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愛與被愛哪個比較幸福
正方:愛比更愛更幸福
愛是人類最基本的情感,它包括纏綿悱惻的愛情,血濃於水的親情,相知相喜的友愛,朴實集中的不愛,幸福是什麼?幸福可以是生活環境改善後帶來的愉悅,也可以是人的價值實現過程中帶來的滿足,但是比較而言,後者是更為本質,更為深層的幸福,我們說愛比被愛更幸福,是因為愛比被愛,更能產生也更能維系幸福。
首先從愛與被愛產生幸福來看,一方面愛與幸福的聯系,更為緊密,愛的幸福是主體主動付出愛之後帶來的滿足,這種幸福是主動形成的。而被愛的幸福是主體受到他人或社會關愛帶來的愉悅,它因愛而起,是被動激發的,如果刻意追求被愛還容易導致虛榮和失落,與幸福南轅北轍。另一方面愛的幸福感受,更為豐富,被愛得到的幸福,被愛者自身是無法決定也無法把握的,而在愛中,我們可以自主地選擇愛的對象和愛的方式。我們鍾愛生活伴侶,疼愛親人朋友,關愛鰥寡孤獨,熱愛國家民族,全方位的愛,讓我們感受到了更廣泛、更豐富的幸福。恰如弗羅姆所說,付出比獲得帶來更多幸福,不是因為付出是一種犧牲,而是因為付出表現了向善的人性。其次從愛與被愛維系幸福來看,一方面持久的幸福,只有在人際關愛中才有可能實現,如果一個社會強調被愛更幸福,人人都追求被愛,人人都想著自己的幸福,就容易引發社會的沖突和矛盾。但如果我們倡導愛更幸福,每個人都懂得去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那麼更有利於和諧的社會秩序建立,從而得到更為長久的幸福。
古人雲:仁者愛人。今人也說:助人為快樂之本,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另一方面愛能讓我們感受到更深層更本質的幸福,因為幸福的真諦就是人的價值實現帶來的滿足,而真正的愛是付出和奉獻不以獲得和索取作為前提,而恰恰是這種無所求的價值趨向,讓幸福在奉獻中升華,從而得到更高的幸福境界。
崇高的母愛,相聚的情愛,相知的友愛,構成了幸福的源頭活水。像曼德拉、南丁戈爾、德來修女,這樣無私的愛的奉獻,讓幸福永遠不衰竭。所以朋友當你生命中第一次通過被愛而感到快樂時,你嘗到了幸福;但當你生命中第一次因為愛而感到滿足時,你讀懂了幸福。
反方:被愛比愛更幸福
謝謝主席,大家好!當我第一次聽到愛與被愛這個題目的時候,縈繞在我腦海里的一直是我的父親。小時候冬天很冷,父親總是幫我捂熱被窩,自己卻凍得直哆嗦。我睡著了,還愛蹬被子,父親就夜裡爬起來好多遍幫我蓋被,這個習慣甚至一直持續到我長大,一直到我出國念書,他還時常會從夢里驚醒,然後站在我那空空的床前發呆。其實我的父親很普通,可是他那深沉的父愛,真的讓我覺得自己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其實我們每個人都被不同的愛包圍著,那麼為什麼被愛的時候,就更幸福呢?首先作為我們普通人來說,愛是期待回報的,當我愛上一個男孩子的時候,我會期待他有朝一日也能愛上我,好好呵護我,關心我。這樣有期待的愛,如果美夢成真,那自然是最好不過了,但是如果很不幸,這份期待沒有得到回報,那麼對於被愛的人來說,還是會因為被人欣賞關心和支持,而感到很幸福,而付出這份愛的人卻是希望破滅,又如何從一份破滅的希望中,尋求到更多的幸福呢? 其次,除了期待回報的愛以外,我們當然還有很偉大不求回報的愛,但是這些人付出他們偉大的愛的時候,是寧願用自己的幸福去換取別人的幸福,比如說,德來修女、當她無私的照顧那些孤兒和流浪者的時候,是放棄了自己原先平靜安寧的生活,來到貧窮動盪的加爾各答,以至於自己長期積勞成疾,腳都變形了。又比如說在新加坡還有批陪讀媽媽,她們為了照顧自己的孩子,寧願放棄原先在家鄉優越的工作環境,來到異鄉打工,端盤子。這些犧牲了自己幸福的人,與那些得到幸福被愛的人相比較誰更幸福呢?最後我們今天的討論,還要比較兩種特殊情況,一種就是被愛的破例,也就是被你不愛的人愛,這時候也許我們不會接受這份愛,但同樣會因為被人欣賞、關心而感到深深的滿足。而另一種呢,則是付出愛的時候,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這時候的失落悵惘,又怎會很幸福,一個人墜入情網了,還很難自拔,即使被對方拋棄了,還要無可救葯的繼續愛下去,這時候您還能說愛比被愛更幸福嗎?
綜上所述,無論是期待回報的愛,還是不求回報的愛,無論是一廂情願的愛,還是兩情相悅的愛,都是被愛更幸福。我真誠希望有一天這個世界能充滿愛,讓我們每個人都能體會到被愛的幸福。
2. 愛與被愛哪個更重要正方辯一該怎麼說
作為正方一辯手,要闡明自己方的幾個觀點,例如第一,付出愛的一方所獲得幸福的可能性要高於被愛的一方,也就是說在社會上或者是家庭中生活時學會愛更容易幸福快樂。第二,愛是一種主動行為,而被愛是一種被動行為,假設世界上的人都只會被愛那麼這個世界就沒有了身為人類最基本的情感。第三,假設持對方觀點的話,我們是無法准確而正確的感受到我們被誰愛,被愛多少的,也就是說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會出現疑惑不解,那麼在生活中我們就會被這種困擾一直分散我們的注意力,同時無法體
會到主動愛的喜悅感和滿足感
3. 愛與被愛哪個更幸福 辯論的標準是什麼
愛與被愛,一個強調過程一個強調結果,所以幸福的概念也不同。
愛一個人,是心底的那份情愫被點燃,心裡充滿了對他(她)的期待,對方的一言一行都會給心底留下波瀾,這是一個享受的過程,或者說強調行為的過程性。既然是過程性,那麼就強調付出的意義,不做則無錯,但也會留下很多遺憾,所以勇敢去愛一個人是很有意義的一件事,即使悲劇結尾,依然是我們人生值得懷念的情景,而且可以在溫暖的冬季來取暖。
被愛,是一種充實感或成就感,別人呵護的感覺其實未嘗不是平淡的幸福,其實很多情況的幸福就是這樣,轟轟烈烈的愛情很少在現實中發生,也基本不可能維持人的一生,所以再大的幸福最終也會歸於平淡,這樣被愛被呵護的感覺其實也是很多妹子追求的目標,或者說,這樣的一種結果也是一種幸福的體現。
總體來看,個人傾向於前者,只是如果從後者辯論的話,個人以為從結果來剖析,基本如此~