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有錢人會那麼多病多災不幸福 ,窮人反而更加幸福
有時候人的貪欲太多就會造成心裡壓力增大,災病跟心情有直接關系!窮人無欲無求,反而坦然面對,心情壓力小,所以更覺得幸福。如果你是有錢人,什麼時候懂的了捨得就明白一切了【捨去健康跟幸福,得到了心裡跟身體的折磨】
Ⅱ 為什麼很多家庭明明很富有,卻生活的並不幸福
原因就是幸福的標准並不是金錢的多寡。用家庭的富裕程度來判斷一個家庭的幸福指數本就是不合理的衡量,家庭的富有能夠帶來生活模式的轉變,可以讓生活的方式更加多次元,但是物質帶來的事物僅僅能夠影響一個人的生活內容,並不能決定一個人的情感歸屬。不幸福感雖然因為人的不同有些差別,但是在某些方面都是大同小異的,幸福有時候很簡單,就是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在溫暖的房子里,不用很大最後溫暖就行。
3.幸福多種多樣,卻又大同小異幾乎所有人理解的幸福都是不一樣的,但是如果一個普通的家庭,父母婚姻狀況良好,有著穩定的工作,孩子懂事孝順,節假日家庭聚會,結伴出遊。這樣的家庭想必沒有人說不幸福,幸福大同小異,簡簡單單。
Ⅲ 有錢人的幸福感一定比窮人多嗎
有錢人的幸福感不一定比窮人多。是的,按照道理上來講,有錢人有有錢人的煩惱,沒錢人有沒錢人的煩惱。快樂不快樂在乎自身的心情,有時候與錢多與少?是沒有多大關系的。一個窮人,雖然一無所有,但是因為其無牽無掛,沒有太多的思想,也沒有太多的煩惱,所以活得特別開心。
而一個富人,今天考慮著怎麼賺錢?明天考慮著怎麼算計別人?後天又考慮著怎麼讓生意做得更大更強?這樣他天天都會有煩惱,天天都會有解決不了的問題。所以說他們有時候過得比窮人更累,快樂的日子也會更少。
從這個角度上講,相當一部分富人的總體平均快樂程度是比一般窮人平均快樂程度要低的。所以不論錢多錢少,夠花就好。天下有掙不完的錢,也有過不完的煩惱。金錢是身外之物,生不能帶來,死不能帶去。縱有廣廈千萬間,不過身眠七尺;縱有良田千頃,不過日食三斤。
所以有錢人要想開點,要多做善事,多幫助窮人,這樣才能快樂自己。不要整天想著剝削窮人,不要想著整天壓榨別人攫取不義之財,那樣你會越來越不快活的!
Ⅳ 為什麼有些人有錢了,卻仍然不快樂
因為錢和幸福本來就是不掛鉤的,只要我們幸福才會感覺到快樂。快樂也是一種能力,有些人有錢,但是他失去了那種愛人的能力。有時候對別人好,我也會感覺到快樂,但是有錢不一定會感覺到快樂。因為很多有錢人都很自私,內心都很醜惡,這些人就算有錢,他內心也不一定能夠感覺到快樂。
我們快樂是因為我們能夠感覺到幸福,幸福和錢的多少並不重要,雖然有人覺得有錢會更幸福一些,但是這事在你有愛人有家庭的情況下,你已經有了一個很幸福的家庭,你才有錢,那當然還是覺得幸福,但是把你已經有的這些快樂和幸福都剝奪走了,再給你一些錢,你也不會感覺到幸福。雖然有人家裡很窮,但是他家庭美滿,孩子還有新妻子都在身邊,他都會覺得幸福。我覺得幸福就是一種錢買不到的東西,這和你的錢多和錢少都無關。你幸福是因為你覺得你有一個美滿的家庭,有很多能夠讓你開心的事情。
雖然說沒錢,我們也會面臨很多的問題,但是這些問題在我們共同努力下都是可以解決的,又真正的問題是你已經喪失了這種快樂的能力,就是你已經是一個心裡毫無感情的人,我覺得我們的感情是很容易被人影響的,所以我們才能夠因為有一個幸福的家庭而感到幸福和快樂。如果你已經成為了那種冷血無情的人,面對什麼都無所謂的話,那你怎麼可能會感到幸福呢?就算你家財萬貫成了世界首富,你照樣還是不幸福的。幸福只是來源於你幫助了別人,如果你幫助別人的話,你也會感覺到快樂。快樂是一種能力,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有這種能力,因為有的人心裏面已經沒有那種善良了,只有善良的人才會有幸福的能力,才會感覺到快樂。
Ⅳ 為什麼有人覺得富人會不幸福、窮人反而幸福。
我想多半存在這種心理的人多數都是仇富心理,自己本身對於金錢的渴望,對於好的生活的那種憧憬,房子,車子,女人等等,所以像很多有這種心裡的人一般都是沒什麼條件的人。他們羨慕嫉妒一些有錢人,所以就會很主觀的認為這些人不幸福!
