條,要求開發商簽收「關於出賣人拒絕出示《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責任確認函」。
5. 提醒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管線分布竣工圖,您可帶走,作為證據資料保存。
6. 如果開發商不能提供上述相關文件,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三、房屋檢驗
收房過程中必須要掌握一個原則:「先驗後收」。即購房者一定要先驗收房屋(包括驗收交房必須的文件),確認無誤後再簽署收房文件。
「先驗後收」不僅是符合商業慣例的,而且也是有法律依據的。房屋的對價是房款,消費者只要付清房款,或者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比例的價款,就履行了合同的義務,開發商就應該交房。而在房屋交付以前,業主有權先驗收房屋:
1. 檢測房屋面積:
要求開發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根據房屋土地管理局所屬的專業測量單位對每一套房屋面積進行核定所得實測面積,核對其與銷售面積是否存在誤差,誤差率的范圍有多大;若實測面積誤差超出3%,可以中止收房。
2. 檢驗房屋質量:
購房者進行房屋驗收時需仔細檢查商品房質量,主要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 房屋本身的質量
(二)景觀綠化、小區配套、設施標准等配套設施是否符合合同約定。
(三)裝修質量
特別提示:
1. 一定要掌握「先驗後收」的原則。
2. 如果開發商拒絕先驗房後辦理其他交付手續,則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簽收「關於出賣人拒絕交驗房屋的責任確認函」後中止辦理手續。
3. 購房者應了解公攤面積及相關知識,防止開發商侵佔。
4. 若發現有質量問題,開發商應限期維修,購房者應要求開發商簽定書面函件,由此導致業主逾期入住的,開發商應承擔違約責任。
5. 只要付清房款,按照合同約定購房者已經完全履行了合同的義務,開發商就應該無條件交房,否則應視為開發商違約,如果開發商拒不交房,應承擔逾期交房的責任。開發商無權以「未繳納相關費用」等任何理由而拒絕交房。
6. 不要將樣板房標准作為現實標准,除非開發商將有關裝修標准按樣板間標准在合同中明確下來。
四、新房驗收的最終結果
1. 房屋檢驗沒有問題的:按實際驗收情況填寫《驗房交接表》等相關文件。在這個記錄表上,應把檢驗情況逐一記錄,凡是無法確認的事項,則不記錄或寫上「暫不清楚」、「無法認定」等字樣。若發現問題,則如實記錄下來,並要求發展商限期處理。
2. 如有不滿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見並將意見填寫在《驗房交接表》中,作為書面依據,如發展商未准備有關表格,買家應另以書面形式將意見送交發展商。
3. 發現問題,買賣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屬可整修內容,應協商並簽署有關整改維修文件,約定下次驗收時間(一般不超過30天)。
4. 對發現的問題要詳細在驗樓表上予以註明,如果確實屬於不能收樓的,要詳細寫明不予收樓的原因並要求開發商簽字、蓋章。
特別提示:
1. 驗房後要堅持的原則:只要發現問題,不管大小,都要在相關文件或表格中記錄下來,而不管開發商陪同的收房人員如何花言巧語;如果樓盤根本就沒准備驗收登記表,則應自備紙筆,一一記錄。
2. 物業公司的行為代表不了開發商(除非有明確書面授權),因此不要就房屋質量的問題與物業公司簽署文件。
3、驗收房屋發現問題時,一定要開發商蓋章確認,約定處理方案。
4、如果開發商拒絕蓋章確認房屋存在的問題,一定要取得證據,證明不是買房人不按時收房,而是開發商擬交付房屋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法定條件。
注意事項
以下問題,購房者在買房、收房過程中會經常遇到,特別經常遇到此類的咨詢問題,把關鍵注意事項列出,提醒消費者予以重視,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買房相關稅費
(一)商品房買賣應繳以下稅費:
1、契稅
2、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
3、買賣合同印花稅
4、公共維修基金
5、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6、房屋所有權印花貼稅
7、權證工本費
(二)稅費問題
特別提示:依據法律的規定和大部分購房合同的約定,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費用均不能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1. 契稅
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稅。
繳納時間:契稅只能在過戶時交納
特別提示:除稅務機關,任何單位無權代收。
實施: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交納契稅,等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之前自己到稅務局直接辦理。
2. 公共維修基金
此項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稅率:房屋成交價 的2%。
特別提示:任何開發商、物業公司都無權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該基金應該交給小區辦。如果您將大修基金交給開發商,您很可能無法要回。
3、面積測繪費
面積測繪費收取原則為「誰委託,誰付費」,購房合同已規定開發商向購房人提供面積測量數據的義務,故此費用應由開發商交納。
4、物業費
一年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和水電保證金
特別提示:普通小區交一年以下物業費並不違規。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收費項目和標准及收費辦法應在經營場所或收費地點公布。
5. 產權代辦費
業主完全有權選擇自行辦理產權證,開發商無權強行向業主收取該筆費用。
二、面積問題
面積問題是消費者最為關心的內容之一,購房人買房時尤其是買期房時,一定要考慮到合同面積與實際面積可能出現誤差這樣的問題,並在簽訂合同時以附加條款加以防範。
(一) 存在的問題:
1. 商品房合同面積與實測面積存在誤差,這一直是個焦點問題。
消費者常常因面積問題出現糾紛而處於被動局面,建議購房人在購房合同中對相關可能出現的問題詳細進行約定,以維護自己的權益。
2. 開發商有時能利用公攤、面積測量侵佔購房者的合法利益,還不易被發現。
正確測算房屋面積,是專業人員的工作,一般購房者根本無法完成。其次,面積測量的人工操作特點,正常誤差都難以避免,一些開發商在使之產生人為偏差侵佔購房者一、兩米面積輕而易舉。再有,由於消費者相關知識掌握不夠,使得購房過程中信息不對稱,開發商很容易偷梁換柱,把非公攤的面積加入公攤之中。
(二)如何解決面積誤差?
