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的一生追求物質享受還是精神享受更有意義
是萬物之靈,人不僅需要物質生活享受,更需要享受豐富的精神生活,這是人的品質和素養和體現。商品經濟社會,各種誘惑越來越多,不少人的物慾也越來越大了。現實生活中不少人只注重物質生活的享受了。卻對精神生活和追求十分淡泊了。
面對社會的快速發展,時代的進步,面對這個豐富多彩的世界,在哪五顏六色,歌舞昇平,誘惑多多的多彩社會中,一個人要想立足於社會,保持一個健康快樂的心態,還是需要從繁而就簡,將物質生活過得簡單一些,將精神生活過得豐富一些,如此,在這個多姿多彩的社會中才不迷失自己前進的方向,才能將日子過得既豐富多姿有滋有味,還能使自己的益健康快樂真正持久下去,這就叫淡泊名利,寧靜致遠。
古人雲:「良田千傾不過一日三餐,廣廈萬間只睡卧榻三尺」。這就是說,你賺的錢再多,一個人享受物質生活總是有限度的。有了錢,大吃大喝,大玩大樂,只能吃出病來,樂極生悲。現代社會,人們的生活水平大多普遍提高了,但人們的經濟水平卻不盡相同,有富裕者,有溫飽者,還有極少數貧困者;一個人不管你有多麼富有,你多麼有錢,一個人享受物質生活總是有限度的。錢再多也不能沒有節制的胡花亂用;物再多,也不能沒有節制的胡用而享受,好吃的食品再多,也不能放開肚皮胡亂海吃。奢侈了,浪費了,胡吃海喝了,不僅身體會受到處罰,還會遭到天的報應。真可謂是「人在行,天在看」,上天是有眼的,誰也不能違背天道和人意。
一個人如果過分地追求物質生活上的享受,時間長了,就會使人養成貪得無厭的心態,有的人就是人心不足而蛇吞象。看看一些貪官,原本他們的工資待遇就很好了,可在物物慾的誘惑下,還是不滿足自己的貪心,非要去干貪污受賄的事情,來滿了物質上的貪欲,其結果是落得了進牢房的可悲下場,這就是貪欲的最終結果。
現代社會,物質生活越來越豐富,人的慾望也越來越大,做人就要有自己的主心骨,一定要守住人生的道德底線,不能使自己物質慾望過大,不能一味地追求物質生活上的富有和享樂,不然,慢慢就會滑向物慾的深淵,而不能自拔,最終是要吃苦果子的。人享受物質生活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就是控制自己的慾望,不能只圖享受,眼睛只是死盯著一個錢字,沒有一點兒精神生活追求,以為只要有了錢就是唯一的幸福和快樂。
人是需要精神追求的,而且只有精神生活的享受才是無限的。一個人對精神生活追求的越高,人的思想品位也就會越高,其人生境界也會越高,幸福快樂也會越多,人的精神世界也就更加豐富,人的內涵也就越深厚。在精神享受方面,可以讀萬卷書,行萬理路;可以琴棋書畫,可以吹拉彈唱,總之十八般武藝可以去品味,也可以樣樣精通,如此,就成了精神生活上的富翁。物質生活過得太豐富了,享樂太多有時會影響身體健康,病從口入,好多人的病就是吃出來的。一個人只要有吃的,有穿的,有住的,在這個層面上,人最需要的不是物質生活了,而是精神享受。
⑵ 你覺得精神上的享受和物質上的享受哪個更能帶給你滿足感
與我而言,可能是物質更重要一些,但我覺得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大家都有物質與精神的追求,但對於一般人來說只有在物質追求得到一定滿足之後就會實際的去追求精神上的滿足,這里說的是「實際」,之前肯定有,但大部分的精力都去努力先滿足了物質上的冷暖飽飢。當然還有一小部分,天生對物質需要的夙願沒有那麼強烈,他們只需要保證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條件就可以了,其他的所有精力都去追求了自己精神世界的構建,這樣的例子太多了,大小名人都要說自己有這種狀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