其次,這也是一種很普遍的心理現象。現在的生活壓力非常的大,人們基本上都是很現實。尤其對於女人來說,能找一個有錢的男人,肯定不會找沒錢的,衣食住行哪樣都需要錢。在大街上經常看到開好車子的人年齡都不小,但是身邊跟著的都是一些年輕漂亮的女性,所以很多人就主觀的認為女人圖錢,男人為了享受,肯定認為這樣的生活不會有幸福。這也是大眾的一個普遍的現象,當然了可能這其中一小部分的人是真愛。
窮人幸福,可能很多人都是這樣認為。因為窮人能吃苦,相互之間能夠給彼此鼓勵,而且對於生活有的時候也比較滿足,不會有那麼多的要求,所以很多人就會認為窮人的家庭可能會比較幸福。其實,這是非常狹隘的說法,無論是富人還是窮人,要看對於幸福的定義是什麼,如果只是物質的比較,的確富人幸福,如果是對於生活的滿足感,以及雙方之間的共同付出,就是窮人幸福。所以理解這樣一個問題,不能表面的看待。當然,窮人的家庭也有很多不幸福的存在,都是生活所迫。
所以,無論是貧窮還是富有,不同的家庭環境都會產生不同的矛盾,生活中都會有自己無奈的事情,真正的幸福在於自己所擁有的。珍惜當下,才是幸福!
Ⅵ 窮人和富人在現在誰最幸福
因人而異吧,富人不一定就幸福,窮人不一定就不幸福。
1、富人雖然有錢,但是幸福不是物質生活所能決定的。就算擁有了全世界,親人朋友都離你遠去,一樣感覺到孤獨,感覺不到一點的幸福。
2、富人雖然有錢,但是如果每天累到沒時間娛樂,你會感到幸福嗎?不會,你的生活只有累。
3、富人雖然有錢,但是當你忙著應酬的時候,你會感到幸福嗎?不會,你只會覺得世界上太多的虛偽。
4、窮人雖然沒有錢,但是當妻兒都健康平安的在身邊,有說有笑的時候,他們會覺得其實這樣就很知足。
5、窮人雖然沒有錢,但是當有什麼事,親戚朋友,左鄰右舍都來幫忙的時候,他會覺得自己很幸福,因為不孤獨。
6、窮人的世界裡沒有應酬,沒有生意上的爾虞我詐,不用費心去應付所接觸的各種人。
但是話說回來,每個人的幸福標准不同,富人也有富人的好處,窮人也有窮人的不足,因人而異。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Ⅶ 有錢人的婚姻也不幸福(比爾·蓋茨晚年離婚)
65歲的比爾·蓋茨與結婚27年的妻子梅琳達宣布離婚,網上跟瘋了一樣,都在發出靈魂一問:難道有錢人的婚姻也不幸福?
可不是么,普通人的婚姻之所以不幸福,大多是因為生存資本太薄弱,壓力太大,責任太重扛不動。
所以婚姻里的兩個人你死我活為了點小利益爭來奪去誰也不肯吃太大的虧,每天因為錢發愁,生氣,吵架,激動,絕望,哪有什麼心思談感情?
於是有人以為,有錢了婚姻就美滿了就沒有矛盾沒有壓力,就有談情說愛的閑情逸致了。
實際都是誤讀。
這個世界上的婚姻,不管有錢沒錢,都各有各的不如意之處,都有互相厭棄的時候。
蓋茨和梅琳達不止是有錢,曾經還是靈魂伴侶,蓋茨不止一次公開表達選擇梅琳達做自己的妻子,是他一生中做得最棒的決定,也是他認為最正確的婚姻投資。
他們三觀也曾高度一致,精神層面也曾無縫匹配,為什麼還是會離婚?