面積誤差:根據有關規定,買賣雙方因設計變更造成的實測房屋套內面積或建築面積(含公攤面積)與房屋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的,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房款;(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要求退房。開發商應在買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退還已交房款,並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購房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購房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開發商返還購房者,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買受人。
特別提示:
1. 想測出您買的商品房的真實面積,首先購房者索要出建築的竣工圖紙,請專家根據圖紙進行計算。
2. 簽定合同時應該細化條款,應該約定實際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如規定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
(三)關於分攤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原則:
1、商品房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以幢為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2、為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為局部范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多次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分別計算分攤系數。各套商品房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為各次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3、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攤得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為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凡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不應入的公用建築空間:
1、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等,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2、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
3、為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4、對於半地下室,不論採光井的結構如何,都不計入建築面積。
特別提示:
1. 簽訂合同時應明確約定公攤的具體項目。
2. 售房單位在預售商品房前,應向商品房預售管理部門提交預售商品房的面積測量報告。預售商品房設計方案變更涉及預售房屋面積的,應重新提交面積測量報告。
售房單位在銷(預)售商品房時,在銷(預)售合同(含補充協議)中應明確商品房銷售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及公用建築部位。
3. 其他購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經營性用房,需要進行分攤的,應在銷(預)售合同中寫明房屋名稱、需分攤的總建築面積。
三、審查銷售廣告
(一)出現問題
「我們的小區綠化率達到……,我們小區配有小學、幼兒園、會所……」
購房者常常會被上面的優美辭藻所迷惑,但到實際收房時才發現與現實相去甚遠,現實當中虛假宣傳、改變小區規劃也是一些開發商慣用的一手;另外,裝修標准不符合合同的約定或開發商承諾。收房中其中一個重點就是要開發商如何兌現曾經的承諾。
(二)解決辦法
1. 要注意平時的證據收集。
如買房時的樓書、廣告一定保存好,有條件購房時拍下售樓處沙盤,收房時應該對照小區平面圖看環境。根據相關的司法解釋,此類的廣告可以作為要約,在法庭上作為證據出示,要求開發商兌現承諾。
2. 要隨時主張自己的權利。
一旦發現小區有規劃被變更的跡象,購房者一定要盡快跟相關部門和開發商交涉,以免形成事實,出現「贏了官司卻無法執行」的局面。
四、法定退房條件:
在房屋驗收過程中,業主如果發現購買的商品房存在質量問題,是不是都可以退房呢?退房的法定條件,綜合起來包括以下幾種:
1. 購房合同無效:
實踐中,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①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②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
2. 套型誤差導致退房:
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3. 面積誤差導致退房:
房屋實際交付面積比原合同規定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3%)的。
4. 變更規劃、設計導致退房:
開發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合同中約定的配套環境的;開發商經批准改變房屋結構未經買家認可的。
5. 質量不合格導致退房:
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並依照有關規定經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核驗確實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特別提示:
1. 由於樓盤整體建築未完成而根本無法驗收,未取得「三書一證一表」的樓房,買家可以不收樓。
2. 出現上述法定退房條件時,購房人在以上情況之一出現時選擇退房,相關違約賠償責任由發展商承擔,如果開發商不同意退房,購房人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 如果不具備上述條件,但是房屋確實出現了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開發商進行維修,因此造成損失的由開發商賠償。
五、特別建議:
可以考慮集體收房。買房過程中,常常會涉及到很多專業問題,只靠消費者個人的力量有時很難解決問題,在此,特別建議您可以考慮集體收房,人多力量大,結合專家的力量解決遇到的所有難題!
如果你拒絕收房,開發商會把責任歸結為業主,但是我認為是不合理的,可以採取協商。協商不交延期這段時間的無業費或者交一半。當然,延期這段時間,開發商是不會給你違約金的。最好多找些業主與開發商協商。
㈡ 2016年起住宅停車費全面放開 物業或漲
到年底,不少小區又該收停車費了,部分業主向12345反映,小區停車費不是漲價了,就是變相漲價。小區停車費到底該不該漲?又該由誰說了算?這一直是業主關心的問題。記者了解到,不久前,北京市出台新規定,明年起,住宅小區的停車費全面放開,不再由政府統一定價,但是物業或停車企業調整居住區停車收費標准,應按規定得到多數業主同意。
現場1 萬澤御河灣小區
地下停車費 年漲1200元
家住海淀區北窪路萬澤御河灣小區的一位業主反映,又該交停車費了,但是物業通知他,地下車庫的停車費每月要漲100塊錢,也就是說一年得多交1200元。這位業主認為,漲價並沒有提前徵求業主同意,也沒有告知業主漲價的依據,所以不合理。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該小區發現,這是一個封閉管理的小區,地上並沒有停車位,所有的業主都將車停在地下車庫里。在小區的物業辦公室里,一名女業主正在交停車費。一名物業工作人員證實,明年的停車費將由原來的每月450元,漲到550元。正交費的業主表示,對於漲價的幅度,她可以接受。
據物業工作人員解釋,停車費之所以要漲是因為物業人工成本不斷增加,周邊同等小區的地下停車費都在每月500元以上,而且明年起居民區的停車費就放開了,因此他們這是根據市場價格來提價,新的價格也相對合理。
對於物業要漲停車費,小區業主有同意的,也有反對的。反對的業主告訴記者,停車費應該由所有業主共同表決決定。但是據了解,目前該小區還沒有成立業委會。
現場2 廣渠門內幸福家園
以前按年收 現在不包年
東城區廣渠門內大街幸福家園小區業主靳先生反映,以前在小區停車包年只要交1600元,現在按月繳費,每年得交4800元,而按小時繳費,交的更多,「這不成了變相漲停車費嗎?」
昨天上午,記者在該小區看到,北側有地上和地下兩個停車場,小區的東側入口立著一個藍牌,上面按年和按月收費的標示已被劃掉。業主靳先生說,地上停車場共有66個車位,由物業負責收費。
停車收費員證實,目前小區地上停車場確實改成按月和按小時收費,每小時為0.5元,每個月為400元。由於車位供不應求,即便住戶按月繳費,也不能保證每天有車位可以停。
一位老業主告訴記者,現在每月停車費漲成了400元,是以前的兩倍還要多,即使交了不少錢,每天還得搶車位,感覺特別累。另一名業主說:「每天看著只花十來塊錢不多,可一年下來不少錢呢!」業主們稱,小區目前沒有業委會,因此即使物業漲了停車費,大家不同意,也沒有辦法。
小區為什麼要改地上停車收費標准呢?對此,物業工作人員並沒有給出正面答復,只是強調目前地上停車只能改按小時或包月收費,而地下停車位可以按年繳費,但是地下車位緊張,業主須排隊等待。
政策變化 「雙過半」同意 才能調價
北京現行小區停車價格中,地面長期停放不高於150元每月、1600元每年。然而,明年起,北京住宅小區的停車費將全面放開,不再由政府統一定價,但是住宅小區停車費的變動和調整,必須通過業主共同決議或者和業主協商。
其中,物業服務已入駐的小區,物業或停車企業調整居住區停車收費標准,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即「雙過半」。而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未進駐的小區,則參照老舊小區社區自治式服務管理模式,由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牽頭,指導小區服務管理組織或社區居委會協助業主確定。
對於放開停車收費後居住區的收費糾紛問題,將由屬地政府相關部門為爭議雙方搭建溝通平台,幫助雙方取得一致意見;如果協商不成,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目前法院已實施立案登記制度,對於經營企業不按規定程序調整收費標准,或者停車不繳費的,業主(單個業主或多名業主)和停車場經營企業,都可以通過司法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專家解讀 業主共同決議 正在研究