因為婚姻本就是一種階段性的彼此需要。
只不過是人們為了美化它的神聖性所以會用一生一世、長長久久的愛情故事來詮釋它。
人們忘了,好些長久美好、山無棱天地合乃敢與君絕的愛情故事,當事人都是一方英年早逝或雙雙殉情赴死,沒有哪對是真的在現實生活中毫無矛盾如王子公主般幸福快樂地活了一輩子的。
童話里的王子公主從此快樂地生活在一起,也是因為沒有續集,只是到此為止而已,關鍵是,它是童話啊!
年輕時的蓋茨和梅琳達
所以,婚姻這件事,無論夫妻是貧窮或富有,都會由亢奮至疲軟,由激情至淡然,婚姻始終是階段性的彼此需要,而非長久的需要。
但彼此在完成了階段性的任務(生兒育女、事業發展)之後,發現強行綁在一起痛苦大於幸福感受的時候,選擇開誠布公結束這段關系,讓各自的餘生有不一樣的選擇,其實沒什麼不好,重要的是,旁枝雙方都還有物質資本及精神上的能量重新開啟另一段人生。
據說是梅琳達長期為家庭付出太多因而覺得這段關系不平衡,是她主動提的離婚。時代華納旗下一家名人八卦新聞網站“TMZ”5月3日稱獲得了蓋茨的離婚文件。這份文件顯示,梅琳達起草了這份申請,理由是婚姻破裂無法挽回。
蓋茨離婚,不管梅琳達提不提財產分割這事兒,蓋茨在物質上都不太可能會虧了梅琳達,畢竟全世界的長槍短炮都在看著他,夫妻倆上千億的資產,不管怎麼分都是幾輩子都花不完,梅琳達有錢有事業有孩子,離婚了只會更快樂。
如果天下的婚姻走到最後,都能讓雙方的餘生在物質上有所保障,相信會很愉快地接受離婚的結局。
因為你在這段關系裡付出過,投入過,愛情體味過了,婚姻(家)的滋味也體驗夠了,身為母親生兒育女的愛意流動也感受過了,最終也得到了物質上及感情上應有的回報(三個孩子永遠都是她的孩子,加上有蓋茨這樣的父親,三個孩子的人生都不需發愁)。
所以,他們這段婚姻的使命已經完成,解體就是必然。
對於普通人而言,離婚為什麼痛苦?除了感情上的依戀與無法割捨之外,更大的原因在於生存上沒有太多保障:
婚姻之內有兩個人共同對抗生活壓力相對可能會好些,但離婚這後意味著所有的一切都可能清零,需要重頭再來在廢墟上揮汗重建。
這個過程,要熬過去並不容易。
這一點,在國內首富們的婚姻里也體現得淋漓盡致,國內首富們和國外的富翁們不一樣的是,國內的首富們和原配的婚姻相對來說依然穩固,不太願意選擇離婚。
哪怕如當當網的李國慶和妻子俞渝的婚姻家事鬧得天下皆知,在巨額財產分割的利益面前,他們也沒能輕易離婚。
放眼望去,如今這個社會,但凡有點資產的,對於離婚都要反復掂量值與不值,反倒是窮人離婚離得更為痛快。
因為窮人結婚本來想的是1+1=2,結果發現不但不等於2,還小於1,於是轉念一想,兩個人窮不如一個人窮,一個人窮至少一人吃飽全家不餓,兩個人窮你還得擔負起對方的衣食住行,還得造出個小人來繼續受窮,這么一想,倒不如讓自己一個人承受這樣的困窘好了。
梅琳達在過去的27年婚姻里,並沒有故步自封守在自己家庭的一畝三分地里,她也曾從家庭瑣事中掙脫出來花費巨大的精力投入到慈善事業里跟蓋茨共舞。
她工作,拋頭露面,演講,寫作,不斷提升自己的價值和影響力,努力向他弊銀靠攏,看齊,努力甩掉家庭主婦的帽子成為職業女性,這些種種都在說明她力圖與他共同成長運卜敏,但婚姻仍然無法為繼。
所以我不認為婚姻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共同成長,而是為了互相給予對方所需要的東西。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如果我的優勢是賺錢,你的優勢也是賺錢,那麼我們互相之間反而是不合適的,因為你身上有的經濟價值這個閃光點我自己就已經有了,對我來說就沒什麼吸引力了。
強強聯合更適用的是市經濟價值上的合作,但不適用於家庭。
家庭裡面,更重要的還是感情的給予與流動。
如果說窮人離婚是因為現實生存的壓力和各種瑣碎讓愛一天天被消磨,富人離婚,則是真的不再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