北京市住建委物業管理專家舒可心認為,政府把這種准公共事務交給業主自己來決定,共同表決時一半以上的人同意就調價是件好事。這就是通過制度建設社會,而不是政府用具體的價格來改變社會公平正義。剛開始新制度可能會出現一些問題,大家不知道怎麼做共同決定,那就暫時先不漲價。
此前,物業公司一直在眼巴巴等著政府調價,結果政府給了個程序,只要物業滿足了業主共同決議就能調價的規定,物業公司就可以考慮怎麼尊重「雙過半」業主的共同決定。雖然目前北京約75%的小區還沒有業主大會,但是北京市相關部門正在研究業主共同決議的其他機制和形式。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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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咸陽哪裡有保障房保障房質量怎麼樣
隨著近年來國家越來越優民的政策,為滿足各個階層買房的需求,國家開始建造大量保障性住房來解決困難集體的住房需要,但人們也經常憂心便宜的保障房的質量能不能保障人們的人身財產安全。那麼,咸陽哪裡有保障房,咸陽保障房質量怎麼樣?
隨著近年來國家越來越優民的政策,為滿足各個階層 買房 的需求,國家開始建造大量 保障性住房 來解決困難集體的住房需要,但人們也經常憂心便宜的 保障房 的質量能不能保障人們的人身財產安全。那麼,咸陽哪裡有保障房,咸陽保障房質量怎麼樣?
咸陽哪裡有保障房
1、2012年、15#樓;B標段,(32000M2),33層(24000M2),咸陽市中心城區共安排廉租住房新建任務4600套, 框剪結構 :咸陽市鹼灘路;秦都區馬泉花園2,已有16棟高層進入主體施工階段、(秦都保障性住房)玉泉西路。
2、咸陽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玉泉西路二期24。其中A標段,已有16棟高層進入主體施工階段.94萬平方米1188套廉租住房新建項目.41萬平方米3954套公共租賃住房新建項目,渭城區華潮衡器。
3、咸陽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玉泉西路二期24.41萬平方米3954套公共租賃住房新建項目; 陽光尚苑 21萬平方米3500套 經濟適用房 進入征地拆遷階段;咸陽市城投公司幸福家園36萬平方米4000套 限價房 項目進入征地拆遷階段:13#樓33層及地下車庫,五棟高層、11#樓.16萬平方米432套進入基礎施工階段.2萬平方米2646套和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文苑 公寓 5,經濟適用房3500套, 建築面積 約126000m2、(市級)渭陽新村 廉租房 建設項目 。
咸陽保障房質量怎麼樣
1、質量還是不錯的,房子建得也不錯, 小區綠化 也做的很好, 配套 也很好,公交車,學校,商業街。
2、其交通便利,從項目規劃圖上看到,地鐵7號線、8號線均經過該片區,而且地鐵口就設在小區西北角。其中,7號規劃從仙林堯化門開出經過下關、龍江、奧體等地區,8號線從江寧開工、經過中華門、 麒麟 鎮等。坐擁「雙地鐵」,去各個地方都很方便。
3、在所有的保障房中, 公租房 和廉租房都是 精裝修 交付的,完工後就可以做到拎包入住。
4、周邊配建了4所小學、2所初中、1所高中、7所幼兒園,配建了社區中心、消防站、農貿市場、醫療中心、商業設施、停車場和地下車庫。擬建18幢 34層 超高層建築 和22幢27層高層建築,規劃設計了社區服務中心、幼兒園、農貿市場、獨立商業等公共設施。
5、 房屋 建設所有採用保溫材料種類: 水泥 基無機礦物輕集料保溫砂漿;保溫材料種類:水泥基復合保溫砂漿;窗框型材:鋁合金單框斷橋隔熱
綜上所述就是關於咸陽哪裡有保障房以及保障房質量怎麼樣的內容,希望幫助到您,這里提示,咸陽在所有的保障房中,公租房和廉租房都是精裝修交付的,完工後就可以做到拎包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